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傷眼請見諒或自行左轉
看到你的事故跟我的情形有點相似,所以跟你分享一下我的處理過程跟心得,中間的過程與
法條都有爬文,不確定對方引用是否有問題或是有沒有被虎爛,拖了很久才決定和解,雖然
自己很愛車,車子本來是完全沒問題而且外觀如新,但損壞如果上法院,法官只在乎車齡,
所以我認為不要上法院才是好的,
因為民法的恢復原狀也不能無限上綱,可以申請調解後如不成立再申請民事法院,對方可能
會因看到公文不想麻煩而選擇跟你好好處理。
先說結論,我有申請調解和上民事法院,後續是私下和解,得到55000的賠償和保留17年的
舊車,
地點也是桃園龜山,而肇事車輛也是機械工程車(吊車),
主角:我、吊車司機、吊車車行老闆(A),吊車保險(B),修車老闆(C)
故事是這樣的,去年九月初車子停放在自家附近的路邊,因附近有鄰居要房屋外牆修繕,所
以請來吊車施工,因車輛力矩異常所以重心偏移壓在我的車上,如下圖
https://i.imgur.com/zldVQfX.jpg
車損主要是外觀,左後視鏡斷掉、左前後車門變形、車頂變形,左C全毀,右C變形,後車廂
、後擋玻璃及保險桿全毀,左後懸吊全毀及輪框及輪拱變形,內部裝則是左後幾乎都壞了,
https://i.imgur.com/02hpJFr.jpg
https://i.imgur.com/rO1Ru2W.jpg
https://i.imgur.com/DWqgwmi.jpg
https://i.imgur.com/60zCGgk.jpg
https://i.imgur.com/eyxoPzm.jpg
當天我在上班,接到派出所打來的電話,說我的車被吊車打到,所以要我過去一趟作筆錄,
我就問有沒有很嚴重,如果沒怎樣我下班再去,警察回答我,那你還是請假回來一趟好了,
我內心已經有大事不妙的感覺,
跟主管請完假後直奔回家,看到一台吊車壓在我車上(真的傻眼),
吊車司機表示願負全責,後續會有保險人員跟我聯絡,當下現場有施工人員從四樓掉落,所
以需要先送醫,一二樓的房屋外牆被吊臂打到受損,我的理賠順序在他們之後,
後來我在那邊等了兩個小時,看著他們處理人員跟房屋受損,也請來其他兩台吊車扶正肇事
的吊車,當事情告一段落的時候,我就看到有一名指揮現場的阿伯(吊車車行老闆A),阿
伯表示保險公司會跟我處理,看是要修還是買一台新的,他們會負責
我跟他要了保險(B)的電話,B請我傳行照駕照給他,他會負責理賠,然後又過了一個小時
,B表示根據保險法和行政院車輛使用年限表,我的車子只能用殘值理賠約2萬元,而且他們
要拖走我的車,等於用兩萬跟我買我的車子,
我:不對阿,賣廢鐵也有13000,那你拖走我的車不就等於只有賠我7000,而且我如果換新
車這台還能抵五萬貨物稅,你賠我兩萬是不是太少
B:車齡太高,沒辦法,他們理賠也有相關規定,如果有問題就上調解或是走法律途徑
我:你賠我兩萬我是不可能接受的,我要求恢復原狀,不要給我現金
我:那你要去哪裡修,我說平常保養維修都是在原廠,所以我要回原廠
B:我跟你保證沒人會接你的車,因為車齡太高這種維修有爭議,他們不會自找麻煩,而且
即使有人要修,我們頂多也是付兩萬,剩下的是你的事
我:不對吧,如果修八萬,你們付兩萬,剩下應該是A要負責,跟我有什麼關係,即使是要
計算更換零件的折舊,那我頂多負擔折舊的部分
B:沒關係,我們這種事故處理很多了,這些都有法條規定,不是你一句恢復原狀就可以無
限上綱,不信你自己去google,看要告還是怎樣隨便你,然後電話就掛了
後來我跑去找老闆A,跟他說
我:老闆,剛剛保險跟我聯絡,他講只賠我兩萬,阿你覺得會不會太扯
A:他說什麼就什麼啦,我一年保費繳幾百萬,你找他,不要找我,我都給他處理,而且我們
有申請路權,也有貼紙條,你車子沒有移走是你自己要負責
我:不是阿,這跟你剛剛講的根本不一樣,我馬上打電話給負責的警察,警察表示申請路權
是指A申請的區域內違規警察不會取締,不是肇事免責,而且我車子在他申請前就停了,A頂
多只有公告後合理移動區域內車輛的權利,但A沒有移動也沒有請警方通知車主,況且吊車
駕駛有專業執照,要評估施工現場環境安全是否有符合施工條件才能作業,A貪圖方便,便
宜行事才是主因
A:好啦,現在討論這些沒用,你這車很老了,這樣修好你敢開嗎,乾脆報廢買新車
我:我這台車外觀看起來跟新的一樣,五年就烤漆一次(去年初剛烤),而且我上星期才剛
20萬大保養,全車耗材都換了(三萬五千多),車子連異音都沒有,還想說再開個十年,你
這樣叫我換新車,我怎麼接受,重點是他說賠我兩萬還要把我車子拖走,這是哪招
A:反正他懂,你就聽他的,我不懂啦
我:你剛剛不是講要用車賠車,現在你要怎麼處理(後來A打給B)
A:欸,不然我們賠一台同年份給他啦
