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希望板上的大家
能暢所欲言但又保有板友和板友之間基本的尊重
因此先前有針對板規四侮辱的部分
在置底文說明判定標準
#1d5s-e_n
不過這兩天zuvio板友表示不能接受
以下面的檢舉案為例
#1dPn7-4t norikko 已觸犯版規四
我判定結果是未達板規四侮辱標準,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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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uvio : 所以寧可被渣男玩也不肯找正常對象
→ zuvio : 跟被詐騙集團騙的受害者有什麼兩樣? 都是活該吧
→ zuvio : 那政府的確是不用幫忙打擊詐騙集團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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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orikko : 成年人好好的交往三年分手跟被渣男玩有什麼關係啊?
→ norikko : 一樓不但邏輯有洞腦子恐怕也不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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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子恐怕不妙,這句確實帶有侮辱之意
然後norikko有針對主題回覆,應該沒有到完全惡意
所以參照置底文的標準
1.公眾人物認定
CuLiZn5566發表文章,一樓zuvio提出看法
然後CuLiZn5566針對一樓zuvio的看法,編輯文章做出大篇幅的回應
此時全場都知道一樓zuvio的推文有意思了
於是所有人都會特別留意一樓zuvio
我認為這代表zuvio算是一時性之公眾人物
發表意見,給大家聽到你的聲音,享受群眾的目光
那對於批判就要有更高的容忍度
2.評估表意脈絡
為什麼會說出辱罵的字眼,會考量其背後發生的原因
=>
"所以寧可被渣男玩也不肯找正常對象"
"跟被詐騙集團騙的受害者有什麼兩樣? 都是活該吧"
一樓zuvio提了另外的族群舉例並且攻擊他們
假設有人看了這段話感到不悅,也使用負面詞語予以回擊
這時似乎不應該做處罰。
板友zuvio大的建議:
→ zuvio : 所以人身攻擊是允許的? 那你被攻擊腦子不妙也沒關係
→ zuvio : ?
→ zuvio : 那你這樣判決是不是也可以說邏輯有洞
→ zuvio : 人身攻擊就是不對,還可以看理由來處理?
→ zuvio : 那以後你被人攻擊的時候,也可以說他打你是有理由
→ zuvio : 的
→ zuvio : 法官就可以判他無罪嗎?
→ zuvio : 而且講活該根本不是攻擊,而是評論
→ zuvio : 你有看過誰因為講活該被人告去法院嗎?
→ zuvio : 但講人腦子不妙是構成公然侮辱毀謗罪
→ zuvio : 是可以直接去警局備案去法院提告的你懂嗎?
→ zuvio : 如果你不判,我就再去小組長那邊申訴
→ eulbos : 可以的 那是你的權利
→ eulbos : 我目前的判斷標準大概就是這樣
→ eulbos : 沒有到完全惡意 就會走置底文提到的方式來判斷
→ zuvio : https://reurl.cc/xpvO6L
→ zuvio : 自己看這個判例,要去法院告他是可以成立的
感覺板友zuvio大確實說得也很有道理
所以關於這個板規四,或許可以調整為更好的判斷方法
不知道各位先進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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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會把內心的寬容比喻成大海,
就像在大海滴一點紅色的顏料,大海的顏色不會變;
可是如果把顏料滴入一杯水,那就會馬上被染紅。
而寬容,就是水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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