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再次宣告FA要等四年是否該廢除?

棒球

55390

球員熬了半個職業生涯才能FA

結果第二次宣告卻還要等四年?

不是應該合約到就放人嗎?

真的怕球員又變FA導致轉隊費浪費就應該簽長約四年以上

用制度綁四年不是很奇怪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72.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34498529.A.182.html
nickme1樓陳子豪四年後幾歲了 12/18 13:09
as21101072樓應該改成年限到就永久解套比較好 12/18 13:10
zxc9063833樓這應該又是抄日韓不知哪邊的規則 12/18 13:10
whywhywhycc4樓詹子賢四年後幾歲了 12/18 13:10
uee10255樓養老約怕啥 12/18 13:10
qscxz6樓能提FA就不應該再限制了 12/18 13:11
unformat7樓簽合約就好 12/18 13:12
a09877611108樓養老約一綁跑完也快四年了吧 12/18 13:12
JoeGibsonJr9樓約滿就能提比較合邏輯吧 12/18 13:12
dsauqt10樓他4年後才33 12/18 13:13
lions40211樓不知道哪來的天才條款 FA限制還一堆 12/18 13:13
carwhat12樓保障新東家的吧 但真的不想要也可以自行放60外就是 12/18 13:14
edweepvp13樓陳子豪4年後 才跟今年的朱育賢同樣歲數 12/18 13:15
carwhat14樓以前的資方就沒那麼想放人啊 跟現在比起來的話 12/18 13:15
jumilin92715樓確實 12/18 13:16
atko20016樓也覺得該改了,現在有六隊,年限到就自由 12/18 13:16
FayeFaye117樓新球團繳轉隊費,要保障,同時廢掉轉隊費跟4年限制 12/18 13:17
cobras63818樓不知道這條當初是日韓的哪一邊的? 12/18 13:17
iphoneXXpro19樓FA制度就抄日本的阿 12/18 13:18
LSLLtu20樓日本啊 12/18 13:19
glenliu21樓支持廢除 現在市場比以前熱絡多了 12/18 13:20
tony548122樓支持+1 12/18 13:21
sstandc23樓廢掉轉隊費吧。都爽用7年了。要補償什麼?年限該再降1年 12/18 13:21
sun018324樓為啥fa還要用提的,直接有fa資格不好嗎 12/18 13:21
atko20025樓現制是你提了下一次要等四年,所以會出現基宏阿飛這種先 12/18 13:21
atko20026樓不提情況 12/18 13:21
atko20027樓然後只要先不提,隔年又可提 12/18 13:22
atko20028樓所以現制行情沒到會不敢提 12/18 13:22
sstandc29樓FA也不該用提的。年限到直接自由報價就好。母隊可先誠意 12/18 13:23
Jimstronger30樓我是覺得聯盟這邊還是要設下一些機制。台灣有南北發 12/18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