B:我看一下同年份大概四萬,我們這邊只能出兩萬五,剩下沒辦法
A聽到傻眼:我花錢保險還要付錢,那就算了,用修的
B:修就兩萬,他說什麼要回原廠,這東西誰敢接阿,他不要就讓他去告,這些都有法律規定
,不用擔心
我:欸,這樣啦,我也不要求要去哪裡修,看你們有沒有合作的車行,反正這車你們拖去修
,我看到的時候就是要恢復原狀
B:那我聯絡一下(後來修車老闆C就來了)
C:這個可以修,但是要切車體拼接,你可以接受嗎
我:我問一下現在修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C發動車輛移動:這車引擎跟機械沒傷到,就外觀而已,上八卦拉一下,切一切接一接就好
(後來老闆用開的回他們土城的修車廠)
我:好,那就交給你們處理
事後我每天上網爬文,而且每個月我的打電話給C關心一下狀況,但C都表示目前待料維修,
要找殺肉的車來接,而且要用相近年份的零件更換才不會算折舊
事情一拖就是半年,期間A和B不聞不問
我爬了很多相關法規和條例,眼看驗車期要到了,當初如果知道會搞半年就去申請停駛,保
險費跟稅金都浪費了,但也因為要驗車,而且驗車沒有理由可以延後,迫使我積極的去處理
這件事
決定先找警察,警察表示掛牌的工程車除非在路上行走,施工時沒有移動就屬於機械不是汽
車,不符合車禍事故要件,這部分沒辦法由他們處理,所以不是交通隊受理,而是派出所,
而且你們雙方沒有受傷,就沒有刑事問題,有意見直接上民事法院告對方
我直接到區公所詢問調解,申請需要對方的基本資料,承辦人表示一定要有姓名地址因為要
寄公文,我不知道所以附上他的名片
ps:(申請調解的調解受理區域是在對方的居住地,所以不要聽其他人亂講,除非對方同意
在其他區域或是你們剛好在同一區,不然公所不會受理)
申請完隔兩天就收到調解委員會的出席通知,再隔天A就打電話來,說車子已經交給B處理,
跟他沒有關係,我叫他自己去問B(然後A打給B)
B:他車子不能修了啦,就賠他兩萬,不要浪費時間
A:阿怎麼這麼久才說不能修
B:他車子全毀連動都不能動怎麼修
我:C沒有用拖車,直接從桃園開回去土城,你跟我說我車子不能動全毀,說謊要不要先打
草稿
B:反正就是賠你兩萬,不然就告沒關係
調解時間到了他們也沒來,再去民事法院申告,開庭的結果內容也是差不多的結論,法官希
望雙方私下和解,不論是用什麼方式都逃離不了車齡的限制,
例如
民法215條損壞以恢復原狀為原則
,顯有重大困難者得以金錢賠償
1.恢復原狀
法官認為顯有困難,焊接車體即使外觀修復也不是恢復原狀,底盤零件及維修物品需用相同
年份的狀況修復,當然我有主張車況良好外觀如新,法官仍然認為車齡是必要的考量因素及
裁決依據,憑車輛修復的估價單金額約9萬,維修費用大於殘值太多,判賠的合理金額約3-5
萬,扣除零件折舊可能只有1.5-2萬
2.以同年份車輛對換
法官認為即使相近年份的同款車輛維護及使用狀況與我的車應該會有明顯差異,以平均售價
4-6萬,買一台狀況不明的中古車交換我也不會接受,建議用現金賠償
3.賠錢
賠償金額依照行政院車輛使用年限只有五年(十年以上幾乎沒有殘值),法官認為B以保險
法規賠償兩萬合理,就算你外觀如新,保養得宜,也是老車一台,超過兩萬的部分要跟A協
商,建議現金賠償和解
C表示維修需要切ABC柱更換車頂、車台因收到擠壓推移變形,四個門框和車門固定位置都有
下沉及向右偏移,需要更換車頂和切B柱後的車體焊接,這個車型買天窗的不多,找不到車
頂良好的車體維修,所以他願意當中間人開一份維修單和八萬發票讓B報出險理賠(當車子
修好了,實際上沒有維修),叫我打七折跟對方現金談和解而且保留舊車跟AB談,我想了一
下,車子即使修復也真的沒辦法像原本的一樣而且切車體車頂結構與安全性肯定也是大打折
扣,底盤狀況也是難以評估,原本的車常常跑山和環島,現在這樣我也不敢開了,於是我開
七萬和解
經過A、B討價還價後
A:現金35000
B:出保20000
C:出報價單及發票,稅金2750由B負擔
我得到55000現金和舊車
計算一下如果報廢換新車可以得到
廢鐵13500+獎勵金1000
還有跟人家舊品對換一些可用零件+5500
其他陸續拆賣中,最少可以得到
55000+13500+1000+5500+貨物稅50000
=125000
雖然事故前才維修跟烤漆這些都賠掉了,但這樣比起我日後要換新車還是小賺
這台車維修跟保養我幾乎都是自己DIY,但車子維護的再好也抵不過一次事故,誰也沒辦法
保證修好是能到什麼程度,你的開65000我覺得算是合理,但不想損失太多可以開8-9萬,應
該可以七萬多和解
後記
現在車子辦停駛等排隊新車,記得要等到車可以領牌再辦報廢,因為舊換新是報廢前後6個
月內要領牌,現在很多缺車的都要等好幾個月,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