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篇文章,就想起身邊的故事
人物介紹,A男方,B女方,CD則是AB的兩個小孩
A自稱從小貧窮,吃過很多苦,表面上看起來上進,也自稱孝順善良
跟B交往時,對B無微不至的體貼與溫柔,打動了B,進而交往6年後結婚。
但A這體貼與溫柔,沒有維持超過2天。
新婚第一天還陪著B去逛街買菜,結果被賣菜的阿姨說夫妻感情真好。
不知是因為害羞還是啥緣故,
從此之後,就沒再去過菜市場,永遠都是B獨自完成家用採買。
而婚後,A自稱自己非常孝順,在當時月薪1萬出頭,每個月都要拿1萬給A爸媽(一人5000)
所以理所當然的沒把工作的薪資拿來養這個家。
而B早早考上公務員,則把全部的工資都花在養家上頭,
而A後面換了看來賺錢快的工作,天天被下屬經理經理的叫,依舊一毛不拔。
AB結婚幾年後,CD出生了,
從C有記憶以來,A從不參與家務,也不出錢給家用。
但A對家人都是頤指氣使的,彷彿家人都是他的僕人與奴隸。
如C所言,A最愛跟C說的一句話就是:我是你爹,你要知道感恩,以後得賺大錢養我。
但A從不對這個家有任何良好的貢獻與付出,
哪怕付出一點點,就當成絕大恩典,隨時掛在口中跟自己的家人討人情
B自然是受不了A這樣的軟飯男+大男人。
在CD年紀都上大學後,跟A正式提了離婚
但A被服侍慣了,哪可能真的想要離婚,
提了幾年,吵了幾年,最後B答應給A100萬現金才離成功
而AB真的離婚時,A認為他賺的錢都是他自己的,所
以離婚協議上不給贍養費跟那些金錢,只留了一棟30年的老房子給B
但他有個條件但書:離婚後他還沒找到住處,得先住B的房子,等找到住處後才搬家。
就這樣A在與B離婚後,整整一年多也沒搬出B的住處,直到B非常不滿要以提告的方式告A
A還裝作可憐兮兮,去跟CD兩個兒子說:你們媽媽很狠心,把他趕出家門,你們要收留我
C對A萬分不諒解當然不理會這樣的要求,但D就心軟了,答應跟他一起住,整整7~8年。
A跟D住的時候,還是時不時的從D身上討好處,從買便當到房租,還常常要跟D借錢。
最後A因為自己賭博輸光,還借上高利貸,自己吊了一了百了,
還寫了遺書要D拿A的身故保險金幫他還債,C跟D趕緊去拋棄繼承,還得擔心高利貸上門。
寫了這麼多,就是希望勸勸原po,軟飯男+大男人是個極爛的組合,
如果真的要,拜託別生小孩,小孩真的是無辜的。
他們無從選擇父母,只能被動地接受垃圾爹的無限惡意,求求高抬貴手,放過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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