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我把過程從頭到尾打一次
: 今日早上9點40分本人騎機車在台南善化中正路馬路等紅燈時
: 號誌才剛變成綠燈 後方藍色小客車按一聲喇叭
: 我回頭看一眼 以為是擋到救護車之類的我沒注意到 後方小客車可能因此不爽
: 起步沒多久後
: 藍色小客車突然加速到我旁邊直接超車
: 一到我機車面前直接緊急煞車 再加速
: 我看到藍色小客車煞車燈後馬上煞車
: 但輪胎鎖死打滑噴出去
: 後來報警 旁邊一位目擊證人表示有看到我摔車藍色小客車開走 並告訴我路口前面有一隻攝
: 影機 應該有照到
: 另一位先生說他可能有錄影到
這邊敘述有提到,有目擊證人,但我還是要強調一下。
有證人頂多只能算佐證,事實上一堆喊自己看到是怎樣怎樣,跟實際上落差很大的很多。
這也不能怪這些證人,畢竟車禍也就那一瞬間,人的記憶沒那麼可靠。
所以這並不能完全當作客觀的證據來使用。
: 警察來之後 藍色小客車有開回來 但發現有警察 馬上迴轉要開走有證人頂多只能算佐證,事實上一堆喊自己看到是怎樣怎樣,跟實際上落差很大的很多。
這也不能怪這些證人,畢竟車禍也就那一瞬間,人的記憶沒那麼可靠。
所以這並不能完全當作客觀的證據來使用。
: 被我瞄到 跟警察說就是那輛車後 警察鳴笛把藍色小客車攔下 要我去指認
: 指認完後先行就醫
: 就醫完成後警察要我下午3點到交通大隊做筆錄
: 警察播放旁邊診所攝影機
所以警察有幫你調監視器出來,我覺得到這邊還要被說吃案有點腦補過頭了。
真正會搓湯圓的別說調監視器了,大概是事發就跟你講這沒什麼之類的,不會想做筆錄。
: 畫面只有藍色小客車急煞後(有看到煞車燈亮)我摔車的片段 並且藍色小客車稱旁邊有一輛真正會搓湯圓的別說調監視器了,大概是事發就跟你講這沒什麼之類的,不會想做筆錄。
: 機車 所以才煞車
: 警方表示算是我自摔 對方無任何責任 除非有拍攝到藍色小客車的超車畫面 否則對方完全
: 沒肇事責任
: 我詢問路口監視器 警方說沒有那邊的
聽起來警方那邊講得沒什麼問題,
首先,你們兩者無碰撞。
再來,你說對方超車後急煞導致你摔車,那重點就是超車不當的問題,
問題是最重要的超車沒拍到,那要依據你口述的內容把對方列入當事人嗎?
我反過來說,如果今天你開車就只是因為煞車,後車摔車咬著你害的,你會不會無言?
要先申明,我「不清楚」實際狀況,事實上除了當事者,沒人會清楚,因為沒影片。
更別提還有很多連當事者都講不清楚的,那你是警方要依據口述而將前車列入事故當事人?
所以我真的覺得,警方這邊處理沒什麼大問題。
: 又問說有錄影到的那位先生呢? 警方說對方SD卡太老舊讀不出來首先,你們兩者無碰撞。
再來,你說對方超車後急煞導致你摔車,那重點就是超車不當的問題,
問題是最重要的超車沒拍到,那要依據你口述的內容把對方列入當事人嗎?
我反過來說,如果今天你開車就只是因為煞車,後車摔車咬著你害的,你會不會無言?
要先申明,我「不清楚」實際狀況,事實上除了當事者,沒人會清楚,因為沒影片。
更別提還有很多連當事者都講不清楚的,那你是警方要依據口述而將前車列入事故當事人?
所以我真的覺得,警方這邊處理沒什麼大問題。
: 最後三聯單只有我的資料 警方說對方沒有問題 不會有對方的資料
基本上如同我上面所述,不過這邊如果你堅持的話,建議你去尋找一下那位先生。
有時候讀不出來是設備問題,或許換個設備有機會讀出來,但只是或許啦。
: (但去年年底 我跟一位機車無擦撞 對方沒肇則 但至少還有對方的資料啊)有時候讀不出來是設備問題,或許換個設備有機會讀出來,但只是或許啦。
: 以上 抱歉打的落落長 請問上面的敘述跟警方處理都OK嗎?
