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們來說,這樣也是支持對方愛對方,也不是不想「負責任」呀~至於一些生老病死,碰
: 到了,就知道了。
交往十年以上不結婚,很支持對方愛對方,
這我都100%相信.
好,你很愛對方很支持對方,
那對方進了加護病房,你應該會想在他身邊照顧他,對吧?
沒有結婚,在這部分就會出問題
我爸爸曾經動過摘除器官的手術,
手術結束第一晚,我爸住加護病房.
醫院說了只能讓一個人進去陪夜.
這個人只能是配偶或一等親.
如果我爸媽沒有結婚,
當晚可以進加護病房陪我爸的,
就只能是我或者我妹,
因為我媽就只是個同居人/女朋友,
同居人跟女朋友不是配偶,更不是一等親.
我爸媽結婚了,
我媽媽才有進加護病房陪夜的權利.
當我隔著玻璃門,看著我媽穿上無菌衣頭也不回奔進加護病房的背影,
我頓時領悟到我一定要跟我男友結婚.
我想當那個可以在第一時間陪伴他的人.
當你很愛一個人的時候,
你不會只想著"他還能給我什麼",
你會想到"我還能給他什麼".
只有讓法律賦予我們家人的關係,
我才能夠毫無阻礙地付出,沒人能質疑我的資格.
開心走進去的牢籠不是牢籠,
心甘情願的束縛不是束縛,
只要想到我死了,我老公身為配偶可以名正言順繼承我的財產,
我就覺得很安心.
我跟我老公,也就是我前文提到我一定要跟他結婚的男友,
剛開始交往就是四年的遠距,包含台灣境內與跨國.
這期間我們一直想辦法要拉近彼此的距離,
第五年我們成功了,從遠距直接變成同居,
可以跟我愛的人一起睡著一起醒來,
我覺得我不可能更快樂了,
我甚至在PTT發表過文章說"我要的幸福不在婚姻裡".
還被m起來,我想刪還刪不掉.
之後發生我爸動手術的事情,
我領悟到我必須結婚.
交往第十年,我們結婚了.
因為我們兩人都在國外,親友全都在台灣,
我們沒有婚禮沒有蜜月沒有婚紗照沒有喜宴,
只是到市政府公證,結束後還各自回去上班,
連婚戒都是拿交往時就一直戴著的對戒,在等待證婚法官時拔下來交給對方,
在公證過程中再套回彼此手上.
我們的生活真的完全沒有改變,只是多了一張結婚證書而已,
但我竟然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快樂,
我自以為的"不可能更快樂",
竟然被那一張結婚證書推翻了!我是能更快樂的!
結婚證書帶給我的安定與滿足,
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知道我必須結婚才能獲得自由付出的權利,
但我不知道當我真正獲得這份權利時,
我竟然會如此開心!
當你遇到對的人,
結婚是很享受的一件事!
今年四月我們結婚就要滿12年了,
加上交往的10年,我們在一起就要滿22年了.
22年說長很長,說短也挺短的,
這就是一個人從出生到大學畢業的時間.
大學畢業生,放到社會上是被稱為"年輕人"的.
說我幸運嗎?我同意我滿幸運的,
我跟我老公是彼此的初戀,
下海一次就撈到寶,這真的需要運氣.
但我們能走到今天,絕對不是純靠運氣,
所有的關係都是需要經營的!
有人也許會堅持我這是個案,我這是"老一輩的人"才有可能辦到的事,
但我必須說,絕大部分幸福的人是不會到處跟人說自己過多爽的,
我今天會在這邊打這麼一長篇,
也只是因為看到另一位婚姻幸福的板友被人狂噓,
想要聲援他一下而已:)
況且幸福的樣子都一樣,說穿了就是"沒看點",
不幸的故事才是光怪陸離引人注意,
就跟你每天上班上學經過的建築物一樣,
你天天都看見的,但你真的"看見"了嗎??
真的能讓你留下印象/想當成談資的,
應該只有失火燒焦的那一棟而已吧....
看文章的你當然還是可以堅持我跟那位陪老公走過病痛的板友就是兩個幸存者偏差,
你當然可以酸一輩子還長著呢,愛付出是吧?就等著被你的配偶吃乾抹淨一腳踢開吧!
但我願意相信世間有真愛,我願意相信還是有很享受婚姻的夫妻!
我身邊也有不少親友婚姻不美滿,離婚後才海闊天空,
但我也見識過鶼鰈情深至死不渝的夫妻,
比方我爸媽.
我想要的"自由付出",
如果有完善的同居法一樣可以獲得,不用非結婚不可,
但我所處的國家就是沒有,
目前為止結婚就是唯一手段.
我絕對不鼓勵貿然結婚,
我也不想說服不婚主義者改變想法,
畢竟真愛跟鬼一樣,只有真正看過的人才會相信,
但我也想強調結婚並不是只有依存關係/利益交換 這幾個面向而已.
最後我還想說一點:請真正認識自己以後再談感情,再考慮婚姻.
很多人排斥婚姻,不外乎就是"怕被背叛/怕吃虧",
當你真正認識自己,知道自己的底線在哪裡以後,
你就有了原則.
有了原則,你就有了底氣,
有了底氣,你不會怕被背叛,你更不會吃虧.
因為你知道你有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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