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那篇新聞很大程度上扭曲了貨幣歷史,我想澄清一下過去到底發生了什麼。
比特幣和黃金都是所謂的bearer asset, 黃金之所以被demonetized, 是因為在十九世紀後期因為海底電纜的鋪設,讓交易速度與清算速度間的差距日益增大,各國的銀行(非中央銀行)為了解決這個鴻溝,發行了許多第二層的交易媒介,其中包含notes, bank deposits,有些是money certificate(百分百贖回) ,有些是fiduciary media(out of thin air),而後又因為需要統一這些交易媒介,各國政府成立了中央銀行,發行統一的第二層交易媒介。簡單來說,因為交易和清算速度間的鴻溝,給了各國銀行操縱的空間,導致商業週期(Business Cycle),
而商業週期導致的蕭條又間接引發戰爭。戰爭期間,政府為了要增加開支,強迫中央銀行暫停黃金與第二層的交易媒介間的贖回,並強迫中央銀行購買其發行的戰爭債券。戰後英國央行嘗試將黃金與英鎊re-peg在戰前的水準,但這項政策是不切實際的,在黃金儲備沒有增加的情況下,戰爭期間多印的那些錢根本超出了央行能夠贖回的極限,於是Gresham's law(劣幣驅逐良幣)生效,大量黃金離開英國,迫使最後英國必須完全終止金本位。
所謂的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並不適用於黃金和比特幣這類型的bearer asset,它只適用於第二層的資產(股票、期貨和選擇權等),因為黃金和比特幣並沒有現金流,它們的價值來自於他們的特性,都具備稀缺、不可摧毀、同質性,而比特幣又在攜帶性、可分割性上優於黃金。
最重要的是比特幣在清算速度和帳本公開程度上大幅改善了黃金的缺點,以大約每10分鐘清算一次的速度,大大減少了央行操控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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