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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竟遭業務「偷換」低階電子後視鏡 車主轟:遇到騙局
編輯 謝明翰 / 責任編輯 吳芳瑜 報導
time icon2023/02/0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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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沒有依照談好的條件為車主安裝電子後視鏡。(圖/翻攝自Toyota、爆料公社)
買新車本來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一名女車主卻上網抱怨「完全開心不起來」。在臉書
爆料公社上,有位王姓女子發文分享自己前往位於台南的Toyota安南營業所購買Corolla
Cross尊爵版車型,豈料一名林姓業務非但沒有依照談好的條件為車主安裝E-Mirror電子
後視鏡,最後甚至還不耐煩地對王女嗆聲,讓她感慨表示:「不要因為一時的心軟,給不
肖人士空隙可鑽。」
王姓女子發文分享自己前往Toyota安南營業所購買Corolla Cross尊爵版車型。(圖/翻
攝自Toyota)
王姓女子發文分享自己前往Toyota安南營業所購買Corolla Cross尊爵版車型。(圖/翻
攝自Toyota)
雖然Toyota Corolla Cross在台灣的車系編成中,並無任何車型有標配電子後視鏡,但各
地經銷商可能會提供一些特仕車型,為車輛安裝「經銷商標配」的配件,舉凡影音系統、
電子後視鏡或環景等等,來增加車輛對消費者的吸引力,也能成為業務在談單時的籌碼。
oyota Corolla Cross在台灣的車系編成中,並無任何車型有標配電子後視鏡。(圖/翻
攝自Toyota)
oyota Corolla Cross在台灣的車系編成中,並無任何車型有標配電子後視鏡。(圖/翻
攝自Toyota)
王女表示,自己是不懂車的人,也沒有特別去做功課了解,但相信「人性本善」,因此想
說就近到安南營業所當「來店客」,希望誠心的購車態度能遇到友善業務給予相對應的好
服務。在遇見林姓業務後,對方向王女說到:「妳是女孩子不懂車,但大可放心,不會騙
妳,車內設備都是統一從原廠出品,(唯獨)贈送的禮物或配件的小東西不是原廠,應該有
的都會給妳。」王女見對方「講話誠懇」,便決定下訂。
https://i.imgur.com/K8AYMTp.jpg
王姓女車主的購車訂單。(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從王女Po出的菜單中,林姓業務字跡雖然較為潦草,但推測寫下的配件項目(若有判讀錯
誤敬請見諒)應為:「4G升級套件、前後行車記錄器、抬頭顯示器、LED車門迎賓燈踏板x2
、LED尾門燈、TPMS胎壓偵測顯示、車門防撞、排檔鎖、鍍膜、全車隔熱紙、晴雨窗、避
光墊、廣角鏡、車用吸塵器x2、車罩、行李箱防水墊。」
在贈送諸多配件後,王女其實還看見經銷商DM,上頭寫著「Corolla Cross限量100組免費
升級E-Mirror前後雙錄電子後視鏡」,雖然該配備是屬於「經銷商選配件」,但在王女心
中認定為「原廠件」,並向林姓業務確認愛車可以擁有這項「原廠件」,談定成交價為94
.1萬元。
王女卻發現愛車並沒有裝上E-Mirror,而是普通的後視鏡再裝上一般外掛式的行車記錄器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然而,到了交車當天,王女卻發現愛車並沒有裝上E-Mirror,而是普通的後視鏡再裝上一
般外掛式的行車記錄器,她立即提出質疑,得到林姓業務「 很無奈又很誠懇」的說:「
任何公司都有內部矛盾,我調不到,想商量可不可以換成不是原廠的後視鏡行車記錄器(
即非E-Mirror的產品)?」王女原本不想同意,但又看見對方當下態度後還是心軟妥協,
回覆:「 可以不是原廠(經銷商選配)的,但是設備等級要一樣!」購車合約書可以看到
業務寫下「10/31幫客戶安裝非原廠前後行車(後視鏡型)」。
一個星期後,王女又發現林姓業務沒有換成她心中期待的電子後視鏡,而只是裝上後視鏡
型行車記錄器,立刻打電話詢問林姓業務員,卻感受到對方很不耐煩,接著把車子開到展
間要求調整,還遭業務回「單子上寫的不是美元也不是歐元」,頗有敷衍或嗆聲的意味,
這讓王女完全心寒,認為「拿低檔貨充當高檔貨來應付一個不懂車的人很不負責」,直言
「感受到一場騙局!」
一個星期後又發現業務只是裝上後視鏡型行車記錄器。(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王女最後表示,有找安南所副所長講過,但事情已經過了3個月,仍然沒有任何交代,所
以分享個人經驗並非要針對Toyota,僅是想提醒大家,在合理的要求下,別因為心軟妥協
一些事情,反而讓自己吃虧。
貼文發布後,網友湧入的留言大致上可分為三派,第一派為挺王女的人:「這個業務可封
殺了。字也很不工整又錯字,東西也都沒註明型號,你自己也真大意,業務說的話還是得
評估」、「看這業務的字跡,應該是有點小兒麻痺,要體諒他」、「這業務的字跡,看了
我都不會跟他買」、「而且我看了妳的選配單是手寫的,正常來說,應該是勾選的電腦列
印,應該是業務看妳不懂起了貪念」、「交車前一個樣,交車後一個樣,這就是業務的日
常」。
第二派網友則建議車主應該向更上層或是消保官申訴:「080打下去啊。然後給0分。業務
跟主管會親門拜訪您」、「若是您手上有實質證據,那麼我會建議您直接打0800客服客訴
專線」、「向總公司申訴,它們是日系公司很重示名聲和服務態度的,不要在所在地的,
而是總廠。」、「看有無任何對話紀錄,直接消保官處理好了」。
最後一派網友則認為,王女自己沒有先做點功課,或者請業務把完整型號寫在合約上,那
麼他送的東西「理論上」也符合訂單上的品項,除非有其他證據能證明業務當初有說就是
要給電子後視鏡,否則對方其實還是站得住腳。因此,網友除了請原Po放寬心往好處想,
至少不是車子本身有瑕疵,也提醒未來要再買車時,合約寫清楚加上做點功課或帶懂車的
朋友一同前往,能給自己更好的保障。
心得/說明:
新聞只有買家單方的片面之詞
沒有營業所與售車業務的說法
不能斷定誰對誰錯
不過契約書能再寫清楚點
或許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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