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好奇,有些人後面寫說【自願放棄分配名額】,
這表示他是放棄錄取資格的意思?
另外,有些類科假設招8名,但出現的人數只有5名不到,
其他三人也是放棄錄取資格?
: 一、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之結
果
: (以下簡稱本項考試分配結果)詳如附件。: 二、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分配結果通知電子化作業,本項考試分配結果採「下載電子文
件
: 」方式辦理;經同意以電子文件方式傳送報到通知者,除因不可抗力事由者外,以考試錄
: 取人員登入分發機關公告之資訊系統時,發生送達效力。前開考試錄取人員應於公告分配
: 結果之次日起3日內,依其前於選填志願系統修正後之認證密碼登入本總處「公務人員考
: 試錄取人員個人服務網」(https://exam.dgpa.gov.tw/exam_personal/system/login.as
: 文件,未依期限進入者,除因不可抗力事由者外,將自公告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4日發生
: 送達效力。: 三、正額錄取人員請依所分配機關洽詢報到等相關事宜,有關報到時間部分,說明如下
:
: (一)所分配擬任職務為現已出缺者(用人時段為現缺),應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
: 向用人機關(構)學校報到,並以實際報到之日為訓練開始日期。錄取人員可逕洽用人機關
: 確認報到事宜後至機關報到接受訓練。(註:15日計算方式,期間適逢假日照計,末日為
: 假日則順延至上班日): (二)所分配擬任職務用人時段尚未出缺者(其他用人時段),則由用人機關(構)學校
於
: 擬任職務出缺後,再行通知錄取人員於指定期限內前往報到接受訓練。: (三)如有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擬申請延期報到者,應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7日
內
: 向用人機關(構)學校提出,經由用人機關(構)學校准予延期報到者,得於准予延期通知送
: 達之次日起30日內報到。: 四、本項考試廉政類科(含法律廉政、財經廉政)錄取人員,實際報到實施實務訓練日
期
: ,將由法務部另函通知。: 五、相關網站:
: 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正額分配結果
: https://www.dgpa.gov.tw/uploads/public/112-1/112EXA31M.html
: 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正額分配結果
: https://www.dgpa.gov.tw/uploads/public/112-1/112EXA41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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