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與妻B(以下將夫妻簡稱A)
有小孩CD A B稅率都30%
A早年已經贈與給D 也想每年贈與股票給C
但C的稅率有到30% 股利要繳太多稅
可否先贈與給D D因為資產在海外 境內稅率5%
可否A D簽訂借名登記契約
規定C想要用錢時 D賣股無息或極低息借貸給C
未來如果A過世 股票就歸屬D 但D遺產就少分(用協議繼承)
親屬間無息借貸會被視為贈與嗎?
如果被懷疑 以極低息(0.1%)借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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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P/M.1679947286.A.95C.html→ forent1樓不要講啦,直接抗議這個稅,還造成行政暴力。喔~他們理 03/28 04:21
→ forent2樓由就是哪個落後國家這樣做? 03/28 04:21
→ peter983樓你的問題可以問專業的人 但是你說的解法很蠢且不明智 03/28 04:23
→ peter984樓其實贈與只需要發生在AC之間 透過D會有各種問題 然後你 03/28 04:24
→ peter985樓要不要好好想想你的解法到底在說啥 你的解法跟"不要贈股 03/28 04:25
→ peter986樓票給C 而C要用錢的時候A在賣股給C現金"差在哪 = =b 03/28 04:25
→ peter987樓如果A是為了遺產稅的問題 現在就是要把股票丟給C或D 那 03/28 04:27
→ peter988樓A要做的事情是搞一個不可撤銷的信託或者贈給我也可以 我 03/28 04:27
→ peter989樓不在意繳30%的稅 03/28 04:27
但問題是
C自己也有賺錢 不一定需要動用
如果C一輩子沒有缺錢賣A贈與股票
那不如借放在D名下 可能一輩子可以省上百萬股利所得稅
→ opm10樓太複雜了,而且錢夠多的話,國稅局那還有主觀認定事實條款啥 03/28 05:20
→ opm11樓連保險都有被認定是逃稅贈與的可能 03/28 05:21
→ opm12樓要送錢,直接賣掉送錢就是了,贈與稅是課贈與人的吧...-.- 03/28 05:24
→ opm13樓要永久無息借貸不用還的,跟贈與的差距?算不算借貸,跟親屬不親 03/28 05:27
沒差哈哈 所以才說租稅規避哈哈
不知道可不可以透過公證
→ opm14樓屬其實沒啥關係,有登記的資產金流轉移不可能查不到,要不要查 03/28 05:28
→ opm15樓而已,夠膽的話,做虛擬幣資產轉移,政府大概沒完整資料... 03/28 05:29
→ opm16樓不管賺不賺錢,缺不缺錢一部份是很主觀的... 03/28 05:31
→ opm17樓A有機會讓CD成為仇人或同歸於盡吧? 03/28 05:31
goliathplus18樓主要看有沒有要持續持有特定股票的必要吧 沒有的話 03/28 07:33
→ goliathplus19樓轉低息或無息產品就好 03/28 07:33
omygoodness20樓買實體的黃金鑽石,然後贈送,這樣會有問題嗎? 03/28 08:01
dreamcatMM21樓不要透過D,孩子是個體,該給誰給誰,以免不必要的紛 03/28 08:48
→ dreamcatMM22樓爭 03/28 08:48
→ peter9823樓OK 了解 但是AC之間的關係不要扯進D比較好 03/28 08:49
daze24樓之前柯文哲跟他爸無息借貸,國稅局的立場是利息的部份要課贈 03/28 09:27
→ daze25樓與稅的樣子。當時應該有些人會寫些法律參考,你可以查看看 03/28 09:30
→ daze26樓國稅局有一個合理借貸利率。 03/28 09:31
→ daze27樓極低息跟無息都會低於這個國稅局的利率。 03/28 09:32
blackZ228樓查查他益信託 算是合法節稅 03/28 10:28
kusomanfcu29樓郵局利率啊 03/28 11:49
YWMJ30樓使用保險指定繼承避免CD的問題 03/28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