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tvbs.com.tw/local/24871521600萬超跑路口撞騎士索賠130萬 法院審理:超跑未禮讓改賠26萬
記者 陳嘉貴 / 攝影 許立帆 張子銘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15 19:1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15 19:4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mlOqUcDd14南投一名婦人,騎車經過閃燈號誌路口,跟一輛市價1600萬的超跑發生車禍,雖然超跑只
有保險桿損毀,但還是被對方求償130萬修車費;但法院審理後發現,超跑行駛路線是閃
紅燈,駕駛未依規定停車禮讓,是車禍主要肇事原因,肇責佔了8成,因此婦人只需要賠
償另外的2成,130萬修車費,只需要賠26萬。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05/15/20240515184525-9ffc18ba.jpg圖/TVBS
黃色超跑經過閃燈號誌路口,突然右側一輛機車經過,雙方都沒速閃避不及,機車騎士連
人帶車被撞倒摔倒路邊,這時後方還陸續來了一黑一白,一共三輛超跑。
車禍意外發生後,民眾紛紛站在路邊圍觀,因為跟機車騎士發生車禍的,是車價1600萬元
的超跑,雖然撞擊不算嚴重,但車廠估價,車頭保險桿原價200萬元,扣除折舊,光是零
件烤漆和工資,向機車騎士索賠130萬。
南投縣交通隊組長李安景:「高級轎車跟婦人的一個相撞事件,結果是未依規定來禮讓,
修理費高達130萬左右。」
車禍意外發生在南投埔里,隆生路和珠生路口,警方表示,機車騎士是一名婦人,平時靠
著打工2萬多收入過日,知道自己撞到1600萬超跑,要賠償130萬元修車費,至少得五年不
吃不喝才有辦法還清,超跑車主保險公司要不到錢,將她告上法院,沒想到結局大逆轉。
南投縣交通隊組長李安景:「(超跑行駛)珠生路為閃紅的號誌,駕駛是一個行車未禮讓。
」
法院審理時發現,超跑駕駛行駛珠生路,是閃紅燈號誌,應該停車再開,騎機車婦人則是
閃黃燈,應該減速通過,因此認定超跑駕駛應該負擔80%肇責,婦人只需負擔20%,130萬
維修費只需要賠償26萬,而保險公司表示,路上千萬豪車愈來愈多,民眾擔心遇上高額修
車賠償,也能加保超額險,就能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附註/心得/說明:
看影片機車是閃黃燈路口被撞的一方 還是負擔20%肇事責任
只能說只要肇事責任不為零 跟超跑出車禍就是要要賠很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0.21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15829042.A.CF9.html→ maniaque1樓就....沒減速啊....... 05/16 11:21
zx27512062樓鄉下阿嬤還要賠26萬? 那gg了阿 05/16 11:21
→ maniaque3樓而且這種提告的大概也是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05/16 11:24
saber1544樓這跑車看起來速度比機車還慢欸 機車也沒減速的感覺-- 05/16 11:24
→ PeterHu08275樓要是這車子破億維修費1成都夠讓人破產 05/16 11:25
→ maniaque6樓老婦人大概以為車主沒說要求償,就忘記去告對方刑事了 05/16 11:25
→ kutkin7樓受傷就不一樣了 05/16 11:26
→ maniaque8樓南投簡易庭 112年度埔簡字第213號 05/16 11:27
→ kutkin9樓26萬還可以主張零件折舊喔 但婦人自己要講 05/16 11:27
→ maniaque10樓機車都飛這麼遠,怎可能沒傷啦?? 05/16 11:28
GymRat11樓以為是超派 05/16 11:30
→ maniaque12樓樓上k大,原告訴狀已經"先扣掉折舊",裁判書有寫 05/16 11:30
→ maniaque13樓原始維修費是 194萬 05/16 11:30
kutkin14樓扣除零件折舊後,系爭A車回復費用為130萬2,062元(細項: 05/16 11:31
chiuoerice0415樓老太太也沒錢跟人家打官司吧 05/16 11:31
→ kutkin16樓零件124萬9,701元、工資3萬6,961元、烤漆1萬5,400元) 05/16 11:31
→ kutkin17樓車子很新吧 如果是3年車就不一樣了 05/16 11:31
→ maniaque18樓只是保險公司求償很詭異,明知自己內規算30%肇事責任 05/16 11:32
→ kutkin19樓這比中頭獎還難 05/16 11:32
→ maniaque20樓卻仍直接求償折舊後全部費用,大概就擺明要給法官判吧 05/16 11:32
→ maniaque21樓所以法官多扣了10% ,只要老婦賠20% 05/16 11:33
→ maniaque22樓而且裁判書寫錯了一些 05/16 11:34
→ maniaque23樓"是按被告之過失程度減輕其賠償責任70%",但計算是20% 05/16 11:35
→ maniaque24樓這台不是私人,是代理商的車,可能是給客戶代步用的 05/16 11:36
pippen200225樓194萬 -->2x萬?? 賺爛了吧!!? 05/16 16:37
→ fit26樓SF90現在只需要1600萬? 比296還便宜?! 05/16 17:18
trickart27樓高薪的人 比如醫生或大老闆 走在路上被撞 不知道會不會 05/16 18:22
→ trickart28樓也有人說要有賠償限額 05/16 18:22
Gsm3076829樓未讓還是未禮讓,是在禮啥小 05/18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