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一行為致數人死傷為數罪併罰?國考
https://i.imgur.com/YKMF4Yi.jpg出處為周易的「這是一本刑法解題書」
裡頭詳解寫甲之過失造成數人死傷
「按受侵害之個人法益個數數罪併罰」
請問這個見解已經為實務所認了嗎?
我只記得有學說主張
若是故意以一行為致數人死亡
為周全對生命法益的保護
主張應數罪併罰而不是想像競合
但一行為過失致數人死傷
實務上一貫見解不是都想像競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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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58045264.A.44D.html→ sammy981樓一行為通通合併啊 C比A比較好 07/17 18:55
我認為C是正確答案沒錯
但你認為A數罪併罰也正確?
qize14282樓詳解亂寫吧,A是錯在應該是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什麼叫 07/17 19:48
→ qize14283樓一行為通通合併? 07/17 19:48
weichipedia4樓周易那個是學說通說,我猜可能是他老師採這個見解吧= 07/19 19:08
→ weichipedia5樓= 我記得陳志輝就是採這說 07/19 19:08
ptk98111076樓他老師是許恆達 07/19 20:16
swgun7樓作者法條完全理解錯誤 07/19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