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一家台灣的外商工作
所以公司發的股票(RS, Stock options, ESPP)也都是要繳交台灣的所得稅
但我目前對於Stock options 這一塊有些疑問
因為Stock options執行時可以選擇拿現金或股票兩種方式
現金的所得計算方式很直觀 就是:
所得 = (現價 - 約定價)*股數
但是在拿股票這邊 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假設今天我的合約是 約定價100元 可以行使100股
如果我在110元時行使並選擇拿股票 之後股票漲到200時我全數賣出 那我要報給政府的所得
會是下列哪種呢?
(1) 所得 = (110 -100) *100
(2) 所得 = (110 -100) *100 + (200 - 110) *100
如果是(1)的話 那是否代表我在股價越低時行使能繳更少的稅 先執行起來放著期待以後上
漲更有利呢? 或是有我疏漏的地方?
如果是(2)的話 那如果我將股票轉去其他券商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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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65493743.A.B77.html→ pttccbbs1樓公司發股票,到你券商帳戶,那一天的總價值,就是要繳 10/11 21:17
→ pttccbbs2樓的所得稅,公司不管未來股票漲或跌,公司也不知道你是 10/11 21:17
→ pttccbbs3樓賺或是賠 10/11 21:17
→ pttccbbs4樓但是,你如果從國外,把資金匯回且金額很龐大的話,可 10/11 21:19
→ pttccbbs5樓能會被查稅,但是如果你每年都有在台灣繳稅的話,那部 10/11 21:19
→ pttccbbs6樓分應該不會被重複課稅 10/11 21:19
→ alex19737樓答案是2, 會有兩次稅要報,第一次是你行使的時候公司就 10/11 21:20
→ alex19738樓幫你都算好,直接幫你列入行使當年所得,算是國內的所 10/11 21:20
→ alex19739樓得。第二次則是你賣出時,這次的你要自己誠實報,算是 10/11 21:20
→ alex197310樓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每年有大約 6.7M 的免稅額 10/11 21:20
→ pttccbbs11樓起碼,我把股票賣掉,資金回收時,銀行會知道是薪資所 10/11 21:21
→ pttccbbs12樓得,但是公司會幫你報過稅,理論上,不用再申報一次, 10/11 21:21
→ pttccbbs13樓除非你的股票真的非常多,多到很扯,可能要跟國稅局澄 10/11 21:21
→ pttccbbs14樓清一下 10/11 21:21
→ pttccbbs15樓對, Alex 講的比較清楚 10/11 21:21
→ pttccbbs16樓那個部分,通常是15-30%,理論上,不會超過670萬,所以 10/11 21:23
→ pttccbbs17樓我不會刻意報稅,因為價差賺的也不多,通常少於100萬 10/11 21:23
→ pttccbbs18樓獲利100萬內,不用刻意申報 10/11 21:23
→ alex197319樓第二次這筆,你轉到其他券商是沒意義的,因為公司不會 10/11 21:27
→ alex197320樓幫你報幫你算,是靠你自己誠實報,你想裝死不報也行, 10/11 21:27
→ alex197321樓只要不被國稅局抓到就好,每年 6.7M 免稅額其實正常來 10/11 21:27
→ alex197322樓說很好運用了 10/11 21:27
→ pttccbbs23樓第2筆,是價差的部分,通常不會很多,甚至賠錢也是有可 10/11 21:32
→ pttccbbs24樓能,就看自己獲利的狀況,是否該申報,因為我是每年賣 10/11 21:32
→ pttccbbs25樓股票,所以價差獲利有限,價差很少,所以我不需要申報 10/11 21:32
→ pttccbbs26樓,但是我有個朋友,累積工作超過10年,離職時,一次性 10/11 21:32
→ pttccbbs27樓賣股,因為獲利很多,最後被課40%的所得稅 10/11 21:32
→ pttccbbs28樓從那個事件,我學到了,每年處理股票,不要累積一次性 10/11 21:35
→ pttccbbs29樓處理,錢匯回台灣,如果太大筆,一定會被查,小筆的話 10/11 21:35
→ pttccbbs30樓,在免稅門檻內,一定沒有事 10/11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