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署] 用定期健檢防止安置兒童持續受虐

媽寶

125870

大家好,我3/13基於個人對這次兒虐案的一些想法

在政府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一項提議,今天才通過檢核

3/19才能開始附議,只要超過5000份附議,政府相關單位便需要回應

希望大家如果有除了加重刑責以外的想法也可以幫忙附議時提出

我提議藉由6歲以下因家庭失能被政府安置的嬰幼兒

應定期強制性參與國健署早已推行的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健兒門診)

藉由安置單位(像這次案件的保母)定期帶去給非特定的醫生健康檢查

避免遭受因社工各種原因造成訪查缺失時的持續性受虐風險

詳細提案內容目前要連結縮網址才能看到

該提議連結縮網址 https://reurl.cc/Z9xAyM

或明天319請大家到 https://join.gov.tw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幫忙聯署


以下個人感想

等了好幾天才終於等到檢核通過

目前看起來政府仍然只想透過社工增加訪查頻率的方向....

我不是社工只是個社畜新手爸爸

3/11晚上在幫我的1歲兒備料煮副食品時想到剴剴的遭遇覺得好心酸

光想到新聞報出的凌虐就覺得那孩子生前有多恐懼

到現在還是沒辦法有勇氣看那孩子遭遇的照片跟影片

除了希望那畜生保母應該嚴懲外

也想要怎麼避免讓這些被安置的弱勢孩子們不要有機會遭遇虐待

對於媒體的報導內容

那孩子安置過程中除了社工外根本沒機會被保母家庭以外的人接觸

這樣即使社工訪視頻率再高,沒確實看到孩子狀況根本沒用

何況社工不一定有檢傷跟理學檢查的能力

如果能透過強制定期健康檢查讓孩子有第三方確實接觸並檢視狀況

讓孩子多一個必要管道接觸外人才能減少被困在封閉環境受虐的機會

這樣的話國健署推行很久的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就是很好的選項

各級醫院、衛生所、兒科診所都有健兒門診方便前往檢查

只差修法賦予針對被政府安置嬰幼兒強制性跟增加檢查頻率

何況醫院本來就是大宗兒虐通報的管道

多一道不同體系的協助檢視才能降低社工訪查缺失造成的危害風險

社工人力不足問題很嚴重,但那不該是孩子遭受虐待的藉口

希望政府能多利用別的資源來改善現況

再來就是看能不能透過聯署建請立委對衛福部社家署施加壓力


3/19新增提案論述

1.提案訴求越單純明確,主管機關越難有模糊操作空間

所以沒提出權責複雜或是曾討論但有爭議空間的訴求

像是檢討出養制度流程、增加社工數量及訪視頻率、使用監視器監控等等

2.限縮訴求的針對對象,避免影響過多相關從業人員及家庭

3.從既有且推行有一定時間及制度的政策做延伸

好處是已有相關人員有推行經驗,政府執行阻力低

也比重新建立政策、制度要省時省人力省資源

主管機關在評估可行性上會節省不必要沒效率的會議

4.將工作分流及專業導向,減輕社工訪查負擔

再來是推文提到的一些問題,有些是提案時就有想過配套

這邊有些政府文宣及統計資料希望大家能閱讀

7歲以下幼兒享有7次健檢服務~只需掛號費,定期健康檢查,守護寶貝
健康- 衛生福利部
https://www.mohw.gov.tw/cp-3547-37140-1.html
https://reurl.cc/37Vl3L

兒少統計專區 | CRC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https://sfaa.gov.tw)

機構安置兒少人數及安置時間統計
長期安置(2年以上)兒少人數

統計資料-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mohw.gov.tw)
https://dep.mohw.gov.tw/DOSAASW/lp-541-103.html
社工人數概念

Q. 為什麼兒盟不設立育幼院安置出養的孩子?::捐款大小事::
兒福聯盟 (https://children.org.tw)
https://www.children.org.tw/contactus/donate_things/687
機構安置方式舉例用

提案論述部分

1.提案僅針對因家庭失能被政府轉介安置的6歲以下嬰幼兒

從兒少統計專區中查到長期安置(2年以上)兒少人數

數據內容0-6歲這個區間包含機構安置及寄養家庭

至2022年每年總人數都在350人上下

另外機構安置兒少人數與時間的數據,總計人數也都在多3000人以下

相對來說受安置嬰幼兒人數占比整體來說都不算多

我不認為在預算跟資源方面會佔用政府資源太多


2.國健署推行的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依據衛福部的文宣全國約3,540家醫療院所提供兒童健檢服務

代表可以前往健兒門診的醫療院所選項很多

只要處理好交通配套措施,要前往健檢難度真的相對低

同時也表示可以有大量人力分流,減少單一人員的工作負載

假如選項有全台100個專責醫師到府訪視健檢,1000個專案社工增加訪視

以及3500個有提供健兒門診的非特定醫療院所

有什麼理由應該排除那3500個門診的選項?


