Re: [iwin] 鳥之巢 總橘篇暫緩通販

裏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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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facebook.com/TRNS2015

: 【《TRNS 總橘篇》通販暫緩公告】

: 大家好,這邊是Torinosu

: 由於近期衝擊ACGN創作者們的風波,為了因應眼下的局勢;經社團內部開會討論後,

: 決定暫緩《TRNS 總橘篇》的通販。

: 我們會在風波告一段落後再次研議《TRNS 總橘篇》通販的上架事宜,

: 到時候會在粉絲專頁公告告訴大家,請繼續追蹤我們的後續消息。

: 請放心,我們會繼續創作下去。

: 最後,再次謝謝一路走來支持Torinosu的同好朋友,請靜候佳音!


有這考量很正確,昨天ACG創作者協會已經有發一篇文,說明之前被迫北上
報案的畫師,其實確認是iWIN下的手了。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QnLQ3ZP144YRe59v/?mibextid=qi2Omg


整個事件不可思議的點有三:

1. iWIN的通報流程是有漏洞的,就算寄信的主管單位沒反應,他們依然可以提告
創作者。


修正一下,這邊應該是跑了「重大或明確違法無自律空間案件」的流程同步通報


2. 畫師是在噗浪活動,噗浪發文被檢舉後再被要求到案說明,其實只是時間點剛好
在FF後,看情況是FF前就被舉報了。

而噗浪的確有一群人在匿名宣稱要檢舉FF跟CWT。


3. 創作者並非住在台北市,但iWIN可以在台北提告,台北市警局竟然也能受理,還
能要求創作者到台北到案說明做筆錄。

這說明iWIN的確是針對FF去提告的,因為FF的舉辦地點在台北。

(這邊省略太多了,這便是指針對畫師在FF的事情不是指FF主辦)


這種情況下不人人自危產生寒蟬效應反而不合理吧。

還好我幾個月前就未雨綢繆跟幾個老師說要低調,不然只怕會有更多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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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說,要有光,於是有了光之美少女!


https://www.penana.com/user/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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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ix2201樓加速師win 03/14 14:31
HERJORDAN2樓其實可以要求警察將筆錄地點改到自己戶籍地的警局,只 03/14 14:35
HERJORDAN3樓是決定權在警方,不是在被告方 03/14 14:35
這個我知道,我只是在想一般來說報案地點決定是本轄非本轄 所以iWIN這報警,被告不是台北人,應是要轉到高雄請人到案說明吧? 怎麼會要人到台北說明? 我猜那可能是因為對方報警能受理成功是用被告在台北的FF販售所以犯罪行為 算在台北,才會被當成台北轄區內的案件處理。
king456824樓第三點是你要自己去要求筆錄地點轉到你戶籍地的 03/14 14:46
king456825樓不會主動幫你轉這很正常 不然戶籍跟居地不同的怎麼辦 03/14 14:47
DreamsInWind6樓看不懂第3點怎樣推論 想報案出門就可以報 iwin發 03/14 14:56
DreamsInWind7樓函給警察當然也不會挑對方戶籍 怎麼就變針對FF了.. 03/14 14:57
DreamsInWind8樓警察跨縣傳人很常見啊 本來就不是一看到戶籍地就轉 03/14 15:00
網路報案流程是有分本轄非本轄,你可以研究一下 除非你是到警察局直接報案,才有不會挑對方戶籍的流程才對 不然通常是要轉的吧? 被檢舉的畫師在FF販售,又不是硬要扯FF 啊事實就是在FF販售 就是因為有實際販售行為,這次檢舉報案才那麼快,不然iWIN之前怎麼不開鍘 黑白工坊?就挑了這位? 這就是我說的不可思議的地方,要照iWIN一般報案流程,那也是通報警政署 哪裡會到台北市的警局? 如果不是針對FF販售行為,那麼iWIN就更可怕了,他直接跳過警政署去跟台北市的警局 報案,跟命令台北市警局抓人差不多欸。
AlianF9樓噗浪都已經是某價值最高的地方了 這是內鬥? 03/14 15:42
價值高是高,但噗浪因為有偷偷說,看不順眼他人性癖的怪人也多啊。 之前是拿彼此沒轍反正河道上封鎖就當沒看到,現在有機會下死手自然就動手了。
DreamsInWind10樓網路報案等同撥110 當然會分出去 那iwin也是嗎 03/14 15:49
應該是,照流程說一定是要經過分辨是本轄非本轄這一步 之前FF檢舉聽說都是好事者到附近警局報案,這種就是直接報案,如果 真要成案就是不管戶籍地在哪都要到警局說明才是。 我會清楚這流程是因為之前我有朋友被網路報案失蹤,被要求到案說明的警局 就不是在他老家的報案地點,而是被認為是失蹤地點附近的警局。 好笑的是他根本沒失蹤,只是跑來我這而已,所以我還陪他去跑了一趟警局。
pansquarl11樓因為畫得看起來太幼而 win 嗎,可怕的iwin 03/14 16:11
WeiMinChen12樓好 時 代 來 臨 力 03/14 16:24
DreamsInWind13樓iwin不是第一天報案 以設立目的來說有建立自己和警 03/14 16:47
DreamsInWind14樓察的聯絡渠道或處理窗口也不意外 用一般網路報案流 03/14 16:48
jupto15樓到案說明地點就是看報案人哪裡報案 除非傳喚人向警方要求且 03/14 16:48
jupto16樓警方願意的狀況下才會改到案說明地點 03/14 16:48
DreamsInWind17樓程來推論已經有點跳了 到動機上是針對FF就更跳了 03/14 16:49
jupto18樓iwen會在台北報案應該只是因為該單位自己在台北 而非跟報 03/14 16:50
jupto19樓案的案件走 03/14 16:50
DreamsInWind20樓至少這篇臉書公告看起來 有律師陪同到警局的創作者 03/14 16:52
jupto21樓畢竟網路案件並沒有轄區限制 全台灣任何一個派出所都能接 03/14 16:52
jupto22樓受報案 而且業績也算該派出所的 所以一般警方並不會樂意轉 03/14 16:52
jupto23樓 03/14 16:52
DreamsInWind24樓都沒覺得是FF被針對或者傳人的程序有問題啊 03/14 16:53
原來你是糾結這個喔 我改一下,我把主詞省略掉了,我是說針對畫師在FF的事去報案,不是針對FF。
qq20425樓感謝黨 好日子即將到來 03/14 17:16
jupto26樓然後iWIN的通報流程也沒什麼問題 因為對於他們認定觸刑法 03/14 17:20
jupto27樓的案件本來流程就是通知平台下架+往警調送檢舉案件 03/14 17:20
jupto28樓iwin說自己是防波堤不是指刑事案件 而是平台分級機制不足/ 03/14 17:23
jupto29樓有缺失的案件 03/14 17:23
jupto30樓這是兩種不同的流程 03/14 17:24
謝謝解說,這樣大家都知道了吧,你要被win就是會被win,不是說人家幫你砍文章了就沒事 喔,流程沒有漏洞喔。 這就是我們的好日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