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GP125車禍估價費用

機車

15120

原PO好

1.依民法第196條: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

2.依行政院頒定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
資產折舊率表」之規定,機器腳踏車之耐用年數為3年
,依定率遞減法遞減。

3.依財政部頒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採計算方法」,
大型重機亦屬機器腳踏車類,每年應折舊千分之536。
不足一年,則按月份比例折算。

實務上一般折舊後最低還會有10%。
維修工資則全額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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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你車子折舊後,只能獲賠零件金額最高10%
外加全額的維修工資。不過也別想從工資上多賺太多
因為機車工會有明列各項零件的維修工資,一般人
很少知道,因為這工資會比實務稍稍偏高一點。

另外一旦對方理賠你的零件折舊後費用,
車上現有的該零件所有權就歸屬於對方,
對方可以無條件拿走,這點你也要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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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oll2881樓如果是要求恢復原狀呢? 05/24 02:36
mame07072樓沒有什麼恢復原狀,該折舊就是要折舊 05/24 04:41
kevin283樓沒有恢復原狀一說 法律就是 修車&殘值選 05/24 04:51
kevin284樓其中一個 但不能比殘值高 05/24 04:51
scatliu5樓先讓保險公司確認後再修 05/24 08:35
scatliu6樓這樣比較不會有爭議 05/24 08:35
wulalas7樓保險不出的對方本人要出,不然就是原po會 05/24 09:27
wulalas8樓提 傷害不是嗎? 05/24 09:27
romanmin9樓殘值賠不到位,有受傷就用精神慰撫金去 05/24 10:59
romanmin10樓補XD 05/24 10:59
xhung11樓每年應折舊千分之536 機車是紙糊的? 05/24 11:06
ikariamman12樓恢復原狀依然要折舊 05/24 12:16
YIHE13樓那先訴毀損再告傷害,附民遞上,還會跟被告 05/24 12:25
YIHE14樓算折舊嗎? 05/24 12:25
liban15樓換下的零件對方可以無條件拿走這段有問題 05/24 13:03
liban16樓如果對方是付換新全額,舊零件當然歸對方 05/24 13:04
liban17樓只付折舊價就想把換下的零件拿走?想太多 05/24 13:05
jimmyfk18樓> 殘值 → 恢復原狀, < 殘值 → 賠殘值. 05/24 13:35
jimmyfk19樓以刑逼民,小傷對方只會繳罰金給國家而已 05/24 13:35
wulalas20樓 05/24 14:00
FFSUPERTB21樓15樓好,原先的零件只剩依估算後的殘 05/24 14:00
FFSUPERTB22樓值,對方既然賠付完殘值,該零件自然 05/24 14:00
FFSUPERTB23樓歸賠者所有。這一點問題都沒有。 05/24 14:00
RonanXidi24樓恢復原狀的意思是, 05/24 15:21
RonanXidi25樓舊零件就找舊零件恢復, 05/24 15:21
RonanXidi26樓用了五年的殼,就找五年的殼恢復, 05/24 15:21
RonanXidi27樓可是舊零件買不到,只能拿新的, 05/24 15:21
RonanXidi28樓這時車主就要還對方差價, 05/24 15:21
RonanXidi29樓新零件和舊零件的差價, 05/24 15:21
RonanXidi30樓上法院就是這樣。 05/24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