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如果主張正當防衛而防衛行為有權利濫用之情形,就無法主張正當防衛嗎?
會這樣問是因為解題書中有提到防衛過當的類型有兩種:一種是「防衛逾越必要性」、另一
種是「防衛行為有權利濫用情事」。
想請教大家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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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41045955.A.1F7.htmlptk98111071樓是 01/01 22:13
quesent2樓意圖性的挑唆防衛 01/02 00:32
minerve83樓在違法性審查階段,若逾越必要性則行為具有違法性,應在 01/02 00:41
→ minerve84樓罪責階段討論期待可能性的高低 01/02 00:41
verwaltung5樓這部分建議查一下刑總教科書確認,林鈺雄老師跟王皇 01/02 09:40
→ verwaltung6樓玉老師教科書中所指的權利濫用形態不同,因此得出來 01/02 09:40
→ verwaltung7樓的結論也不一樣。 01/02 09:40
n63350978樓怎麼不去翻書ㄋ 01/02 09:44
charlietk39樓書上解釋有時會看無,有人換一種角度解釋就豁然開朗 01/02 10:43
→ sky232718910樓權利濫用和逾越必要性,一樣的東西,不同的說法,建議 01/02 10:57
→ sky232718911樓同一學派的說詞要連貫,拼裝車的寫法老師可能會覺得你 01/02 10:57
→ sky232718912樓觀念不清到處亂學。 01/02 10:57
bt01108613樓逾越必要性的防衛行為就「不正當」;權利濫用的正當防 01/02 17:31
→ bt01108614樓衛他的手段目的還是正當的,只是在特定的情境、對象上 01/02 17:31
→ bt01108615樓構成權利濫用,換個時空背景對象,就沒有濫用的問題。 01/02 17:31
→ 本人16樓所以沒有 01/02 18:07
→ 本人17樓目前的思考方式,就是雖然手段符合必要性,但在特 01/02 18:09
→ 本人18樓殊情況下,需再討論是否有權利濫用之情形。若有權 01/02 18:09
→ 本人19樓利濫用情形,就無法主張正當防衛,是嗎? 01/02 18:09
ptk981110720樓對 01/02 18:17
bt01108621樓結論上都是防衛過當,但這種分類體系上有點問題。通過 01/02 18:38
→ bt01108622樓必要性的審查,才會有權利濫用的問題。解題上可能扣分 01/02 18:38
→ bt01108623樓的瑕疵就是未檢驗或未通過必要性卻論述權利濫用。 01/02 18:38
→ 本人24樓@bt011086 若已屬權利濫用,不就無法主張正當防衛 01/02 19:28
→ 本人25樓了,為何還會有防衛過當的問題? 01/02 19:28
bt01108626樓逾越必要性的防衛過當跟權利濫用都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01/02 21:24
→ bt01108627樓至於是否要承認權利濫用也是一種防衛過當有討論空間, 01/02 21:24
→ bt01108628樓但若不作此解釋,現行法就無從減輕罪責。 01/02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