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FA首年不得超過原薪的1.5倍是否該廢除

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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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球員首年年薪不得超過原薪資的1.5倍這規定一直以來都匪夷所思

fa基本上都簽複數年越餓,看得是整包

結果限制「首年」薪資意義何在

只是變相把首年薪資移至後面各年

結果論看來也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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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nco1樓不曉得是抄哪一國的 12/20 10:56
hawk9204122樓保護老闆 12/20 10:56
v000013樓資方天堂 12/20 10:57
alex87254樓日本 12/20 10:58
Augustus55樓你也說都移到後面了,其實是也還好 12/20 10:58
a1863616樓其實就往後移而已,形同虛設 12/20 11:06
a1863617樓廢一廢也好 12/20 11:06
kame20198樓自由球員還要轉隊費根本不自由 12/20 11:07
Puye9樓沒辦法 不是MLB 其他的聯盟也都要 12/20 11:07
Basket020510樓台灣沒薪資上下限也沒豪華稅 限制這用意是? 12/20 11:18
shifa11樓這一條有個點在於限制降冪薪資級距起始薪資 也多少限制保 12/20 11:26
shifa12樓障薪資總額 很多時候棒球推定是站在資方立場設計的 會有這 12/20 11:26
shifa13樓條不用太意外 12/20 11:26
osvaldo404014樓日本那一條其實沒有硬性阿,只要申請後NPB會長同意 12/20 11:45
osvaldo404015樓就可以解除了,不過大部分也都在後面年數補了,主要 12/20 11:45
osvaldo404016樓還是合約總金額能拿到比較重要 12/20 11:45
zephyr10517樓本來是一年一簽再討論吧 免得過于追加 12/20 12:30
zephyr10518樓不然好球員都會跑去大公司 過於集中 對球賽品質也不好 12/20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