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姦淫分屍、殺警、撕票的死囚全釋憲 審案6大法官任期將屆惹議
4.完整新聞內文:
建商小開王鴻偉追求愛慕對象不成,開賓士撞死她、狂刺176刀,法院審理時還叫母親先
別賠錢「以免到時沒了錢又沒了兒子」,遭判死刑定讞。王主張死刑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性
尊嚴、生命權,且被害人的人權應由「國家」補償,聲請死刑法規範審查。憲法法庭今天
10點起併37案行言詞辯論,但主宰結果的12名大法官有6人至遲10月就任滿。
台南殉職警員凃明誠大姊認為死刑存廢影響的是全體國民,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來討
論,「怎會是由被圈選欽定的極少數人來決定?」死刑不該是拿來作為政治輸誠、沽名釣
譽的工具。死刑為刑法主刑之一,但法院4年來沒判過死刑,法務部也4年未執行槍決,政
府被質疑是「實質廢死」。
死刑犯的聲請書認為司法院釋字第194、263、476號解釋時,立法院未通過揭示締約國應
廢除死刑的兩公約,但我國各項人權保障已漸達標,後來的幾號解釋也強化人性尊嚴與保
障人民的生命。2009年3月底立院三讀通過兩公約施行法,次月由前總統馬英九公布,馬
又於5月簽署兩公約批准書,向國際宣示台灣人權與世界標準接軌決心,也代表廢死目標
為我國行政、立法權和「它們所代表的民意」肯認。
但37名死刑犯殺人手法殘忍,有人斃警、有人放火,另如2008年犯下基隆信義國中女老師
命案的游屹辰、蘇志效,闖入被害人家用膠帶綑綁她並強盜,再用電源線將她纏死;黃麟
凱勒死王姓前女友母女,殺害王女前先性侵逞慾;林于如殺母親、婆婆和丈夫詐領保險金
;黃春棋、陳憶隆綁架富商黃春樹並撕票,24年前就死刑定讞但未槍決,是國內關最久的
2個死囚。
憲法法庭將討論剝奪生命權的死刑是否違憲?如違憲,取代的刑事制裁手段或配套為何?
死刑若合憲,適用死刑的範圍是否限縮?另外,刑法對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人犯罪有不
罰或減刑規定,若凶手犯罪時辨識能力正常,但等待槍決期間精神異常,應執行?15名大
法官中有3名迴避審理,認定違憲與否門檻僅7票。
關係機關法務部除堅持死刑制度合憲外,強調大多數國家都透過立法或修憲程序廢除死刑
,經由憲法法庭直接宣告死刑違憲極為少數,這些國家解釋死刑違憲也具共通背景,即立
法、行政機關間有一致共識或「至少無對立立場」。法務部指驟然宣告死刑制度違憲,可
能引發社會對立及衝突,更侵越立法權決定,逾越權力分立界線。
今天言詞辯論庭上死刑犯不會現身,由律師團陳述意見,法務部由檢察司長郭永發領隊,
副司長簡美慧、留德的檢察官林麗瑩也將表達立場。憲法法庭指定提供專業意見的包括中
研院研究員許家馨與黃丞儀、開南大學教授鄭善印、台大教授謝煜偉,聲請方推薦台大特
聘教授顏厥安,關係機關推薦中正大學教授賴擁連;主張廢死的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與
反對廢死的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也將出席。
有法官認為扣除迴避的蔡烱燉,許宗力、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的任
期至遲至10月,依憲法訴訟法規定必要時可延後至9月23日宣判,屆時他們都要下台了,
「真的適合作判決嗎?」,或許歷史上會記上他們一筆,但老百姓是怎麼看待他們的?是
死刑犯眼裡的活婆薩,還是黎民夢裡的夜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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