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教大家在房間拉屎的文章好像滿多人喜歡,雖然我是不太知道為什麼大家這麼喜歡
屎屎尿尿的...但好像滿多人在問到底為什麼不建議婚後買房在一方名下。
執業了一段時間,因為大部分都在處理感情事件,各種亂七八糟的感情糾紛大概都見過了
,今天就來講一個買房在老婆名下的悲劇,來逃避編輯的催稿。
喔對了,不用猜故事是不是真的。
我的案例鐵定改編到連當事人都認不出來是自己,我可不想違反律師倫理。
就當作聽我話唬爛就好。
*補充:這個故事性別對調也一樣,跟男女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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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台男,他叫阿綠。
阿綠為了討老婆開心,或是為了節稅,或是要讓老婆有安全感,管他什麼理由反正就把房
子買在了老婆名下。
阿綠當時覺得也沒關係嘛,反正房貸都是自己在繳的阿,到時真的出了什麼事,房子很明
顯是自己買的嘛,最後一定是我的。
然後他就真的被綠了,慘。
兩人離婚之後,阿綠本想說自己已經退讓,讓老婆可以去跟小王私奔,老婆總不會把房子
給吃了吧,就跟老婆講說希望把房子登記回自己名下,人家當然不鳥他。
阿綠氣不過就提告老婆,說房子其實是自己的要老婆把房子還他。
他提出了所有匯款金流,成功證明了那棟房子確實是自己百分之百出資的,阿綠得意洋洋
的以為自己痛宰了老婆(還有小王,因為小王在阿綠被趕出門後,搬進了房子)。
然後他就被打爆了,慘。
法官說,你們兩個之前是夫妻,本來就財產會常常混在一起,也有可能是你們當初有協議
說為了讓老婆安心才買給老婆,或家庭分工就是老婆操持家務、阿綠負責金錢,所以沒辦
法只因為房子都是阿綠出錢買的,就說房子是你的,畢竟你也有可能就是愛老婆才登記給
她的阿!
阿綠不僅頭頂,臉他媽都綠了,只好來找律師幫忙。
中間過程不談,花了一年的時間慢慢舉證,二審竟然打贏了,法官認定當時確實沒有把房
子送給老婆的意思,判決老婆必須把房子還阿綠。
連我自己都很驚訝,以阿綠提出的鳥證據,我竟然打贏...
你以為結束了?律師的故事是沒有happy ending的,都馬血流成河。
老婆馬上出了第二招,他看到輸了就立刻提起「剩餘財產分配」的訴訟。
大概意思是:「婚後增加的財產要互分一半」
老婆說,好啊,既然現在房子是你的嘛,但畢竟也是婚後才買的,那依法你就要分阿,我
管你誰出錢的,反正在你名下就要分我一半的房價。
阿綠開庭時氣到差點把被告席給翻了,哪有人這樣的,討客兄就算了,林北買的房屋還要
跟我搶一半?
那時法官是中年大叔,他用彷彿看死人一般的看著阿綠,萬般同情的提醒他可以告侵害配
偶權求償,但也跟他說就算對方討客兄,婚姻財產可以互分一半是法律定死的,這沒得談
。
最後,阿綠真的就噴了相當於一半房價的錢給老婆,讓他跟小王快活了。
這就是婚姻中買房給對方的現實。
你第一個訴訟沒打贏,就是整棟送給對方;就算打贏了,對方也可以告你剩餘財產分配拿
差不多一半(最近有修法,稍微好一點點,但還是會噴一堆錢)
你說阿綠可以告對方侵害配偶權阿?
當他想起這件事情的時候,早就已經過時效了。
大家一起幫阿綠寫個慘字吧。
現在可以用這種嘻笑怒罵的方式來寫這些故事,但大家可能沒辦法想像當案件正在進行時
,當事人負能量有多重。曾經至死不渝的兩人,或許也許下了生老病死不分離的承諾,但
最後對簿公堂的理由,大多都跟情愛無關。
婚姻解消後,只剩金錢的算計而已。
一路以來,拆散這麼多對夫妻,雖然算計已經成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但看了還是依然不
勝唏噓。
不管你是男生還是女生,我都真心希望你不要當阿綠。
否則除了被配偶海削一頓外,還要被我扒一層皮。
律師的生活,往往就是這麼樸實無華,且枯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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