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個ptt男性鄉民
: 前陣子買了中古屋
: 所有費用都自己負擔
: 而鄉民的女友表示
: 婚前付房貸跟利息的話她沒有保障
: 因此婚後才願意按收入比例一起負擔房貸
: 然後堅持要1/3的持分,以免喪失居住權
: 目前兩人討論到關係有點緊張了
: 文章一貼出就引發熱議
: 房板鄉民紛紛勸說千萬不要共同持有
: 說沒財商還是分一分 得寸進尺 想不勞而獲...等
: 其實女生好像也只是爭取該有的保障而已
去你的爭取該有的保障
一毛錢都還沒出就要1/3?
今天結婚明天離婚爽爽拿1/3房子?
: 結果遭受猛烈砲轟一毛錢都還沒出就要1/3?
今天結婚明天離婚爽爽拿1/3房子?
: 各位怎麼看?
即使婚後也不要共同持有
感情這種東西說變就變
變了心的女人很恐怖的
能自己買房能自己負擔就自己負擔到底
又不是沒有能力或是很吃力
甚至霸氣一點說房子所有開銷拎杯出了你住著就好
不要為了能減輕壓力給自己未來更大的麻煩
如果婚後共同持有
哪天分了一個要賣一個要留
保證煩到你後悔當初為什麼要自找麻煩
就算你想不開要共同持有
考慮好所有事情
商量好馬上去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越仔細越好反正都是花一樣的錢
不要覺得要跟這個女人過一輩子就無腦
曾經本智障該死的戀愛腦認定這個女人就是我一輩子的伴侶
跟人借錢出比另一半還多的頭期款
因為在國外簽證問題房子也只登記在對方名下
最後對方說要分
馬上取消簽證錢也差點拿不回來
拖了一年我才拿到錢
多虧有家庭法的保障我才能拿回一部分
女方不止一次說名字只登記她的上法院我也拿不到那麼多
本智障的經驗給所有戀愛腦的智障們一個警惕
不管你多愛一個人付出了多少
人家翻臉的時候你沒有保障就是你活該
平常可以不用AA多出一點沒關係
大筆的一定要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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