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m.cnyes.com/news/id/4996965?utm_source=App&utm_medium=android&utm_campaig
: n=4996965
: 最近有收到修正通知書
: 如果不同意真的就不能使用該銀行的信用卡了嗎?
: 同意會真的個資不保嗎?
:
獲利王修訂信用卡條款第四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第2項,
我以為我申訴後就會石沈大海了。
10月下旬因為確診在家,我在整理 mail 的時候發現獲利王的信用卡條款的修訂有點
濫用個資,就打開金管會民意信箱寫信投訴:
一共兩封信,一封是請金管會要求獲利王銀行在此次信用卡約定條款修訂生效前,公
告其所謂『其他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機構』的完整名單供該行所有信用卡用戶查閱,
並需在新增或刪除時更新該名單,若不願意公布,請該行取消該條款(第四條第2項)
之修訂,以維護該行信用卡用戶之個人資料安全。
https://i.imgur.com/LYrwdLl.png獲利王修訂信用卡條款第四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第2項,
我以為我申訴後就會石沈大海了。
10月下旬因為確診在家,我在整理 mail 的時候發現獲利王的信用卡條款的修訂有點
濫用個資,就打開金管會民意信箱寫信投訴:
一共兩封信,一封是請金管會要求獲利王銀行在此次信用卡約定條款修訂生效前,公
告其所謂『其他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機構』的完整名單供該行所有信用卡用戶查閱,
並需在新增或刪除時更新該名單,若不願意公布,請該行取消該條款(第四條第2項)
之修訂,以維護該行信用卡用戶之個人資料安全。
另一封是請金管會關注此修訂,因為形同將資料直接公開,並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將資
料交給敵過或敵國機構,並請金管會做到下列事項:
1. 禁止獲利王銀行對於此次該條款(第四條第2項)之修訂,且要求該行未來不得再以
相似內容進行任何有關個人資料使用之條款修訂;
2. 要求該行定期公布所有業務往來之機構供客戶隨時查閱;
3. 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金融檢查,查閱所轄全部金融機構之業務往來機構及相關個人
資料使用;
也寫信和發Facebook訊息給財政委員會的高嘉瑜立委,陳情獲利王銀行的此次修訂
(不過後續變成同黨同委員會的林楚茵立委提出)
後續也打了一通電話給獲利王銀行的客服,請當下的客服人員記錄我的訴求,再要求
相關單位回覆,後來也確實有客服單位的人打來說明,詢問我是不是也跟金管會提出
相同的訴求,如果是的話,這兩個案子能不能併案處理,我說是,也同意併案處理,
之後會再請內部相關單位處理完之後,再請該單位跟我說明,然後我今天就在板上看
到獲利王銀行撤回此次修訂的消息,而到現在,獲利王銀行還沒人跟我做後續說明就
是了。
也有人像我一樣去申訴陳情這件事嗎?
附上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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