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像是台糖、信功、究好豬之類的
: 出廠日期會不會比較接近當下日期
: 因為冷凍肉的銷量可能不是很好
: 超市、大賣場很長看到出廠兩個月以上的
: 謝謝
出廠日期會不會比較接近當下日期
冷凍保存的豬肉品,如果消費者拿到手,大約是屠宰後的一星期左右
冷藏保存的豬肉品,消費者拿到手,大約是屠宰後的第三~四天
我這樣算給各位看
下午四點屠宰場開始作業,兩百頭豬大約是一個半小時屠宰完(看各場設備)
之後預冷十八小時,至後腿中心溫度小於五度C,之後才可以開始分切
分切後包裝或者不包裝(看各場設備),進入急速冷凍48小時
急速冷凍看各個廠商的安排與肉塊的大小,我們場內如果有20公斤一箱的豬肉品,需要急
速冷凍48小時
之後安排給貨運出貨,運送過程算一天
屠宰一天、分切一天、急凍兩天、出貨一天,最快也要五天,包含六日的話
大約屠宰後一星期拿得到冷凍豬肉產品,很快了
如果是冷藏豬肉品,可以節省兩天,大約是屠宰後的第四天拿得到
冷藏豬肉品很看重運送冷鏈,所以都專車專送,營業店面比較適合
一般消費者量不大,還是走冷凍豬肉比較安全
也省時省力,避免產品出包,費力找問題
另外我想提一下有一條通訊交易的法規
全名如下,有興趣者可以GOOGLE
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主管機關是衛生福利部
生效日期是106年12月25日衛授食字第1061303394號公告修正
衛生福利部是食品藥物管理署的上層機關
這條法規有提到下列,所以一般可以從官網上看到日期
日期的表達方式有下列兩種
以消費者收受日起算,至少距有效日期前___日以上或製造日期後___日內。
所以算是消費者保護的一部分
另外因為生鮮品,常常有保存不當的情形,可能在貨運端或者任何環節
所以消保法第19條合理例外情事規定,生鮮食品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
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一項:「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
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
自105年1月1日起,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
所以這部分,消費者收到貨品時要先確認狀態
如果是已解凍,可以錄影存證,並退回貨品
以上,希望可以幫助到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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