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們都旅居海外,卻用中國地方風俗?
2.結婚不是女方家的事,也是男方家的事
結婚婚宴辦在中國?聘金就50萬左右台幣,婚禮再50萬台幣
要尊重女方面子那幹嘛不尊重我們的風俗,女方那邊應該是訂婚吧?要風光叫女方要拿錢
出來
花錢給女方爸媽爽,生養K大的爸媽呢?
而且說句難聽的,結婚前就開始鬧房產的太太,又不出錢,貸款條件又差
怎麼看都是K大條件優於女方吧?
而且萬一離婚,只保障太太不保障老公?!風險很高的
我個人建議聽媽媽的話,房子一定要在自己名下,財產多給個20萬台幣差不多了
然後聘金給了,記得問一下嫁妝呢?
: 和中國大陸的女友(安徽人28歲)在東京認識,去年7月開始交往。
: 最近談到要結婚,對方提出禮金10萬人民幣和婚宴在大陸辦,
: 婚宴費用也要由男方支付,另外也要準備三金五金。
: 我家庭也不算富裕,但是父母討論之後覺得既然是對方地方的風俗,
: 我們也就拚一下可以同意。
: 當然房子也要先去看,女友因為換工作,
: 從千葉通勤到東京太遠,所以迫切的想換房子,
: 我們看了快一個月,前天沒有預約碰運氣去看了一間在東京新建的公寓,
: 正好都符合女友對房子要求,通勤距離、南向、隔間、中低樓層、裝潢設備等等。
: 雖然有一些缺點,但是價格低於市價,正好在我能勉強負擔的範圍內
: 也所以昨天就去簽約了。
: 女友工作是契約社員,所以就算在日本登記結婚了也不能一起貸款,
: 我們都沒有永久居留權,我前幾天試著申請了其他家中古公寓的貸款,
: 以我個人名義申請意外的通過了,利率也是能申請到的最優惠利率。
: 但是女友提出房子要共同名義,他佔有資產份額,他說這樣才有安全感。
: 但是他也拿不出錢,要我用我的錢支付,本來是說要1%左右,大概46萬日幣左右。
: 我媽勸我堅持全部都用自己名義買,不然還沒結婚,萬一之後沒戲了處理很麻煩。
: 昨天兩方母親跟我們電話會談,對方觀念就是已經條件很低了,
: 對方媽媽也提出不然禮金就充當頭金給我女友當股份。
: 但是我媽媽堅持全部以我自己的名義購買,講到最後快吵起來不歡而散。
: 房子星期四就要交訂金,交了就不能反悔,我媽媽勸我要買就自己買。
: 我現在非常煩惱該不該退讓寫女友名義。
: 昨天吵了之後,女友不知道是賭氣還是認真,他說要我送他10% 460萬日幣左右的
: 資產份額,日本法律規定結婚前房產最後離婚也不會分掉。
: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如果堅持我自己名義買可能就直接散了。
: 平時約會理所當然都是我出錢,真的深感跟中國大陸觀念差異真的好大。
: 之前中間也分手過一次(他覺得我越來越小氣是主因),但是我們兩邊都放不下斷不了又
回
: 想問問各位意見,我該怎麼做比較好?今天下班還要去找他,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