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判決書出爐)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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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轟轟烈烈在車板和重車板都引起討論的案件

雙方互告, 應該蠻多人都很想知道到底最後誰輸誰贏

因為覺得很好奇 , 所以利用判決書系統查到了

比照一下事發地點和時間 , 應該就是下面的判決

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


裁判字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3 年度易字第 253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06 日
裁判案由:
傷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易字第253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聖宗


選任辯護人 彭郁雯律師
洪大明律師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調院偵續字第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陳聖宗於民國112年3月17日10時50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
號自用小客車,由新竹市武陵路上交流道,往竹北方向行駛於台68線快速道路,行駛至
7.2至7.5公里處時,與告訴人黃彥翰所騎乘之車號000-0000普通大型重型機車因超車問題
心生不滿,被告陳聖宗見告訴人黃彥翰機車行駛其旁,竟基於傷害犯意,駕駛該車號
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故意碰撞告訴人黃彥翰騎乘之該車號000-0000普通大型重型機車,
使告訴人黃彥翰人車擦撞護欄,造成告訴人黃彥翰摔車,身體因此受有頭部撕裂傷、下背
部擦傷、右側膝部擦傷、左肩膀擦傷、左小指近端指骨骨折、左膝部伴有異物撕裂傷等傷
害。因認被告陳聖宗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嫌等語。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又告訴經撤回者,應諭
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3條第3款、第
307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所涉傷害案件,公訴人認被告觸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嫌,依同法
第287條前段之規定,須告訴乃論。茲因被告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告訴人具狀向本院撤回
告訴,有和解筆錄及聲請撤回告訴狀各1紙在卷足憑(見本院卷第141-142頁、第143頁)
,揆諸前開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6   日



: 原文連結: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071948
: TVBS
: 原文內容:
: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畫面曝
: 記者 何芸庭 / 攝影 陳世明 報導
: 發佈時間:2023/03/18 18:52
: 最後更新時間:2023/03/18 18:52
: 17日日上午11點多,新竹台68線快速道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重機騎士與汽車發生碰撞
: ,騎士倒地在地上滾好幾圈,趕緊起身,走到中央分隔島,避免二度被撞,而事後騎士和
: 駕駛都互控對方逼車,相關肇責警方還在釐清。
: 從後車行車紀錄器可以看到,一輛汽車朝內側越開越近。
: 沒多久車子與一輛重機發生碰撞,騎士倒地滾了好幾圈連忙起身走到分隔島避免二度追撞
: ,只是機車也幾乎解體,零件散落在車道上。
: 這起事故發生在17日上午11點多,新竹台68線快速道路。
: 警方初步了解,雙方都互控對方逼車重機騎士與駕駛都不滿意對方,過程中一度騎士頻頻
: 回頭,看向駕駛而駕駛想超車開到外側車道用力踩油門加速,騎士見狀也加油門,似乎雙
: 方互不讓。
: 駕駛又再踩一次油門,從騎士想超車沒想到碰一聲。
: 騎士被撞倒駕駛發現撞到人,放慢速度停在路中,只停了一下就直接開走並且報案。
: 駕駛:「喂你好我現在在68快速道路,然後快要下竹北的交流道,然後剛剛沿路有一台重
: 機,惡意挑性逼車。」
: 文華派出所副所長曾國青:「該機車騎士目前受傷,住院觀察中,而汽車駕駛人已主動到
: 案說明。」
: 駕駛開離現場被指控肇逃,不過警方說他是直接到派出所報案,不算肇逃而受傷的騎士粉
: 碎性骨折緊急開刀後,目前還在醫院救治到底糾紛怎麼發生誰的肇責大警方正在釐清。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要是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發生這樣的事的話
: 騎士就不一定只有這點傷了, 惡意超車逼車用生命爭一口氣
: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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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tkin1樓本件公訴不受理。 09/17 23:02
雙方愛的大和解
REDan252樓這不是我想看到的結局 09/17 23:05
我好心查判決書 你別噓我啊 還有好幾個版上討論熱烈的案子追蹤判決書中 你這樣噓我 我就有點興致缺缺po XD
SakuraHana3樓台灣的司法真的爛 09/17 23:12
FormulAn214樓說好的血流成河呢 怎就這樣和解了? 09/17 23:14
TokyoHard5樓粉碎性骨折能和解是賠多少?還是被和解? 09/17 23:15
ryu386樓有和解就是這種結局,結案就是法官的績效 09/17 23:25
REDan257樓XD 09/17 23:25
TokyoHard8樓支持原po追蹤,可以看一下路上逞一時之快有何下場 09/17 23:35
trickart9樓和解…看不出對錯 09/17 23:43
TllDA10樓"普通大型重型機車"到底是什麼 09/17 23:45
canlest11樓推原po 09/17 23:55
gx990082412樓和解啦? 09/18 00:31
history73613樓推分享 09/18 00:34
chi1714樓“基於傷害犯意” 確定是故意的就乖乖拿錢擺平咩 09/18 01:15
chi1715樓能被認定蓄意不容呀 09/18 01:17
ejrq578516樓...這等於法院沒有實質審理 不過看得出來打人的那方自知 09/18 01:49
ejrq578517樓理虧 所以賠錢 09/18 01:49
QuentinHu18樓推推 打人的那方是重機騎士嗎 09/18 02:37
QuentinHu19樓喔喔喔看懂了,這篇開車的是被告 09/18 02:42
pleasepo20樓就雙方撤告啊! 09/18 04:44
Seattle99521樓大家可以回家啦 09/18 06:15
primeblue1722樓推分享 09/18 06:45
zark0722223樓無聊,竟然撤告,兩個人都這麼沒膽還跟人家出來玩 09/18 07:01
wild201224樓結論 開車的故意撞人 因為和解了 所以撤銷告訴 09/18 07:02
QQ556625樓
09/18 07:06
QQ556626樓當初討論串一堆鍵盤法官都翻車 09/18 07:06
wild201227樓看第一篇文章 一堆罵二輪猴的 484該出來道歉??? 09/18 07:12
k788168328樓兩邊都站不住腳啊 09/18 08:04
YJM110629樓雙方和解 所以我宣布 這局不算 請各位拿回籌碼 09/18 08:22
alwang30樓這個是告故意傷害 跟猴不猴無關 09/18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