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向今日凌晨1點多時,
新北市三重區的黃姓警員於深夜開警車巡邏時,
路口停等紅燈,遭到他人逆向高速衝撞的不幸事件致意。R.I.P.
今天早上這則新聞,相信很多版友都已經在YT看到各種現場撞擊的影片。
我記得很久以前,車輛版就已經有許多前輩/網友提過[防衛駕駛]的觀念。
但是今天新北市發生的這種情況,不是只有警車才會遇到,
也不是只有半夜才會發生,任何人在台灣的每個交叉路口都可能遇到。
如果今天換作是各位,當你開車在路口停等紅燈(尤其是那種99秒以上的紅燈)時,
看到對向有車輛明顯的超速+逆向行駛,往你車輛的位置直衝而來,
究竟我們該如何作,才能[防衛駕駛]這種意外突發的狀況來保護自己?
--------------------------------------------------------------
如果是騎機車時遇到,也許有一部份人反應夠快+運動神經好的,
還可以直接跳車閃避。
但是開車除了身上有被安全帶綁著固定住,
就算解開了安全帶,還要再轉頭去開車門。
起碼要好幾秒以上才有足夠時間反應。
但是,對方要是超速過快時,
當你駕駛的眼睛喵到,對方已經衝過來你的車道逆向時,
距離撞擊時間可能已經只剩下一兩秒而已,
要能完全解開安全帶+開車門+讓身體移出車外,
以一般常人的反應能力,幾乎是不太可能在這時間內達成。
如果已經能事先預知,判斷逃跑的時間會來不及。
那麼,模仿美劇影集的警車,在車頭正前方,加裝防撞桿。
(類似L型的防撞鐵條,網路上搜尋到類似下面這種)
https://i.imgur.com/UPuYEtk.jpeg
這種鐵製防撞桿,應該可以先吸收/緩衝掉一大部份的對向撞擊力道吧?
不過我查詢相關法規,找到網路新聞已經是2007年的舊資料。
(2007年7月當時交通部修法判定防撞桿是違法改裝,必須拆除)
不知到後來是否有又修改過,可以讓車主以防護安全為由來加裝呢?
如果防撞桿這方法不行的話,
是否還有其它的被動式設備---加強被撞擊時的安全方法?
可以讓駕駛來減少衝擊力,避免被撞擊時的傷害。
===============================================================
我會問這個問題,不是我在杞人憂天,過度的未雨綢繆。
以我自己開車約20年以上(騎車則是超過24年)的記憶,
我自己遇過還有印象的高速逆向危險駕駛,大約每兩三年就有一次。
有些是在要往快速道路的連絡道上遇到逆向騎的機車,
有的是在山路上,遇到逆向行駛的送菜車或公車。
還有一次是在快速道路的高架橋上,我發現前方的車輛都在往旁邊閃避,
當時就跟著踩煞車減速,後來看到對面衝過來一台逆向的3噸半小貨車。
因為內側車道還有其他車輛,當下只能立刻減速+往路肩緊急閃避。
以上這些都是運氣算好,有來的及提早發現,能夠迴避掉的。
--------------------------------------------------------
唯一的一次沒有躲過的,是我有一次騎機車,
在台中市的文心路,在文心森林公園旁邊的十字路口,
那個路段是雙向6線道+兩邊都有機車專用道的大條道路。
我當時是晚上約8點左右,在文心路等一個超過99秒的紅燈。
在等到還剩3X秒的時間時,我的後方駕駛,
她騎車騎到睡著,沒有停下來等紅燈。
(這是事後對方本人她自己的說法)
直接往我的機車後車燈的方向撞過來,
導致我連人帶車飛撲摔倒在地上。
全身手腳多處擦傷+右手臂被排氣管燙傷。
(唯一安慰的是,還好對方車速不快,撞擊不致於造成生命危險)
我被撞飛摔倒後,因為有帶全罩,頭部沒有外傷,意識還算清醒。
當時打了119救護車,被送到附近醫院的急診室治療。
(後來我的右手臂是二度灼傷,確定會留下燙傷的疤痕)
在醫院住了幾天後出院(因為當時醫師說要觀察是否有腦震盪)。
在我手臂還綁著繃帶,去台中市南屯區的交通隊找處理警員時,
我原本想要跟警員調閱監視器的影像畫面,想要申請肇事鑑定。
沒想到交通隊的警員居然拒絕我的請求?
我還記得當時交通的負責警察是這樣跟我說的,
警察:能不能看監視器畫面是由我們決定的,不是你們。
我:那我是被撞的車禍受害人,也不能申請看路口監視器畫面嗎?
警察:你有本事的話,可以自己去跟附近的店家申請看監視器。
更扯的是,幾個月後,終於排上了台中市南屯區的調解委員會,
調解主委居然要求我原諒對方,不要跟對方收取任何一塊錢賠償?!
(我當時已經是右手臂有傷後的疤痕狀態,主委卻依然要求我:
說當作是做善事~要求我原諒對方)
不知是否因為肇事者的戶籍地是本地人,而我是隔壁縣市來台中通勤的上班族。
才有產生差別待遇。
當時那次事件,讓我對台中市警局的交通隊的印象很不好。
======================================================================
總之,唯一那次沒有躲避掉的,
是因為對方從後方撞擊過來。
畢竟停紅燈長秒數時,我的眼睛都專心盯著前方及左右方的交叉路口車輛。
當時完全沒預想到,後車的車輛居然會不停紅燈,直接撞上來。
不過如果遇到這次新北市三重警員的狀況,
除非有提早事先發覺,不然等近距離看到,大多數一般人應該都來不及閃避了。
(電視台的採訪影片,有當時目擊者說從肇事者車速+引擎聲判斷,
車速可能有120KM/H以上,這已經是達到交通部的超過規定速限60KM/H的危險駕車)
版上相信肯定有更多,比我遇過更多次逆向行駛的處理經驗前輩者,
如果遇到停等紅燈(尤其是自己的車陷在車陣裡面時),
看到對向有高速逆向而來的危險駕駛時,你們會如何應對?
歡迎有經驗者提供更好的處理方法,讓版上的各位駕駛人參考。<(_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