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調整與發佈預告

愛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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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好

經過一陣子的整理與看板觀察,板務跟大家報告預計會更動的板規內容。


一、群組文相關板規

這是八月份爆罐群組文事件發生之後,經過板友投票,決定團購與非團購群組都
可以繼續發文。之後又經過群組長的審議與判決,決定將"團購群組"與"非團購群
組"的招生文,分別規範在[交易]與[徵求]的文章類別中,因而新增的規定。

重點如下
1.團購或非團購群組的招生文中,需於文章開頭註明「本群組中無任何營利行為」

2.如被檢舉該團購群組有營利買賣行為且有相當證據,視為利用看板進行營利廣告
宣傳,原文將依「商家廣告、營利行為」的板規進行處分。

3.團購相關之通訊軟體群組徵人需直接將群組連結公開於內文,不得於文章內要求
先填寫表格提供 PTT ID。


二、認養文相關板規

經過數月的觀察,我發現板上認養文的亂況,跟「合約書必須公開」的板規有直接
關係。自從前板主提出這條板規並施行(我上任後又回復施行)之後,引發了多次
爭議、大大小小紛爭不斷,為維護看板的正向的交流風氣,板務認為有必要調整板
規。

我曾向動保處詢問認養合約書與認養條件的相關問題,相關公部門人員告知,動保
處並不管理任何一份民間的認養合約內容如何訂定,也不管理簽約的雙方後續有無
遵守約定,因為法律並未要求認養一定要簽約,所以認養合約都是私人契約,內容
只要雙方合意即可。

儘管現實中發生過認養合約的紛爭事件,但在貓板上,不應對每一篇需要合約的送
養文進行過度批判、審問和要求修改,且絕大多數都是以噓文為之,明顯已造成騷
擾送養人、敗壞交流風氣、嚴重影響板友閱聽的狀況。

合約事宜應由簽約的雙方協商,非當事人不應插手。認養人簽約之前可以跟送養人
溝通協調,評估自己是否能接受合約中的內容,若不能,大可以選擇不簽。若對合
約條文有疑慮,建議認養人向法務專家或律師尋求專業意見。
因此認養文板規的調整方向如下:

#認養文中的欄位為非必填項目,但請遵守以下規定:
1.若認養條件包含簽署認養合約書,請發文者勿公開合約內容,請認養人私下向
送養人索取範本,勿在板面上公開索取,違者刪除發文或推文,屢犯者將以鬧
板、引戰處理。
2.認養人若對索取的認養合約書有意見,請私下與送養人討論,
勿擅自公開於板面上,違者視為鬧板、引戰。
3.對認養文裡的條件在板面上無端批評或質疑,將會視為鬧板、引戰處裡。

其他調整:送養時,可要求該隻動物的醫療費用單據總額上限為新台幣3000元。
*需附上單據照片

三、舊板規的架構調整、擴充與修改

現有的板規是2010年的版本,儘管板務上任至今已經做了一些增修,但還是有不太
符合使用的地方,因此一併做了修改。
新的板規架構調整如下:

