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一行為致數人死傷為數罪併罰?

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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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YKMF4Yi.jpg

出處為周易的「這是一本刑法解題書」

裡頭詳解寫甲之過失造成數人死傷

「按受侵害之個人法益個數數罪併罰」

請問這個見解已經為實務所認了嗎?

我只記得有學說主張

若是故意以一行為致數人死亡

為周全對生命法益的保護

主張應數罪併罰而不是想像競合

但一行為過失致數人死傷

實務上一貫見解不是都想像競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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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my981樓一行為通通合併啊 C比A比較好 07/17 18:55
我認為C是正確答案沒錯 但你認為A數罪併罰也正確?
qize14282樓詳解亂寫吧,A是錯在應該是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什麼叫 07/17 19:48
qize14283樓一行為通通合併? 07/17 19:48
weichipedia4樓周易那個是學說通說,我猜可能是他老師採這個見解吧= 07/19 19:08
weichipedia5樓= 我記得陳志輝就是採這說 07/19 19:08
ptk98111076樓他老師是許恆達 07/19 20:16
swgun7樓作者法條完全理解錯誤 07/19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