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nextapple
2.記者署名: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羽球女設局180小鮮肉!硬上摸鳥求「愛的一發」 判囚1年7月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熱愛打羽球的潘姓輕熟女參加台中某球隊,經常在球場拍攝男隊友揮汗激戰影片,PO上YT
分享,其中一名身高180公分的小鮮肉是潘女的菜,她曾示愛但遭拒,2022年5月11日深夜
,她以「贈送球拍」為由,邀請小鮮肉到她家,卻在臥室裡脫掉自己上衣,露出黑色胸罩
誘惑他,隨即用手勾著他脖子壓倒在床上,小鮮肉急喊:「我要生氣了,我不要啊!」潘
女說:「就跟我做愛一次。」並親他胸部、摸鳥挑逗,小鮮肉奮力抗拒逃離並提告,最高
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潘女1年7月徒刑定讞。
潘女出庭辯稱:「當時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我在房間親吻他,他沒有抗拒,他180 公分
高,我體型纖瘦,如果他不願意,我如何壓制住他。」並稱雖然雙方沒有建立真正男女關
係,但顯然不是一般朋友關係,當時2人是「合意接觸」的。但她承認:「我有要求他跟我
做愛一次,只有想而已,當時有想跟他做愛的意思。」
小鮮肉告訴法官,當天晚上他在潘女家樓下,等她拿球拍下來,但潘女說球拍在樓上,他
只好上樓,進了房間,潘女拿幾支球拍讓他揮揮看,他選了1支球拍準備要離開時,潘女卻
把門上鎖,自己脫下上衣,露出黑色內衣,瞬間用手勾住他的脖子往床上倒,他掙扎站起
來,潘女還是勾住他的脖子,狂親腰部、肚子及胸部,還用右手抓住他的陰莖。
小鮮肉的下體失守,只能雙腳捲曲閃躲,「我抵抗時一直說『放開、我很熱、我沒有想要
』,但是潘女都不理會,持續拉我的衣服,親吻我的臉頰、身體跟碰下體,最後她崩潰生
氣說為什麼不跟她做愛,我就說『我不要』,因為她一直不斷拉我的衣服,想要把衣服脫
掉,結果衣服勒在我的腋下,回家後發現很痛、腫一塊,所以我才傳訊『我的右手腋下被
妳拉到很痛』給她,並附上傷勢照片。
小鮮肉堅稱,潘女當天確實是想要跟他發生性關係,因為她最後有說:「就跟我做愛一次
。」
雖然潘女否認硬上,但小鮮肉當時在慌亂中按下手機錄音鍵,法官勘驗錄音,聽見小鮮肉
直呼:「喂!很熱捏!不要用啦。」、「喂喂喂!我要回家。」但潘女嬌嗔:「不可以回
家。」小鮮肉提高音量嚴肅說:「我要回去了啦!好了喔!我要生氣了,我真的要生氣了
。」、「妳要幹嘛,妳發瘋哦!」
潘女攤牌:「沒幹嘛,我老實跟你說嘛。」、「就跟我做愛一次!」但小鮮肉不爽潘女勾
脖子時機將他眼鏡粗暴打掉,怒稱:「我不要,打到我眼鏡,我今天才調好的,馬的。」
潘女下通牒:「我等下在你面前脫光衣服,你要不要?」但小鮮肉堅稱:「我就不要啊!
」這時只穿黑色胸罩的潘女要脅說:「但是你已經看到了。」小鮮肉急稱:「我也沒看到
啊!妳也沒脫光,吼,不要一直拉我衣服啦。」
軟硬兼施都無效的潘女,突然換招哭著說:「讓我忘記你好不好?」、「只要這次,我就
會忘記你。」堅守貞操的小鮮肉不吃這套,強硬說:「妳發瘋喔!我連這次都不要,這樣
比較快。」但潘女越哭越大聲,小鮮肉掙脫說「喔,妳是在...好,我先走了,拜!」
法官依據錄音,認定潘女以「送球拍」為由約小鮮肉到家裡,以強暴方式親吻他胸部、身
體,又用手隔著褲子碰觸陰莖,小鮮肉奮力抗拒、喝叱並趁機離開,潘女才沒得逞,審酌
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她判刑1年7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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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我要生氣了,我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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