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 調解失敗

汽車

45304

: 也就是說要賠給國庫3-6萬 + 過失傷害罪前科

看這串文好幾個人在講前科,但真的知道自己講的前科在說什麼嗎?

實務上在刑法跟刑事訴訟法裡面都沒有所謂前科這東西,那一般到底
講的前科是什麼?

https://www.legis-pedia.com/dictionary/183


我們看法律百科怎麼說。

如果你用個資法的犯罪前科,那明顯不符核定義,個資法的犯罪前科連
檢察官緩起訴甚至是職權不起訴都會列入,並不是有罪才會列入。

那如果不看個資法,實務上真正討論前科最常看的就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也就是常說的「良民證」

而刑事紀錄核發條例是有規範記載理由的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88


依照第六條,以下情形將不予記載

所以今天易科罰金的情況良民證會不會有紀錄?
根本不會,那到底哪裡有前科?

好,第三個例子,前案紀錄表,前案紀錄表範圍更廣,不論
有罪無罪,有沒有起訴,全部都會記錄。

而且這前案紀錄表只有司法機關可以調閱,一般人無法隨意查閱。

所以,請問所謂的"過失傷害前科",到底是在說哪一個?

還是只要司法院檢索系統查的到判決書就叫「前科」?

至於會不會影響工作,實際上大多數少數會規定消極資格的工作
都會規範犯了那些罪才不能從事那些工作。

連計程車司機都不可能因為過失傷害而不得從事了,更何況是其他工作?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37


所以在協助當事人處理理賠案件的時候基本上我都會講,

在你有保險的情況之下,你需要面對跟抉擇的就是易科罰金你選擇給政府還是
給對方,此外完全沒有任何其他需要思考的事。

前科?那根本跟你無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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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iple1樓推這篇,但是老人聽不進 08/01 20:27
fit2樓那請問有沒有車禍被判有期徒刑的? 08/01 20:27
過失傷害合併改一年以下之後也沒看過, 基本上只要承認車禍發生、符合自首要件,不要合併肇逃,不是業務行為, 不是重傷害,個人是沒看過啦。 連判三個月以上的都極少,有興趣可以自己去檢索系統查看看。
aass55663樓我選房客就是查 法院判決書 有上法院=有前科 這種房 08/01 20:30
aass55664樓客我是不租的喔 08/01 20:30
aass55665樓(前科指的當然是被告啦 原告.證人都還是可以租) 08/01 20:31
喔原來是"你"的定義喔。
eggy05016樓比較常見的是過失致死又沒和解的 08/01 20:32
t217樓我比較好奇的是出國時。填資料要寫有或是無 08/01 20:34
這種刑度你填無就好了,因為本來就不影響出入境。 而實際上非跟司法機關要求一般也調閱不到。
fit8樓了解,感謝解答. 08/01 20:37
angrycat9樓好奇問現在還有業務加重嗎? 08/01 20:54
沒有,刪除之後就給法官自己心證了。 但基本上一樣都1-3個月不等了,沒認真去查。
qeon10樓基本上車禍就是不用理對方,連電話都不用接讓保險處理,告 08/01 21:10
qeon11樓過失傷害上法庭後誠心的跟“法官”道歉易科罰金就對了,這 08/01 21:10
qeon12樓就是台灣法律 08/01 21:10
準備好幾萬繳易科罰金之後的確是完全不用理對方。
a897392513樓業務過失已經跟一般過失合併了,看法官心證,一般有和 08/01 21:11
a897392514樓解需求是過失致死、酒駕、肇事逃逸等其他刑責需要取得 08/01 21:11
a897392515樓當事人/請求權人的原諒。 08/01 21:11
mcgrady1233616樓基本上你不移民像新加坡那些毛很多的國家良民證其 08/01 21:18
mcgrady1233617樓實對你意義不大 08/01 21:18
是呀,更別說根本不會記載的易科罰金。 所以我很疑惑每次一堆人在扯前科前科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
Maninck18樓易科罰金 還是可以申請良民證阿= =" 08/01 21:41
ejrq578519樓過失傷害前科這六個字在實務滿常見的吧... 08/01 22:03
所以你說明一下是說什麼呀?
ejrq578520樓就是指曾被法院判過行為成立過失傷害罪 不管有沒有緩刑 08/01 22:06
那不就你自己的定義? 試問刑事紀錄不記載,前案紀錄表不能調閱,除了判決書之外 什麼都沒有 叫做什麼「前科」? 阿在試問,這所謂的「前科」對人民有什麼影響?
ejrq578521樓 08/01 22:10
ejrq578522樓我只是要說 這六個字也一堆法官在用而已 08/01 22:10
ejrq578523樓對人民的影響就是 下次再犯罪可能 刑責基礎點比初犯高 08/01 22:10
本人24樓如果你的預期是每次車禍都會被判決成立的話才需要討論 08/01 22:16
本人25樓更不用說到頭來也是法官心證 08/01 22:16
本人26樓而且有誰在討論刑事審理當下前科誰在與否的前提是 08/01 22:18
本人27樓「喔我下次如果又被判會不會被法官加重」的? 08/01 22:18
Jamne893728樓看到一堆人在那邊案底案底…… 08/01 22:20
Jamne893729樓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遇到過 08/01 22:20
Aixtron30樓在緩刑期間,過失傷害成立,會有什麽影響? 08/01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