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
第 50 條
法官之懲戒處分如下:
一、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律師法>
第 5 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給律師證書:
三、曾任法官、檢察官而依法官法受免除法官、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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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之前有女法官當庭對少年犯言語暴力和要求自行摑掌的評論...
發現被免職的法官不能當律師,連公務員都不能當。
否則以法官既有的法學知識去隨便考個政風或法制人員,應該很容易考取。
但不得再擔任公務員,等於以前苦讀法律所累積的知識無法發揮...那還能當甚麼?
只能屈就去當別人的助理嗎? 這樣的規定嚴重影響到當事人的工作權了吧。
另外,若當初懲戒處分下來之前,提早辭職或轉職律師,那麼這規定還會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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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44900023.A.A26.htmlCCWck1樓會判到這麼重的幾乎都是貪污確定了 你還管他工作權? 02/15 12:55
→ AndoliniV2樓就算轉任,法務部之後還是可以廢掉律師牌的,前陣子才2 02/15 13:07
→ AndoliniV3樓0幾個被廢掉 02/15 13:07
→ AndoliniV4樓而且你也不必替這些人擔心…他們可是能考上司法官的人 02/15 13:09
→ ddkkz20035樓一堆沒牌的在那邊當顧問還不是爽賺 02/15 13:48
guanquan6樓就是要讓司法官們怕才不敢亂來啊!你看濫用權力多可怕 02/15 13:48
fbtm7樓跑熊貓啊 02/15 14:31
→ fgf29278樓教補習班 02/15 14:34
ptk98111079樓賣雞排 當法師 02/15 14:46
→ linkt010樓徵信 補習 法務... 多的哩 02/15 14:58
preed11樓做生意的話 很多選擇 02/15 15:00
s21309292112樓貪污已經賺飽了,後面就去炒房當包租公 02/15 15:12
ROXANNA13樓李東穎 劉北元 井天博 02/15 15:13
ll6a14樓以前可能有重大問題才會免職,現在嘛不好說不好說 02/15 15:30
→ d2404106315樓狡兔三窟,要自己準備後路 02/15 15:52
Teemo0u016樓認真問,當司法官頭太鐵會被上面弄嗎? 02/15 16:45
qoo5389517樓會,但頂多影響升遷而已 02/15 17:25
sleepcat61218樓免除法官職務等於懲戒法的免除職務懲戒,你看過幾個 02/15 18:57
→ sleepcat61219樓人吃到免除職務? 02/15 18:57
ayaka1620樓還有顧問,董監,教授可以當 02/15 22:42
toray21樓在職業生涯得到知識和門路超乎想像啦 02/16 13:16
→ gutsgo22樓街頭藝人 02/16 17:22
biochemistry23樓死好阿,who cares? 02/16 19:07
jujubaby17424樓推 02/16 21:12
brella25樓洗文仔 02/16 22:25
→ toray26樓通常主要工作內容會是先去被關 02/18 09:30
k56616827樓開補習班啊! 02/18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