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打詐專法三讀通過 高額詐欺最重判12年併科3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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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專法三讀通過 高額詐欺最重判12年併科3億罰金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7120242.aspx
2024/7/12 17:30(7/12 18:20 更新)

https://tinyurl.com/bdh9z5t8

立法院會12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圖為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敲槌宣布三讀。
中央社記者趙世勳攝 113年7月12日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2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為遏止
詐騙,三讀條文加重高額詐欺犯罪刑度,因詐欺獲益達新台幣500萬元,最重可處10年有
期徒刑,若獲益達1億元,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3億元罰金。

行政院會5月9日通過「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及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3配套修法與立法,草案送
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為強化防詐作為、打擊詐欺集團及保護被
害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內容主要區分為就源防詐機制、溯源打詐執法等「雙源齊清
」的面向,其中就源防詐機制又細分為金融防詐措施、電信防詐措施、數位經濟防詐措施


https://tinyurl.com/3u939tt8

(中央社製圖)

在金融防詐措施部分,三讀條文明定,金融機構對疑似涉及詐欺犯罪的異常存款帳戶、電
子支付帳戶、信用卡或虛擬資產帳號,得採取相關控管措施並通報司法警察機關;建立照
會同業機制,當檢測異常交易時,可照會同業查證確認相關資訊,提早攔阻不法金流。

另外,三讀條文也明定,金融機構得依司法警察機關的通知,儘速發還暫停交易功能的帳
戶或帳號內剩餘款項或虛擬資產,以保護被害人權益。為鼓勵業者全力阻詐,明定業者執
行專法所定的防詐措施,免除其保密義務及因此造成客戶或第三人損害的賠償責任。

針對電信防詐措施,為避免黑莓卡及非本國籍人士預付卡淪為詐欺工具,三讀條文明定,
電信事業提供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提供的國際漫遊服務前,經查證使用電信人無入境資料
,將不得提供國際漫遊服務;提供服務後,應定期查詢使用電信人是否出境,如果發現有
資料不實、異常使用行為,應限制或停止提供電信服務。

三讀條文也明定,電信事業如果未依規定查證使用電信人有無入境資料,可處20萬元以上
500萬元以下罰緩;情節重大者,可處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緩,必要時並得限制其
在一定期間內用戶號碼數量的核配。

有關數位經濟防詐措施,三讀條文明定,要求具一定規模的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必須類落地
,配合台灣防詐,網路廣告平台刊登或推播的廣告,不得含有涉及詐欺的內容。

三讀條文也明定,業者在知悉刊登或推播的廣告為詐欺廣告或明顯涉及詐欺時,應主動或
依相關主管機關的通知期限內,停止播送該廣告等其他必要處置,並將廣告託播者、出資
者等相關資訊提供司法警察機關。違反規定情節重大者,可處25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鍰


針對溯源打詐執法部分,為遏制詐欺犯罪,三讀條文也加重刑度,明定只要詐欺獲取財物
或財產上利益達500萬元者,就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
。而因犯罪獲取的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1億元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
億元以下罰金。

三讀條文也通過行政院版的「窩裡反」條款,未來犯罪者自首後,如果自動繳交所有犯罪
數額,可減輕或免除其刑,而若使警察得以扣押全部犯罪所得,查獲主持操縱者,可免除
其刑。

另外,立法院會通過附帶決議,行政院應設中央詐欺詐騙犯罪防制會報,置召集人1人,
由行政院長或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長就政務委員、有關機關首長及具有詐
欺詐騙防制經驗的專家學者派兼或聘兼之。至少每4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可併入治安會
報辦理。(編輯:林克倫)11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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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on1樓還要騙超過一億才能關五年 中間假釋可能不到五年 打假球吧 07/12 19:24
ppon2樓騙個幾十幾百萬早就都該抓去關了 還在一億 真是笑死人 07/12 19:25
ppon3樓詐騙買一堆廣告 娛樂城百家樂虛擬幣投資代操 一群垃圾不務 07/12 19:27
ppon4樓正業 為什麼不調高最低刑責 看起來做這行的都政黨自己人 07/12 19:27
ohyakmu5樓最重12年,法官只會判12週吧 07/12 20:57
qxxrbull6樓最後也是只有車手和取簿手被判刑 因為真的人都在海外 07/12 21:00
temu20157樓業者防詐造成客戶或第三者損失,免賠?那防錯人呢? 07/12 21:10
budaixi8樓 07/12 21:23
redorange9樓500萬3年 vs 1億5年 騙越多越划算 07/12 23:40
starchiang10樓最輕幾年,說一下 07/12 23:43
svcc11樓不是有人說判太重了 嘿嘿 07/13 00:07
cityport12樓最重不是最輕..給台灣恐龍自由心證的機會一樣會縱放 07/13 00:35
fastfu13樓重點不是最重判幾年,重點是最輕判幾年 07/13 00:46
Sex5F14樓終於有進步 07/13 01:35
yummy876515樓5年以上真的滿重了,過失致死好像都沒那麼重 07/13 06:26
billy101116樓詐騙犯唯一死刑會不會比較乾脆 07/13 08:59
bnn17樓核心條文是詐騙集團被凍結的帳戶金額 政府須發還 07/13 09:39
bnn18樓然後還有"網路平台需落地" 數位中介法找到處偷渡 07/13 09:41
cityport19樓網路廣告平台不落地政府能怎樣?? 網路長城架起來?? 07/13 09:58
cityport20樓第57條簡直笑死人..不落地刊登政府公報? 不依我你壞壞?? 07/13 10:02
cityport21樓給紙老虎裝假牙..還不如一隻貓 07/13 10:06
JackelLee22樓回s大,最低從1年提高到3年,有法律常識就知3年以上重 07/13 11:11
JackelLee23樓罪,就沒有判緩刑的適用,給推動修法的在野黨給個讚! 07/13 11:11
passenger1024樓1億5年好像蠻划算的 都可以買幾棟房子躺平了 07/13 14:43
cytochrome25樓桃園地方法院會說:「不是詐騙,是不小心把存摺和金 07/13 16:57
cytochrome26樓融卡放在別人那邊忘記帶走而已」 07/13 16:57
milk705427樓詐騙養活多少政客跟公關公司,當然不能苦了大金主 07/13 17:02
vincent013028樓上面才一篇問怎麼開實體帳戶的又講不出理由還自刪 07/13 18:07
timsky29樓沒有死刑都是假的 07/13 18:08
hanbur30樓官員說謊無罪,這個罰這個罰三億,怎麼青鳥沒抗議? 07/13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