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花了些時間研究裁判書,結論就是你各位被罰錢就當交保護費吧,
提出ETC門架時間,沒屁用!法官會說那是那段時間的平均,
不能證明你被測速打到時間的瞬間速度!
裁判字號: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 113 年度交上字第 79 號判決
雖原告執系爭車輛當日之ETC紀錄,主張經計算後系爭車輛時速應僅有110至116公里等情
;然本件之雷射測速儀為法定度量衡器,衡諸度量衡法第5條、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第3條第1項第7款及第18條第1項之規定,與
大眾有關之公務檢測儀器,既經由專責機關檢定合格後加以使用,並定期檢測,自能昭得
公信。
提出行車紀錄紙(俗稱大餅),跟GPS時速紀錄,沒屁用!
法官會說行車紀錄紙容易竄改,GPS時速紀錄為二十秒回傳一次,
一樣不能證明你被測速到的瞬間時速!
裁判字號: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112 年度交字第 101 號判決
另所提供之GPS動態系統資料係約每20秒內之行車速度紀錄,非屬行車連續紀錄狀態,並
未確實紀錄行車時每一秒鐘之行車車速,亦非為雷達測速儀所測得該時點之確實車速。又
上開行車紀錄所設定之時間,與雷達測速儀所設定之時間,亦不免存有分秒之時差,自難
以上開紀錄所記載之車速,即推論原告駕駛系爭車輛當時並未超速。
又原告所提出之行車紀錄紙(俗稱大餅圖),係利用機械式轉軸帶動指針於紙卡上繪製速
度曲線,準確性低且有易被擅改等缺點,是系爭車輛上裝置之行車紀錄器因缺乏客觀可信
之情形,僅可做參考之用,並非可據為原告並無違規之參憑,
原廠鎖引擎或者車子性能,還是沒洨用!
法官會說原廠的設定和車子性能,不能代表當天的形情!
最後看到有一審勝訴的,提出行車紀錄器完整畫面,
一審法官說看行車影像一路平穩,應無瞬間加速狀況,
依照距離計算平均時速,並未達到超速違規。
呵呵,但是二審就被撤銷原判決了,
二審說行車紀錄器無法證明被測速當下的時速,
發回重審,請法官證明行車紀錄器各個瞬間時速,
讚讚讚,國家只要說一句測速器經國家標準檢驗合格,
剩下的就是你各位民眾要自證沒有超速,
保護費繼續爽收,反正法官會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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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34564292.A.CE6.html→ ultratimes1樓這種本來就不該撤啊,警方測速器就該視為唯一標準 12/19 07:34
arabeske2樓如果是這樣,法院真的是蠻垃圾的 12/19 07:34
sbax81863樓原來警車測速器是鬼舞辻無惨 12/19 07:38
ultratimes4樓就算被拍到停紅燈時時速100也一樣,測速器為準 12/19 07:42
GLUESTICK5樓這時候假車牌就上場了 12/19 07:44
→ ga0477686樓就說前幾天警察自己Google速率的根本就雙標。我可以Goog 12/19 07:50
→ ga0477687樓le,你不能Google。 12/19 07:50
→ gogojazz8樓一個人說說一堆人信,難怪詐騙那麼好賺 12/19 07:56
呵呵 那你快點貼裁判書打我的臉 裁判書都是公開資訊哦
我懶得貼全部了 多數人也看不懂 期待你找到撤銷原處分的哦
hank95279樓凹大師穩定發揮 12/19 07:58
airmike10樓這樣看完的結論是沒救... 12/19 08:13
maniaque11樓法院就是這樣,看你遇到怎樣的法官而已 12/19 08:17
→ maniaque12樓一案看法不能拘束另外一案(除非被選為判例) 12/19 08:18
判例早就沒有了哦 而且就算以前有判例的形況
也頂多上級法院撤銷原判決而已 如果你是最後審
一樣是沒屁用的
→ maniaque13樓要適中高行都跑完了,那就洗洗睡了~ 12/19 08:18
→ maniaque14樓我以為新聞出來還沒進訴訟程序,就沒查網站,原來跑完了 12/19 08:19
→ enonrick15樓交通什麼都不像 倒是不能認錯的哲學跟日本很像,99.9% 12/19 08:22
→ preisner16樓不然勒, 本來就是啊, 平均時速本來就不代表瞬間時速啊 12/19 08:24
說得好 但是我看到有個上訴人的主張
測速廠商的說明書 亦有說明測速原理是0.33秒左右的平均時速
那請問所謂的瞬間跟平均 如何界定?
linfon0017樓相對於0.33秒的極長時間的平均速度 要凹 瞬間的定義應 12/19 08:34
→ linfon0018樓該也沒人會理你 12/19 08:35
→ linfon0019樓如果你說你是3.3秒 說不定都還能凹一下 12/19 08:35
但是上訴審的法官直接繞開這個問題哦
所以假設今天您被測速誤判了,您真有辦法舉證當下瞬間時速?
行政法院直接將所有舉證責任都拋給人民,竟還有人認同,
我想只有自己受到損害,才會開始思考所謂的公平正義吧。
ryu3820樓如果舉證用標線換算時速應該可以吧? 12/19 08:36
→ love810703021樓那這樣 公機關要出示每次校正的偏移值吧 12/19 08:41
→ love810703022樓這次校正OK 但偏移大 表示這中間的數據可能都垃圾 12/19 08:41
linfon0023樓正常人都會不想理你這個問題.. 法院並沒有把所有舉證責 12/19 08:41
→ linfon0024樓任都丟給你啊...人家有照片啊 那就是證據啊 現在是你要 12/19 08:41
→ linfon0025樓證明人家的證據有問題 當然是你要想辦法說服人。雖然你 12/19 08:42
對呀 跟徐自強案一樣阿 共犯說他有一起犯罪
但是徐自強拿出同時間他在桃園郵局ATM的影像
共犯又改口時間 法官又說時間上是可以的 呵呵
→ linfon0026樓有機率是無辜的 但法官也只能以目前看似還沒有問題的證 12/19 08:42
→ linfon0027樓據來判斷 12/19 08:42
美國大法官所說的
我希望你受到不公平的處遇,那你才會知道公平正義的價值
如果測速行政訴訟是如此,人人都有機會被汙衊的
yasionl28樓同一台車開出來看加速到151需要多久啊 12/19 08:44
Samurai29樓法官就是自由心證無敵,提出證據他也可以不採信 12/19 08:47
zstan200830樓都看法官自由心證,行人帝王條款,有的法官判車輛來不 12/19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