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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69425原文內容:罕見罰則!1次超2車挨罰 抗罰敗訴
2023/02/28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民眾開車時,若遇前方車輛龜速且於可「超車」路段,通常會在限速範圍內超
越前車,不過,多數的駕駛人並不知道超車有相關的規定,尤其一次連超二輛
車以上即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重可罰二四○○元;然而,此規定
因權責單位不常使用,堪稱「罕見」,民眾往往被開單後才得知已違規,新北
市就有一名男駕駛違反此項規定吃上罰單,他很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盼免罰
,不過,法院仍判他敗訴。
去年六月卅日,這名男子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新屋路二段,因一口氣超越前
方兩輛汽車,被人檢舉,新店警分局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七條
第二款規定:「在前行車 『連貫』二輛以上時超車」,予以舉發,罰鍰最輕一
二○○元、最重二四○○元。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對男子裁處最低罰鍰
一二○○元、記違規點數一點。
但男子認為,從檢舉影像可知,當時他開車從左方車道要超越前車時,前車突
然加速趨近前方的另部檢舉人所駕駛的汽車,他因此被迫一口氣超越前車及檢
舉人的車輛,且檢舉人後來開車逕自從他的車輛右側超車,已違反道交條例第
四十七條第三款「從右側超車」規定,不應檢舉他,提告抗罰。
交裁處解釋,依檢舉影片可認定男子一口氣超越前方「連貫」的兩輛車已違規
;且道交條例第一○一條第一項第五款明定:「駕駛超車須行駛至安全距離後
,經打方向燈再切進原車道」,男子也未依規定切進原車道,開罰沒有問題。
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說明,「超車」指的是在同一車道上行駛的前、後車輛,
當後車變更行進路線,依序從前車側方駛出、併行、通過、超前後,再駛回原
車道內。
北院︰檢舉人違規 男子也無法免責
從檢舉畫面得知,男子開車跨越至「對向」車道再連續超越兩輛汽車,構成「
在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時超車」的違規行為,縱使檢舉人有其他違規行為
,男子也無法免責,北院因此判男子敗訴,應繳罰緩。全案仍可上訴。
心得/說明:
今天看到報紙的
我活了大半輩子,幾乎每天都會用車,偶爾也會超車,但我不知道這一條交通規則,
提供給大家參考~
1千2千也是錢,1千可以加多少油,吃多少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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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21882樓這蠻基本的吧 03/01 19:10
→ s8542733樓超兩部以上很常見,檢舉成功才是罕見 03/01 19:10
shoother4樓一個路隊長後面都卡好幾台車,整條路直接塞好塞滿 03/01 19:13
→ xu35樓就跟變換車道一次不能變換兩個一樣 03/01 19:13
hcshin6樓一次只能超一台不是開車的常識嗎? 03/01 19:16
NekomataOkay7樓懂了 以後如果不爽就檢舉一次超兩台以上 讓他變常 03/01 19:17
→ NekomataOkay8樓見 03/01 19:17
jdkcupid9樓這個要能檢舉,還得拍到他匯回原本車道 03/01 19:18
Lowpapa10樓路隊長又害人了 03/01 19:19
→ LFD11樓只要兩台慢一點+貼車,後面都不用想超了 03/01 19:21
alittleghost12樓逆向超車不開單,開這個很怪 03/01 19:27
→ chi1713樓傻傻的…超3台後面就拍不到了 03/01 19:28
deepdish14樓都不要開車 當肥宅叫外賣 03/01 19:28
tokyoto15樓有影片嗎?倒數二三段看不太懂 "男子也未依規定切進 03/01 19:29
→ tokyoto16樓原車道" 那不就不能叫超車了 怎還會用超車的罰則? 03/01 19:31
SnoopyBiBi17樓我以為這是基本觀念... 03/01 19:31
weijinsusu18樓基本吧,因為連我都知道 03/01 19:41
atliberty19樓有影片嗎 03/01 19:50
→ fallheart20樓那國道超車一次好幾台,顆 03/01 19:51
keineAhnung21樓下一篇 不知道不能右側超車 03/01 19:56
ludoren22樓扯國道超車的是在搞笑嗎?國道行駛規範是在第33條, 03/01 20:00
→ ludoren23樓又不是新聞寫的第47條 03/01 20:00
sazabijiang24樓還真沒想過這個問題,如果一次需要超兩台車我會放棄 03/01 20:02
→ sazabijiang25樓停留在對向車道越久 風險越大 03/01 20:02
→ ludoren26樓台北地院行政訴訟111年度交字第642號 03/01 20:03
tokyoto27樓另一篇報導寫的是超越機車https://reurl.cc/Y8vvpD 03/01 20:03
→ ludoren28樓https://bit.ly/3SFzPOV 03/01 20:05
→ ludoren29樓違規地點路段 03/01 20:05
khhuang130樓最近才剛檢舉過,不知道會不會過 03/0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