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下午建商電話要我補貸款審查資料,
順便跟我說可能女友非永住者,可能沒辦法這樣共同持有(這點沒跟女友說)
今天下班太晚,沒能去找他,剛剛電話跟她講了,說了嫁妝可不可以給一下,
我們可以拿來買家具生活更好。
他就好生氣說休想得到我們家一分錢,也一直罵我是媽寶。
然後就說了一些難聽的話(基本每次生氣都口不擇言),
還說他選錯了很後悔,沒有錢就沒有愛了。
我說等貸款結果下來再說吧,他一直堅持他不想受委屈了,一定要10%。
他說了沒10%就分手吧,不要拖著她,我想明天就正式跟他說房子就是我自己買,
最低底線說了之後應該就會分了吧。在想明天要不要提早下班去他公司
等她下班跟他當面說,還是微信或電話說就好。
我在打這篇的時候,他又打過來問我貸款會不會過,
但是聊著聊著又變成日常對話閒聊和抱怨工作,加上他想像新家的樣子。
他也說我們撐的到那時候嗎,他心裡應該也有底了吧。
常常這樣情緒變化超大,我居然每次也都能配合對話。
可能是最後一次的閒聊了吧,想想還真的挺難過的。
總之,我看了大家的例子想像一下真的未來應該會辛苦死,
也感覺不出來他會體諒我,永遠自己優先。
我不想要未來辛苦到死,還拖累到父母不孝,
就狠下心斷了吧。
真的謝謝大家苦勸忠言。
好多人私信勸我,一堆跟中國女結婚悲慘的例子,加上版上留言我都感動到哭了。
有後續我再跟大家說吧,謝謝。
: 和中國大陸的女友(安徽人28歲)在東京認識,去年7月開始交往。
: 最近談到要結婚,對方提出禮金10萬人民幣和婚宴在大陸辦,
: 婚宴費用也要由男方支付,另外也要準備三金五金。
: 我家庭也不算富裕,但是父母討論之後覺得既然是對方地方的風俗,
: 我們也就拚一下可以同意。
: 當然房子也要先去看,女友因為換工作,
: 從千葉通勤到東京太遠,所以迫切的想換房子,
: 我們看了快一個月,前天沒有預約碰運氣去看了一間在東京新建的公寓,
: 正好都符合女友對房子要求,通勤距離、南向、隔間、中低樓層、裝潢設備等等。
: 雖然有一些缺點,但是價格低於市價,正好在我能勉強負擔的範圍內
: 也所以昨天就去簽約了。
: 女友工作是契約社員,所以就算在日本登記結婚了也不能一起貸款,
: 我們都沒有永久居留權,我前幾天試著申請了其他家中古公寓的貸款,
: 以我個人名義申請意外的通過了,利率也是能申請到的最優惠利率。
: 但是女友提出房子要共同名義,他佔有資產份額,他說這樣才有安全感。
: 但是他也拿不出錢,要我用我的錢支付,本來是說要1%左右,大概46萬日幣左右。
: 我媽勸我堅持全部都用自己名義買,不然還沒結婚,萬一之後沒戲了處理很麻煩。
: 昨天兩方母親跟我們電話會談,對方觀念就是已經條件很低了,
: 對方媽媽也提出不然禮金就充當頭金給我女友當股份。
: 但是我媽媽堅持全部以我自己的名義購買,講到最後快吵起來不歡而散。
: 房子星期四就要交訂金,交了就不能反悔,我媽媽勸我要買就自己買。
: 我現在非常煩惱該不該退讓寫女友名義。
: 昨天吵了之後,女友不知道是賭氣還是認真,他說要我送他10% 460萬日幣左右的
: 資產份額,日本法律規定結婚前房產最後離婚也不會分掉。
: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如果堅持我自己名義買可能就直接散了。
: 平時約會理所當然都是我出錢,真的深感跟中國大陸觀念差異真的好大。
: 之前中間也分手過一次(他覺得我越來越小氣是主因),但是我們兩邊都放不下斷不了又回來了。
: 想問問各位意見,我該怎麼做比較好?今天下班還要去找他,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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