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控車送修被店長偷開 車行:業務冒充店長
https://news.ebc.net.tw/news/living/425515https://i.imgur.com/giif6dc.jpeg桃園一名張先生控訴車子撞壞。(圖/東森新聞)
桃園一名張先生控訴車子撞壞。當初買車車行的邱姓店長幫忙送修,
卻突然收到警方通知車違停路邊。詢問邱姓店長,對方各種理由推託「不能看車」,直到車主說要報警才拿到
車;但車損沒修,從ETC紀錄更發現車被開著趴趴走。
車主對車行提告,
車行無奈表示邱姓男子只是業務,他假冒店長名義招搖撞騙,已經對他
提告。
白色中古名車,車前保險桿不小心撞壞了,桃園的車主張先生把愛車交給賣車的車行送修
。當時接洽的邱姓店長要他把車開到三峽,4月27日送修,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託不讓他看
車,直到
5月10號派出所一通電話打來,張先生傻眼,自己的車到底在哪裡。
投訴車主張先生:「平鎮派出所打電話來,告訴我說我車子有違停。跟(店長)他說我想
看,車子在哪裡,結果他跟我說車子在保養廠,
拒絕我看車子。」
明明該在保養廠的車,怎麼在平鎮路邊違停被開單;張先生說,明明照邱店長說的把車開
到三峽,驚覺有問題,再次要求看車。投訴車主張先生:「(業務)不告訴我們保養廠在
哪,根本不知道有沒有這間保養廠。」
直到告訴對方要報警才拿到車,只是這一看,張先生火更大了,原本要修的保險桿、排氣
管完全沒換修;更離譜的是,看到車上ETC扣款紀錄,這才發現這名邱姓店長把他的車當
交通車,全台啪啪造。
投訴車主張先生:「全台灣走透透了,他跟我說是保養廠開出去;可是後面,他也有承認
說他也有開。」
車子被邱姓店長霸占整整17天。原本開到新北三峽交給店長送修,車卻被開往新竹、苗栗
和高雄。張姓車主事後甚至收到5張罰單、4張違停、1張超速,車上也被弄得一團亂,留
下臭味及檳榔渣。
張姓車主已經付了的2萬200維修費,罰單4500還有過路費1080,加上車被占用到處開,要
求30萬和解。聯絡不上邱姓店長,張姓車主決定提告車行侵占背信詐欺。車行則說,邱姓
男子只是業務,卻假借店長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事發後失聯。
如今留下一堆爛攤子和糾紛,
車行已經委請律師對自稱店長的邱姓業務提告。至於受害者
損失以及提告車行部分,也一併交由法律解決。
心得:
民法第188條1項: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
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
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車行也無奈喔,車行也是受害者喔,而且車行已經對業務提告了所以自己不用負責了超頂的車行ㄟ,但是大家看完這個新聞之後也不知道是哪間 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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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18158302.A.D40.html→ XYZC1樓桃園 台中 二手車。呵呵 06/12 10:14
Spinner32樓沒出事的時候都不知道,當人三歲小孩? 06/12 10:24
→ bada3樓2手車業務仔每個都叫店長 意外嗎== 06/12 10:26
sm9815124樓c300== 06/12 10:27
lwrwang5樓消費者應該告車行,業務就爛命一條,不會賠錢的 06/12 10:27
hygen6樓出事了,車行完全不用負責任?? 06/12 10:30
車行起手式: 我也是受害者 我也會對員工提告 ㄏㄏ
上個月有一間高雄的汽車美容也是這樣說的
汽車美容廠孫老闆:「本身跟店家沒有關係,純屬個人的行為,事發當下我負責人本人並
不在台灣,其實我原本就是受害者,風頭全部都在攻擊我店家。」
Rudolph07267樓不是開到三峽的車行修嗎? 06/12 10:31
→ Rudolph07268樓一樓眼睛還好嗎 06/12 10:32
→ dslite9樓30w有點多 06/12 10:40
ludoren10樓記得以前有車廠修後照鏡結果被開出去試車試到撞死兩人 06/12 10:42
morrishh11樓阿宏嗎 06/12 10:46
→ kutkin12樓桃園的車主張先生把愛車交給賣車的車行送修 06/12 10:49
kutkin13樓 06/12 10:56 bravery111714樓桃園一堆是在雙北混不下去的8+9開的店,少碰。 06/12 11:03
trij15樓該不會被當砲車了吧 06/12 11:04
ccc10141916樓無奈你媽啦,民法188條,受僱人的故意過失,僱主連帶 06/12 11:22
→ ccc10141917樓賠償,這什麼爛店還有臉在那邊推託什麼業務非店長,他 06/12 11:22
→ ccc10141918樓的職稱是重點嗎? 06/12 11:22
→ longtimens19樓媽媽嘴老闆表示: 06/12 11:27
maniaque20樓這種廠家,就是單純不認為商家信譽需要維護而已 06/12 11:30
→ maniaque21樓店家就抱著 大不了換個名字重新開業而已 06/12 11:30
kutkin22樓還蠻好笑的 兩次都盤調 06/12 11:31
→ maniaque23樓以上面那個,就到法院去談他們的配合關係吧 06/12 11:31
→ maniaque24樓不然,為何"計程車規定一定要靠行才能營業" 06/12 11:32
→ maniaque25樓"個人計程車要優良資深計程車駕駛才能夠拿到" 06/12 11:32
→ maniaque26樓幫個體戶背書,那本身就是要為個體戶擔起連帶責任... 06/12 11:35
kutkin27樓 06/12 11:35 → kutkin28樓這台車也是他們臉書賣的呀 06/12 11:35
→ bdbpzcatqpq129樓他要不要告是他的事,你只針對那家店 06/12 11:41
nnbg30樓一開始就要慎選了 06/12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