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司律110一試商法國考
下列關於保險代位之敘述,何者正確?
(A) 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求權者,保
險人得於給付 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人之請求權;其所得請求之內容與
數額,以被保險人對第三 人得請求之內容與數額為限
(B) 保險人行使代位權時,不得對被保險人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主張,但子女已成年者不
在此限
(C) 保險人對第三人所得行使代位權之事由,不限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
(D) 保險人不得對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行使代位權,但損失係由其故意或重大過失所
引起者,不在 此限
答案:C
想請教保險人對第三人所得行使代位權之事由,若不限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還有
那些請求權?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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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57940195.A.732.html→ clejames32601樓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07/16 11:21
→ james03261232樓保險代位原理本來就是別人要付給你的我付給你,而我 07/16 11:25
→ james03261233樓就取得你對他人的請求權,以這個原理下代位的本來就 07/16 11:25
→ james03261234樓不限於侵權責任,而是所有你可以依照這個原因關係向 07/16 11:25
→ james03261235樓他人請求的我都可以民法225二項也是這個意思 07/16 11:25
→ 本人6樓債務不履行,感恩! 07/16 11:56
→ onlyonlyme7樓國賠 07/16 16:05
→ 本人8樓國賠也算損害賠償吧? 07/16 17:34
buttfly9樓弱弱的問一句,A錯在哪裡啊? 07/24 09:25
u9687310樓53條 07/24 18:18
kuro21011111樓A是以保險人賠償給被保險人的部分為限 07/25 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