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鮮明 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台中女大生2分鐘苦吞6張檢舉罰單 父砸機車洩憤!警方說話了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大里區1名女大生日前在住家附近騎機車,沿路未打方向
燈,短短2分鐘內竟遭檢舉達人連續舉發,合計被警方開了6張罰單,每張1200元共罰7200
元,女騎士的父親一氣之下竟將機車砸毀,以免女兒再騎出去闖禍。市議員江和樹說,檢
舉人不是一次向警方檢舉,而是在7天期限內分次送件,根本就是惡意檢舉。警方表示,6
次違規分別在6個不同「區間」發生,並未違反檢舉規定,當事人若有疑義可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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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1名女大生在住家附近騎機車,短短2分鐘不到被檢舉達人檢舉開了6張罰單,令父
親崩潰怒將機車砸毀,以免女兒再騎出門。江和樹提供
江和樹表示,這名女大生是在9月23日下午4時許,騎機車從大里區內新國小往十九甲方向
行駛,因為沒有打方向燈,短短2分鐘內被人多次檢舉,被警方連開6張罰單,每張罰1200
元,合計要繳7200元罰鍰。
江和樹說,仔細看罰單上的送件時間,檢舉人的檢舉送件時間分別為9月25日、26日、27
日、28日、29日,代表這名檢舉人非常專業,知道要在違規7日內向警方檢舉,且分散在
不同天,每次檢舉1件,以增加檢舉成功的機率。
女大生情緒不穩定,家人不忍責罵,父親收到罰單後又氣又怒,竟砸毀機車以免她又騎出
去闖禍。父親向江和樹服務處陳情時說,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被檢舉,過去也有一次被開2
、3張罰單,這次一口氣被開6張最多,他叫女兒不要再騎車出門,女兒都不聽,只要騎出
去,他就提心吊膽,只好把機車砸毀避免她再騎出門。
江和樹說,違規就是違規,他不是替違規人說話,但一個沒有工作的大學生,面對7200元
的罰款根本無力負擔,這種惡意檢舉令民眾無法接受,「真的有需要這樣檢舉下去嗎?」
市府或警方是否應該將罰單總結成1張,讓民眾有申訴的機會。
霧峰警分局表示,經查該車9月23日16時53分起至16時54分止,沿大里區新仁路二段往內
新橋方向行駛,在日新路與新仁路二段口至好來五街與好來三街口之區間等6處,轉彎或
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經警方審視檢舉影片後依法製單舉發。
警方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民眾依第一項規定檢舉同一輛汽車二以上違反
本條例同一規定之行為,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
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一次為限。如民眾對於舉發單仍有疑義,可向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
提出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警方進一步解釋,所謂「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意即該
2個要件必須均符合才以舉發一次為限,該違規車輛每次違規均已行駛超過一個路口,警
方得舉發多次。
另外,因為打方向燈屬於後方車輛判斷前車行進方向重要設備,也攸關行車安全,該違規
車輛每次轉彎均未打方向燈,會造成後方行車無法判斷,易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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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江和樹說,檢舉人非常「專業」,在違規7日內分成5天檢舉6次,以提高檢舉的成
功率。江和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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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的父親氣得砸毀機車,不再讓女兒騎出門。江和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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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父親氣得砸壞機車。江和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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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的父親說,女兒只要騎車出去,他就提心吊膽,只好把機車砸毀。江和樹提供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41106/3682CB0E9002B1FB78D5CB6D433374C7
6.心得及附註:
雖然被連續檢舉感覺還挺衰的
但更覺得這騎士應該騎車習慣很差
轉彎或變換車道都沒在打方向燈的
只能說轉彎或變換車道記得要打個方向燈 不只是保護別人更是保護自己
還是補充一下吧
這騎士是在騎2分鐘內被罰了6次
只是未打方向燈有一個區間只能罰一次規定
所以就是這位騎士在2分鐘內至少騎過六個路口
然後分別在六個區段沒打方向燈變換車道或轉彎至少各1次
而檢舉的人只是分不同天檢舉
可能是想增加檢舉機率
只是看警察局的解釋
就算同一天檢舉還是可以認定是六次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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