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版主提醒版規,以下已將所有政治人物姓名皆移除。
大家好,
由於不少爸爸媽媽私訊或是站內信,
表示想要知道三民菡生產後護理之家沖頭案的處理後續,
因此今日我就一併將上週一後發生的所有事情與大家分享。
先說,直至今日三民菡生產後護理之家,或是榜生集團,仍無任何人與我聯繫。
又雖然地方選舉在即,現在感謝任何政治人物,都可能會被說別有目的,
但在正文開始前,請容我向幫助過我的立委、多位議員,致上十二萬分謝意。
謝謝您們在知道,並了解我的事件後,
為我和產後護理之家相關議題所做出的一切幫助和努力,
畢竟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有義務或必要為我付出。
1.9月19日我發文當日:
9月19日下午2點多,我在PTT發了文,
當日下午4點多,三民菡生產後護理之家,
隨即在他們的粉專發出聲明稿,表示將可能對我提告,
而三民菡生所屬的榜生集團總部,「表面上」仍是毫無任何回應,
至於為什麼我說是「表面上」毫無回應,
大家有空的時候,可以去google搜尋「三民菡生產後護理之家」,
看看搜尋結果,
有或者到他們的google商家評論看看,
就會知道為什麼我這麼說了。
2.9月19日在A議員的幫助下聯繫到立法委員:
9月19日在朋友的聯繫與幫助下,
A議員第一時間就答應我,
願意將我的事件,以及產後護理之家無法可管的事情,
傳達給不畏懼財團,長期關心弱勢的立法委員知道,
在此非常感謝該議員,如果不是議員的幫忙,
這個議題不會這麼快就有被討論的開端。
3.9月20日B議員主動來電:
9月20日因為鄉民的推文相挺,
我接受了幾家電子與平面媒體的採訪,
不過新聞一樣出現一下,
在google搜尋引擎內打上「三民菡生產後護理之家」後,
只會看到推薦業配文。
就在我覺得無奈時,
另外一位與A議員不同黨派的B議員,
竟然在知道我的事件後,主動打給我,
並向我表示,三民菡生產後護理之家,開設在他的服務選區,
而他既然身為該服務選區的議員,
保護在地住民,他責無旁貸,
甚至在我跟他說,已經有他黨A議員給予我協助後,
他仍然對我說:「這種事情與政黨競爭和選舉無關,我也是一位爸爸,每一位新生兒都應
該是台灣人的寶貝,應該被重視」。
其實聽到這些話的當下,我相當不好意思,
因為我從來沒有將選票投給B議員過...
4.9月21日B議員在新北市議會總質詢:
9月21日下午,B議員還真的說到做到,
我真的從下午3點就上線開始看新北市議會的直播,
而B議員也真的質詢時的第一件事,
就直接幫我詢問市長和新北市衛生局長,
詢問他們知不知道網路上爸媽正在討論的這件事情?
是否會立案處理並主動關心?
當下市長與衛生局長,立即在議員質詢後,
表示會主動處理與關心。
不過,或許是因為剛立案,
所以我還尚未接到新北市政府任何訊息與來電,
但不論結果如何,
還是容我先向負責本案的公務員們和B議員再次為感謝。
5.9月22日H委員與我們開會:
9月22日剛回台灣的H委員,立刻與我和友人開會,
並討論出他可以協助的內容,
而委員辦公室的法案助理們也非常認真,
早就在開會前搜尋過相關法規,
並已詢問過衛福部可能的修法建議。
H委員與委員辦公室的同仁,
也與我和友人們的想法一模一樣,
我們都認為台灣對於剛出生未滿28日的新生兒法規上,
確實相當不足,
甚至可以說近乎毫無保護,
但我們不能總是等到兒少生命消逝,
或是遭虐待重傷後,
才有刑法或兒少法介入的空間!
對於兒童和少年們,我們這些大人,該
做的從來都應該是「事前」的保護,
並非只是「事後」的補救,
或「事後」懲罰加害者而已,
更何況,產後護理之家所照顧的對象,
是出生未滿28日的脆弱新生兒?
6.9月23日在H委員、A議員、C議員陪同下,舉辦記者會:
9月23日,我在H委員、A議員、C議員、
董德泰律師,以及陳泰溢律師陪同下,開了記者會,
會中大家共同呼籲大眾和衛福部重視產後護理之家「幾近無法可管」的怪現象。
這邊要特別提一下,我原本並不認識台北市的C議員,
但在記者會當天,她坐在我的右側,
我看到她的桌上竟擺著密密麻麻的講稿和資料!