: 有沒有什麼問題?再麻煩大家了 謝謝
: 哦對 我沒有行車記錄器......
之後還是去買個紀錄器吧,遇到這種無碰撞的事故,有沒有影片釐清真的是重點。
至於推文部分有點多,我就挑重點回...
: 剛才有打去詢問 確實警察不能要求民眾提供私人財產至於推文部分有點多,我就挑重點回...
: 但我另外有問到說三聯單為何沒有對方的名字 接電話警員說可能聯單不完整...這是?
這不是不完整,而是被當自摔處理的標準流程,有些人保險會需要事故聯單。
: 推 WilsonGT: 別聽警察的,有沒有肇責不是警察說了算,你把監視畫面 05/15 00:23: → WilsonGT: 證具存好,直接跟警察說要告對方傷害,他一定要受理, 05/15 00:23
: → WilsonGT: 不受理等於瀆職 05/15 00:23
既然對方不是當事人,你要告對方什麼,不要亂教,你告不成的。
: 推 bbbigbird: 對方貨車也算關係人,要請警察登載上去,這樣才能申請 05/15 00:26: → bbbigbird: 強制責任險,+-補償了。 05/15 00:26
如果對方列在事故當事人,還真的不管如何都可以申請對方強制險。
印象版上有一篇路過報警被列入當事人還被申請強制險的,個人覺得這算漏洞啦..
: 推 WilsonGT: 你有對方車牌就能告了,你告了警察自然要去想辦法找對 05/15 00:27印象版上有一篇路過報警被列入當事人還被申請強制險的,個人覺得這算漏洞啦..
: → WilsonGT: 方出來 05/15 00:27
根本告不成,警方哪會找對方出來,不然以後大家隨便喊...?
: → g80123: 你覺得有肇責想告就告 交通的認定≠刑事成不成 而且你說 05/15 07:32: → g80123: 對方是“故意” 那不是交通事故也能告啊 你也可以跟檢察官 05/15 07:32
: → g80123: 說警察吃案 都成年了應該能自己決定吧?不過他都替你調影 05/15 07:33
: → g80123: 像也開聯單了你還是覺得被吃案 在派出所想哭的應該是他喔 05/15 07:33
認同,真的想搓掉的,一定是在局裡跟你泡茶叫你自己處理就好,筆錄才不做。
: → g85828899: 跟你類似情形 對方紅燈右轉 朋友急煞摔車 05/15 07:42: → g85828899: 警察說即使沒碰撞 間接造成摔車也有肇責 05/15 07:43
: → g85828899: 監視器有拍到 全案走肇事逃逸加刑事傷害 05/15 07:44
重點是有拍到啊,問題這案例沒有。
: 推 kerodo: 找SD卡的先生。還讀不出來是山小 05/15 07:46: → kerodo: 是多老舊? 05/15 07:47
我也覺得重點是去找那位先生,有拍到才能翻盤。
: → bitlife: 人類不是神,只能靠證據說話.一般車禍案件雙方經常南轅北 05/15 09:14: → bitlife: 輒,簡直平行時空,如果請那位駕駛來發文,多半會有平行時空 05/15 09:15
: → bitlife: 說法,所以只能靠客觀證據來說話.目前影像證據無法支持時, 05/15 09:16
: → bitlife: 警方也只能先寫自摔 05/15 09:17
: → bitlife: 上面推文的案例,就有說監視器有拍到過程,這就是證據內容 05/15 09:19
: → bitlife: 差異造成結果不同 05/15 09:19
說得沒錯,實務上就是連一堆證人都可以說得跟實際狀況有出入,還不小。
: 推 typewang: 人家問被霸凌,結果一堆人說你應該要帶錄音筆上學 05/15 09:22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沒證據你就真的不能做後續的處理。
不然台灣的行車紀錄器不會賣那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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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台灣的行車紀錄器不會賣那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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