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刑事訴訟法 無令狀搜索疑問國考
各位版友好,打擾了
想請問在無令狀搜索(如131條第1、2項之對人、對物緊急搜索)的情況下,能否再為無令狀扣押呢?(適用一目瞭然法則之137條附帶扣押、152另案扣押)
因為翻閱自己的講義沒有找到相關的爭點,但腦中好像有印象有在哪邊看過這個爭點,查了關鍵字也查不到,所以只好上來發問,謝謝大家!
望不吝指教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51.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58677388.A.956.htmlJoyeeee1樓重點在於無令狀搜索的合法性,合法就可以 07/24 23:53
saber501162樓搜索合法,扣押即合法 07/25 01:56
→ saber501163樓搜索不合法,扣押即不合法 07/25 01:56
Kloopy4樓可以看看111台上1345 07/25 08:59
Kirihime5樓如果你討論的是附隨於搜索的扣押,那要件就是2 07/26 01:01
→ Kirihime6樓1.無令狀搜索要合法 07/26 01:01
→ Kirihime7樓2.搜出來的東西能扣押,且能為無令狀扣押 07/26 01:01
→ 本人8樓謝謝各位的回覆!瞭解了~ 07/26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