雖然我當下沒有說什麼,但內心卻相當感動,
竟然有候選人,願意為了如此艱困,
甚至可能會惹怒財團(金主?)的議題在選舉期間為民眾發聲,
而且我並不住在C議員的選區,我可是一張選票都無法給她。
不過果不其然,9月23日當天,
立委、兩位議員、兩位學長,如此用心陪同出席的記者會,
在主流的平面或電子媒體上,新聞幾乎沒怎麼出現,
只有少數幾家獨立媒體有報導,
到了傍晚,才有朋友跟我說,
他們終於在主流媒體上開始看到了一兩則新聞。
甚至,正在看文的各位,
現在如果再去google搜尋「三民菡生護理之家」,
無意外的,應該也看不太到太多相關該記者會的新聞及評論。
就這樣,原本以為女兒的受難是有意義的,
可以讓產後護理之家無法可管的議題,稍微被看見,
但結果…竟是被打壓到連個零星的花火都沒有…
難怪三民菡生產後護理之家的負責人,
敢表示,隨便我要不要公開事件讓大眾知道,
「尊重」我要不要提告,
反正從頭到尾在檯面上,他們只會說「是角度問題」,
其他的,反正看不到啊!
7.9月23日以後至今:
記者會當天晚上我相當灰心,
並對於那些花時間和心力給予我幫助的委員、議員、和學長們,
感到不值與歉疚,
並且問自己,當初是不是哭一哭,或是告一告就算了,
反正女兒生理上平安無事。
但一方面,我又想就算我提告了告贏又怎樣?
有誰會在找月中的時候,先去司法院判決系統找判決?
我告輸了又怎樣?
這不是再次證明台灣目前對於新生兒的保護不足?
勢單力孤的爸媽們,
難道在產後護理之家,或是月子中心的議題中,
永遠只能是捧著錢給財團的弱勢角色?
難道爸媽們只要把住宿的心得文打出來,
就會被威脅提告,
或是被聲明告知「保留法律追訴權」?
但後來想了一晚上,我明白了一件事,
今天業者要讓「業配文」再次浮上google搜尋前幾頁,
甚至讓新聞媒體對修法管制產後護理之家等議題形同噤聲,
想必業者費了不少心思,
那麼!!!
是不是表示,
這個產後護理之家應受法律規範的議題,真的相當重要?
重要到財團或業者,不想要大家看見它?
我其實並沒有浪費這次幫忙的委員、議員和律師們的時間,
總是會有上PTT或是Dcard的爸媽們,記得這個議題吧!
而我也知道要讓google搜尋前幾頁只剩下「稱讚業配文」,
對各路財團來說,
所需要花費的成本不痛不癢,
反正呢,
該做生意的繼續做生意,
該賺錢的繼續賺錢,
一樣會有很多網紅和業配文,
繼續寫文推薦他們。
產後護理之家或月子中心,
不用承擔任何法律成本,
他們的有恃無恐,
無疑是變相的,
讓多數有良心的保母、托嬰中心、幼兒園,
以及學校機構負責人通通如同傻子!
9月19日後,不少爸媽、住過該榜生集團月中的爸媽,
甚至該集團已離職,
或仍在職的員工,
紛紛私訊我,給予鼓勵,並告知一些八卦。
大家放心,我絕對不會在未經過同意前,
透露您們所告知我的任何事,
但只要您們在與產後護理之家的糾紛中需要幫助,
請一定要跟我說,我雖能力小,但請讓我在能力範圍內,幫助你們。
接下來,除非三民菡生產後護理之家,
再做出什麼特別誇張的事情,
不然我應該是不會在PTT發文討論他們了,
畢竟沒有人想一天到晚聽我的事,
開始討論「如何修法保護新生兒」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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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文開始,
我會將關心台灣新生兒照護議題的好友們,
正在幫忙製作的一系列簡易圖文,陸續貼出,
讓大家一起了解修法管制產後護理之家和月子中心的重要性,
我們對於大家的修法建議也將虛心受領。
或許我們有可能會在法案平台上,
推動產後護理之家相關的法案連署,
好讓行政機關重視此議題,
而率先願意制定行政命令或行政規則,
因此屆時的連署,
就真的需要爸爸媽媽們幫忙了。(跪)
那些說我是因為「錢」談不攏才發文的人,
在這跟您報告一下,
榜生給我女兒的2,000元「壓驚費」,
我與先生已經加個零,全數捐出給兒福聯盟。
那些說我把消費者爭議,演變為公審商家的人,
我也可以在這邊誠實的說,
沒錯我就是 在 公 審 商家,
而之所以這麼做,
就是因為我知道目前的法律,
並不足以保護新生兒,
肯定有更多爸媽在與產後護理之家,
或月子中心的消費爭議案件內,
因為沒有時間、沒有錢,
又或是因為囿於畏懼和痛苦的情緒中,
最終只能放棄替新生兒戰鬥,
選擇吞下苦水,
您們真的辛苦了!!
好幾位朋友,將三民菡生產後護理之家,
現在有「兩人同行半價」的優惠貼文貼給我看,
甚至替我覺得憤恨不平,
認為他們只要再發發優惠,
就又什麼事情都沒有了,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他們願意提供優惠相當好,
對於財團或業者願意回饋社會,
我想應該是所有台灣人都衷心樂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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