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也是剛好這段時間發生類似的事情的28歲女生,也是因為男方家人而逼迫分手。
: 我和男方家庭背景大致相近,都是教育界家庭長大的小孩,整體家境跟職業狀況沒有相差
: 太多,對方是國外回來的,而我是國內頂大然後曾經海外短期留學過。
: 我們在一起一年半,問題點爆發是男方媽媽去算命,算命說我們明年可以結婚,然後男方
: 的爸媽就強迫我改變宗教跟著他們拜拜,我的宗教是基督教,但從來沒有逼迫男方跟著我
: 去教會,男方家人逼男生跟我分手,我也嘗試給予對應的解決辦法,說我可以配合男方家
: 人參與並且準備祭拜的物品,以及用雙手合十代替拿香的方式,但是男方爸爸的回覆卻是
: :一家人搞成這樣很奇怪。然後男方媽媽另外也說,想要女生可以跟他媽媽興趣一樣,跟
: 著他們做一樣的事。男生沒有在意我的宗教不一樣,但他卻在意因為宗教衍生出來的衝突
: ,但他卻沒辦法擋住自己爸媽的控制。
感情的部分不評論啦
不過不太知道你們信基督教或是教育界的
會不會讀宗教史
基督教能不能拜拜這件事情已經爭了幾百年了
最早拉上檯面的是1645年傳教士來中國傳教
問說孔孟祭祖(aka拿香拜拜)算不算崇拜偶像
當時的教廷說"算"
所以禁止中國信徒祭祖
但是這件事情還沒完
因為不能祭祖就不能在中國傳教
所以1656年教廷又說祭祖沒有關係
但是1704年教宗克萊蒙六世又說
祭祖不符合基督教教義
所以又開始嚴格取締禁絕
然後繼任的教宗本篤14世1742年定論
說之後祭祖就是異端邪說
不必再議
後面200多年的期間基本上都是持這個觀念
雍正當時聽到就很不滿
直接禁教
乾隆朝的時候延續這個政策
雖然允許傳教士來華但不能傳教
就不用提後來基督教的太平天國之亂
基督教在中國都是地下化發展
問題是1939年開始
教廷對這件事情開始軟化
開始說基督徒如果參與儀式或掃墓是OK的
主要是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
當時日本耶穌會成員去祭拜靖國神社不行禮
日本政府震怒
廣島主教擔心業績GG
查文獻發現1258年的時候教廷發過通諭
說教徒可以參與非教徒的儀式
基督教尊重傳統(不然也不會相信一本更古老的經文)
這個法令在中國禮儀之爭之前
第二個原因是
那時候滿州國將祭孔定成國策
你繼續禁就會又回到天主教地下化的年代
亞洲傳教就會整個GG
如同白海豚會轉彎
教廷也會水溝蓋跑法
庇護十二世說
現在崇孔祭祖已經是世俗化的一環
就是一個公眾活動
教徒只要不要用宗教的心情去參與
是可以被允許也是適當的
1965年後梵諦岡教廷也為了越南天主教
說祭拜祖先 民族英雄 都是OK的
這些都是世俗化的禮儀
教徒應該在可行範圍內
盡力的接受當地文化的習俗禮儀
至於是不是之前的諭令有問題
當時的教宗也沒錯
現在也沒錯
都是時空背景不同
所以參與儀式本身就是OK的(基督教大佬都說話了)
拿不拿香也都是儀式的一環
關鍵只在於你是對被祭拜的對象"致意"
還是對被祭拜的對象"崇拜"
只要是致意基本上是不擋的
當然基督教的分支很多拉
不同的教會也有不同的規矩
只是一般來說天主教算是老大哥
也是比較龜毛的
如果人家都說了這不算違反教義
要拿宗教理由出來擋
感覺基督教有點在背鍋...
: 庭的附屬品。雙方家人整體家境都是一樣的,甚至男方常常覺得我們家中家境更好,不懂
: 明明沒有希望對方家人給予幫忙什麼,可是為什麼結婚卻是女生要委屈,我和男方的收入
: 差不多,然後我自己在某縣市區有自己的一戶房子,家人也準備了另一個縣市一棟房子準
: 備未來會過戶給我,今年幫男方建議的股票操作也幫男生賺了有6位數,不能說很厲害,
: 但我卻認為我一直以來有在為了彼此努力,也有實力撐起彼此的未來。而聽到他們家人最
: 後說的話,我的感受卻是男方家人只想要一個可以被他們控制的媳婦,而非真正尊重我這
: 個人。
當然這是建立在衝突點真的是宗教問題
如果宗教只是表象
真正的理由是不想要被控制
不想要花時間準備祭拜的東西
那麼就算宗教這點說不過去
一樣能找到別的點來分手
: 方家人常常會拿東西拜託男方拿給我,我也會陪男方爸爸喝酒,過年過節買禮盒或是伴手
: 禮給彼此家人也是常常有的,可是為什麼我們卻輸給他家人所在意的宗教,沒辦法尊重我
: 的自由。
你要說他們無法尊重你的宗教自由
這件事情也是給他們扣了太大的帽子
亞洲文化圈因為這件事情鬧了幾百年
到196X年都還在吵
怎麼看都不可能是單純的人與人尊重的問題
至於參與祭拜這件事情是不是那麼重要
如果是那麼重要的原則問題
就不會從1258年開始教廷就時不時的幫忙解套
當然教廷說話也不代表你們教會就要聽啦
以中文的翻譯版聖經來說
光翻譯不同時期就有很多不同的版本
看你們的版本更新到什麼時候
多半對於基督教的教義就是更新到那個時候
只是宗教這件事情也是與時俱進
人家都WIN11了你還在WINDOWS 3.1
除非你對於哪個時代的基督教教義有堅定的信仰
認為後世教廷的解釋都是異端邪說
不然人家都已經鋪了人性化的信仰之路
比較從善如流的做法是坦然的走上去
: 覺得自己一直以來是很為自己的人生負責任跟努力的人
: 覺得自己的努力換來遇到一個對我很好的人
: 以為就是對的人時
: 卻又因為對方的父母而跟曾經美好的幸福說再見
: 而最難過的是
: 當時候欣賞對方的孝順、溫柔、包容
: 在結束的時候,卻明白因為對方的個性是來自一個控制欲的家庭而養成這樣的個性
: 原來那些我曾經最欣賞的優點都變成傷害我的事
: 我不知道該怎麼想這件事,希望大家給予我一些指教
: 無論是鼓勵跟批評,我都接受
: 謝謝大家
本56的建議啦
其實拿香拜拜就沒有想像的那麼嚴重違反教義
事實上教廷都已經幫你們解套了
只是如果你很堅持教廷說的話都是屁
拿香一定是偶像崇拜
那也只能說你們的教會還真的滿鐵血的
只是如果是這樣
你參與或是雙手合十的行為也有很大的問題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十:24)
如果真的奉行基督教教義
加上教廷70年前就已經做了解釋
讓人家知道你是基督徒
僅致意不崇拜
準備或是拿香參與祭拜
都是能讓別人或是家人開心有好處的事情
那為什麼不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