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 慶110地特上榜來信贈送行政法口訣(已截止)

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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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魯為了銘謝PTT國考版的前輩與後進的指教,
因此手邊有自製兩個word檔,
分別是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的口訣,
內容絕大部分是本魯自創的,有少部分是擷取阿摩上的,
(阿摩上有個口訣達人 "三七我撿豬" 正是本魯本尊 )
若有興趣光速記憶的版友可站內信,
留下您的 e-mail 向本魯免費索取,
逾 3/31 就不再受理 !
(本魯相信各位未來公職人員的人格,不會拿去販賣!)

隨便擷取兩段來聞個香。

-----第一段----------------
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
【口訣:鎮定驚人書法= 正定經人書法】 (對應到< >裡的字)
1.其他職務上有<正>當理由須請求協助者。
2.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
3.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
4.因<人>員、設備不足等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5.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
6.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口訣:德政;應防拳法 = 得正;應妨權法】
(去年高考有出,也有被申請疑義)
<得>拒絕職務協助 = 請求機關認有<正>當理由不能協助者。
<應>拒絕職務協助 = 嚴重<妨>害其自身職務之執行、
非其<權>限範圍、依<法>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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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

行政處分以書面為之者,應記載下列事項︰【口訣:主人附濟簽字】
1.<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2.處分相對<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
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
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
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
(不含處分相對人的職業!!)
3.有<附>款者,附款之內容。
4.表明其為行政處分之意旨及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
5.處分機關及其首長署名、蓋章,該機關有代理人或受任人者,須同時於其下<簽>名。
但以自動機器作成之大量行政處分,得不經署名,以蓋章為之。
6.發文<字>號及年、月、日。
--------------------------------

PS1:word檔可能因為版本不同造成版面扭曲,請自行調整。
PS2:若有修法,請自行修正。
PS3:本魯駑鈍,若註解之處有錯誤或錯別字,請自行略過及體諒。
PS4:若本魯回信太慢,請見諒。並不是一直都在電腦前面囉。

本魯另有自創地方制度法、地方稅法通則、財政收支劃分法等的實用口訣,
可聞香一下。
地方制度法第79條:
解除職務,適用於地方行政首長、村里長、地方民意代表!
解除職務要件:
(口訣:校內組一期太保,奪互助金,指責他==簡化==>效內組期保奪戶助職他)
1.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或經法院判決選舉無效確定,致影響其當選資格者。
2.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
3.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4.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
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
5.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者。但因緩刑而付保護管束者,不在此限。
6.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7.<戶>籍遷出各該行政區域四個月以上者。
8.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9.有本法所定應予解除<職>權或職務之情事者。
10.依其<他>法律應予解除職權或職務者。

然而,本魯深怕因此會塑造民政的對手,所以地方自治就暫且藏了一手。
若您是大X海的學員,可以向彰化員林班索取看看,
本魯有提供給輔導員主任。
(但本魯並非完全建議補大X海,亦不是替他們打廣告就是,
只是單純想分享給該補習班考民政的學員。)

若此文有違反版規,請版主刪除,
再次感謝各位前輩和後進。
本~~魯~~上~~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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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116.13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47864784.A.1A7.html
sweeteagle1樓 03/21 20:22
MuniKoi2樓恭喜上榜! 03/21 20:25
WanLiao07243樓恭喜 03/21 20:27
lovelock1104樓恭喜恭喜 03/21 20:29
yukiyg5樓恭喜 03/21 20:33
qquinnnn6樓恭喜 03/21 21:04
googleeeeeee7樓叫叫ccc 03/21 21:07
Croissantluv8樓推推 03/21 21:17
intro9樓推推 03/21 22:05
chjh4510樓恭喜 03/21 22:07
originalblue11樓推分享 03/21 22:28
索取者甚多,本魯會盡快寄出, 若隔一天沒收到麻煩再來信一次,可能是本魯眼花。 再次說明口訣只有 行政程序法 行政執行法 行政罰法, 地方制度法暫不提供,但大X海的學員可向彰化員林班要看看。 此外,本魯的口訣只是針對法條去偷吃步的記憶而已, 並沒有太深入的探討法理研究, 因此司法特考或是法制的高手可能比較不適合看, 但您若有來信,本魯還是會無差別寄出。 至於公務人員相關法律的口訣正在繕造中, 訴願法 行政訴訟法還沒動工,還請見諒。QQ
paul66666612樓恭喜 03/22 00:13
qoo5389513樓恭喜上榜 03/22 00:21
bmama14樓恭喜 收到了 03/22 00:25
wugilin15樓恭喜 03/22 03:02
Yisai16樓恭喜上榜 03/22 07:02
ahurak17樓恭喜!感謝分享 03/22 07:03
typhoon7151618樓恭喜 03/22 07:04
由於索取的還滿熱烈的, 本魯決定加碼贈送 公務員相關法律的口訣, 目前已完成90%,希望今日中午前能完成寄出, 另昨天有留 e-mail的版友們, 本魯亦會補送上公務員法律的口訣,還請稍候一下。
LiwaH19樓推推~ 03/22 10:19
pariswoman20樓推分享 03/22 11:16
Ophelie21樓恭喜! 03/22 11:50
plonk22樓恭喜上榜 03/22 11:58
vserice6411523樓恭喜上榜! 03/22 12:02
l921724樓恭喜! 03/22 13:21
公務人員相關法的口訣已完成, 幾分鐘後將慢慢寄發。 先說明,本魯的口訣只是用來破解簡單的選擇題, 有些太艱澀的申論法條,本魯駑鈍就沒放上去了。 總之,本魯已經盡力繕造了, 若內容有錯字或是錯誤之處,還請見諒!
fishsanyan25樓恭喜! 03/22 14:35
chin6100726樓恭喜~ 03/22 15:10
fgf292727樓恭喜 03/22 15:12
Lucifer140828樓好厲害 03/22 15:44
darkkai29樓推好心!!!! 03/22 16:01
LiwaH30樓收到了,超厲害的~ 03/22 17:56
迄今已寄發138份,若沒有收到的可再來信。 (不過應該明天早上再寄了) 剛剛不小心誤刪了幾個還沒寄發檔案的站內信, 真是抱歉! 要處理站內信和寄發電子檔,本魯都看到快眼花了!QQ 也請諸位版友妥善利用三個檔案,若內容有錯誤,請自行跳過, 本魯一人校稿且非本科系的,繕造上恐有疏漏,還請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