3.承上,提案是強制對象為安置單位而不是單指特定對象

因為安置方式不同,有的機構是集體收容安置

有的機構是委託全日托保母或寄養家庭

依照安置單位的規模處理方式也可以調整健檢的模式

像是集體安置的人數多,就可以像學校體檢一樣請醫師前往檢查

全日托保母依法規,同時安置人數不能超過2人

寄養家庭多半也是同時只有安置1人

搭大眾運輸(只有小客車有安全座椅的規範)

或請社工、社會局協助指派專車接送都可以討論

或是由政府單位召回安置單位集體健檢也可以是選項

而且一些大醫院都有像公車那樣的定點專車接送服務

偏鄉的話一些醫院也有家醫科配合長照家訪診療的經驗可以借鑑


4.為什麼沒提到視訊看診

因為視訊看診也是有極限,能看到的細節較有限,也花費較多的時間

現場的健康檢查、理學檢查及發展評估等可能10分鐘就結束

視訊看診除了畫面清晰度問題,如何協助醫生檢視也是問題

隔著視訊體檢可能整套下來要花上許多時間

這選項我認為比較適合已經進入安置一定時間狀況穩定的個案


5.沒有提到警政等其他單位協助

把訴求單純化,過於複雜的跨部會合作會讓提案訴求失焦


6.不討論社工如何落實訪視及增加訪視頻率

理由同5.,而且本提案訴求之一就是減低社工負擔,不是增加工作量


7.為何要限縮對象為受政府安置幼兒,而不討論全體幼兒防虐措施

除了將事情複雜化以外看不到執行的可行性,只會讓提案失焦

而且兒虐原因百百種,沒有一種解法可以全體適用,又不耗費大量資源


8.醫師對比社工的檢傷能力及爭議性

不是說社工不需要有理學檢查及檢傷之類的訓練或是檢傷能力一定比較差

而是對合格醫師來說,這些都是基本技能

不論是技能熟練度或是經驗累積上,只有少數社工能跟上醫師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涉及醫療行為及身體接觸上

醫師絕對是相對爭議性較低的選項


9.為什麼不只給單一固定的專責醫師或社工而需要非特定的門診檢查

避免長期配合機構的安置單位後陷入共犯結構的困境


10.保母相關問題

我問過在台北當保母多年的大阿姨,全日托類型的保母不多

由機構委託的全日托保母更少

絕大部分保母不會直接受到本提案影響到工作

比較有影響的是全日托保母的工作保險

帶幼兒外出健檢可能要有非工作場所保險的加保配套


3/20後記

我是3/13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等到3/18才檢核通過,3/19才開始連署

等待的時候衛福部有提出的幾項配套

我的提案與其中的專責醫師制度方案雷同

但是專責醫師數量我相信還是不會比有健兒門診的醫院診所多

將工作量分流的效果應該能再減少對兒科醫師追蹤安置兒狀況而增加的負擔

所以還是嘗試連署看看能不能讓我的提案過門檻


至於兒福聯盟出養制度、社工工作量那些體制上的那些結構性問題

那就不是我一個新手爸爸提個案就能解決的問題

我只是想為那些被安置的弱勢幼兒多加一道檢視機制減少受虐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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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Alice1樓現在本來就會在健兒門診看有無受虐,醫生也有通報義 03/18 19:58
AppleAlice2樓務,只是凱凱的年紀剛好沒有新生兒那麼密集要打預防 03/18 19:59
AppleAlice3樓針了,而且增加幼兒健檢頻率,要付出的成本又從何而 03/18 19:59
AppleAlice4樓來呢?一個托育狀況正常穩定的孩子要父母一直請假帶 03/18 20:00
AppleAlice5樓去看,是不是又會造成另一種的困擾呢? 03/18 20:01
AppleAlice6樓上面是要講保母一直帶去看醫生,打錯了 03/18 20:02
本人7樓本提案是針對家庭失能被政府被安置的孩子 03/18 20:05
本人8樓像剴剴是全日托保母照顧根本就沒機會被家人帶回觀察 03/18 20:06
cba12149樓幼兒專責醫生制度呀,醫生甚至可以到宅,但現在上銬 03/18 20:06
cba121410樓事件,醫生也怕呀這個制度夭折了喔 03/18 20:06
本人11樓不是納入全體6歲以下幼兒 03/18 20:07
rainbownd12樓認同!被安置的孩子定期檢查才是最安全的 03/18 20:08
bird131413樓覺得去衛生所或是合作醫院應該還可以 比前幾篇有人 03/18 20:09
bird131414樓建議要規定社工去換尿布合理多了 03/18 20:09
faache1715樓這次其實稱不上系統性的問題 03/18 20:10
本人16樓回cba1214 我3/13提案時衛福部還沒提出研議措施... 03/18 20:10
iwbf17樓推這句 社工人力不足問題很嚴重,但那不該是孩子遭 03/18 20:10
iwbf18樓受虐待的藉口 03/18 20:10
iwbf19樓一堆人說社工很辛苦 所以呢 就不該檢討真的制度有 03/18 20:10
iwbf20樓問題嗎 人少就想別的機制啊 03/18 20:10
本人21樓等到今天晚上6點後才終於看到提案被檢核通過 03/18 20:11
fancys22樓每一個孩子都是重要的,這個麻煩,那個不行,都不要 03/18 20:12
fancys23樓要無為,繼續讓這樣的事發生嗎? 03/18 20:13
fancys24樓作為 03/18 20:13
bird131425樓的確會希望國家稅收能分更多在這種事上面 03/18 20:16
vanilla56026樓認同 03/18 20:17
aki77727樓你的立意良善,但實際執行面會造成寄養家庭、安置 03/18 20:18
aki77728樓機構及安置兒的困擾,每月都要帶去給醫師檢查,執 03/18 20:18
aki77729樓行這規定除了時間的付出,時間一久連小孩都嫌煩,小 03/18 20:18
aki77730樓孩鬧情緒不想去時,都是機構及寄養父母在承擔這些。 03/1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