A. 貓板發文須知
1. 發文門檻
2. 文章類別

B. 貓板板規
1. 文章內容與規範
2. 其他違規與罰則

C. 檢舉相關
D. 其他事項

增修的規範條文:
宣傳購買代替領養、簽名檔、引戰、挑釁、謾罵、人身攻擊、鬧板/亂板、惡意發言

今日稍晚會發佈新板規,新板規的緩衝期至10/31,11/01正式施行,
實行後若有問題再隨時調整。


四、噓文功能

一段時間以來,貓板符合某些特定條件的多篇認養文下方,一直頻繁出現連續噓文的
情況,或是用噓文來要求發文者修改文章/修改認養條件的情況。

看板中的噓文帶有明確的貶低或不認同的意思,當噓文的使用程度已經明顯讓看板
的交流氛圍和閱讀體驗帶來負面影響,板務希望能夠採取措施以促進正向的交流。

有些板友提出是否可以關閉噓文的建議,為了確保大家的聲音都被聽到,板務在此詢
問大家是否應該要保留噓文功能,還是要關閉它?或者大家會希望用投票來決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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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11561樓 10/29 14:35
k2092樓醫療費用部分需要在認養文內公開醫院收據嗎?這樣可能比較 10/29 14:42
k2093樓不會有金錢糾紛 10/29 14:42
好的,謝謝建議。
bigbowl4樓推 超認真的版主 10/29 14:43
k2095樓噓文是PTT所有版友能享有的權利,我支持保留噓文功能,在亂 10/29 14:47
k2096樓版、挑釁、洗文章、錯誤觀念(例如前篇放養妖魔化的文章) 10/29 14:47
k2097樓等明顯擾亂版面的 10/29 14:47
k2098樓討論是否加重懲處,或是累犯加重這樣 10/29 14:48
WaLaGiGi9樓原板規已有(4) 商家廣告、(5) 活體買賣與相關賣家推薦 10/29 15:11
WaLaGiGi10樓…等針對賣貓宣傳的罰則,但不解為何還有增設”宣傳購買 10/29 15:11
WaLaGiGi11樓代替認養”之禁止條例?如板上有人說想養特定品種貓,有人 10/29 15:11
WaLaGiGi12樓回”你可以去買啊”、或有人抱怨被慣中途刁到受不了,想 10/29 15:11
WaLaGiGi13樓養隻有眼緣的貓好難,其他人回”去買還比跟他們認養容易 10/29 15:11
WaLaGiGi14樓”請問這些言論也算宣傳”購買代替認養”嗎? 10/29 15:11
貓板鼓勵認養代替購買,儘管購買寵物是合法的,但在本板中不允許明確地推廣或鼓勵購 買行為。 若板友僅分享自己購買的貓咪照片或其經歷與生活點滴,不會被視為「宣傳購買」。 當板友因認養過程不順利而發文尋求幫助或抱怨時,任何回應建議「不如到寵物店購買, 還不用受氣」、「不如去買比較快」或具有相似意味的言語,將被視為違反此條規定。 有人主動詢問購買品種貓的建議,其他人回答「就去買吧」是在回應詢問者的需求,這樣 的回答本身不會視為「宣傳購買」,但如果反覆提及或過度推薦特定的賣家/商家可能會 被視為「宣傳」,並可能會受到處罰。
lovecats10715樓噓文還是可以保留 10/29 15:11
lovecats10716樓但我支持亂版者被嚴格執行加重懲處 10/29 15:11
WaLaGiGi17樓再來,肯定你對認養文有明確規範的舉動,證明人就是得要被 10/29 15:25
WaLaGiGi18樓逼才肯做事;但認養書相關第二點”認養人若對索取的認養 10/29 15:25
WaLaGiGi19樓合約書有意見,請私下與送養人討論,勿擅自公開於板面上 10/29 15:25
WaLaGiGi20樓,違者視為鬧板、引戰。”先不管是否有想讓被壓制已久的 10/29 15:25
WaLaGiGi21樓慣中途復辟之可能,若有中途假借送養名義,訂一些容易違反 10/29 15:25
WaLaGiGi22樓且帶罰金的合約,造成斂財之實,想請問你針對這塊會有所裁 10/29 15:25
WaLaGiGi23樓決嗎?裁決標準又為何?會問這題,主要也是因為關於認養書 10/29 15:25
WaLaGiGi24樓的部分修正條例,讓我感覺到你的態度是”我知道有詐騙且 10/29 15:25
WaLaGiGi25樓也發生過,但我不想在板面上管,為了板面的和諧所以以後不 10/29 15:25
WaLaGiGi26樓准在板面上討論是不是有詐騙之虞,若真有詐騙也是詐騙方 10/29 15:25
WaLaGiGi27樓和被害方你兩造的事,被傷害到請你自己去上民事法庭,其他 10/29 15:25
WaLaGiGi28樓閒雜人等不準批評”這樣 10/29 15:25
請勿試圖將合約問題和看板管理混為一談。板主主要負責管理看板的運作,並確保遵循 板規,而不是作為法律裁決者。合約書的內容和簽約的雙方後續行為,實際上並不是板 主的責任範疇。當合約爭議發生時,應由合約雙方透過法律途徑或私下協商來解決。討 論區的板主沒有職責、權力、也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和背景來裁決或管理這些合約問題。
jennyfish229樓本來不認同就可以噓,不用過度解讀噓文吧 10/29 15:48
jennyfish230樓本來版面都是公開的,文章本就會受公評 10/29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