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林意筑
3.完整新聞標題:
台積電人夫暈船「網婆」拋家棄子 小三無辜喊:只是同居沒發生關係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一名在台積電上班的人夫阿傑(化名),在網路上認識一名「網婆」後在台南、台中
等地相約開房間,甚至直接搬離住處與網婆同居,最終阿傑遭邱姓妻子提出侵權損害賠償
告訴,一審判人夫得賠18萬元、女網友賠25萬元,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一名台積電產業作業員阿傑與邱女結婚後,2人育有一名孩子,但阿傑又
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一名女網友,阿傑與女網友相識後,時常相約到台南、台中等地的汽車
旅館開房間,邱女得知後氣炸與丈夫阿傑溝通後,阿傑則簽下外遇和解書、侵害配偶權和
解書。
但後續邱女又發現丈夫與女網友「藕斷絲連」,甚至還跟女網友還一起租屋同居,因此分
別向丈夫、女網友提出侵權損害賠償告訴。案件審理期間,阿傑否認與女網友有不正當交
往,而女網友也否認與阿傑有性關係,也說是阿傑被妻子趕出家門,她只是替阿傑代尋租
屋處。
女網友也指出,因為邱女會追蹤她,讓她感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才會與阿傑一起住在租
屋處,但沒有與阿傑發生性關係,更沒有侵害配偶權。
經法院審理,阿傑與女網友自去年9月起同住在台中的出租套房,且在10月間有被拍到一
起生活、購物,一同進出家門,依照一般社會經驗,男女雙方如未發展為交往關係,不會
共同居住在同一空間,顯然二人逾越一般兩性交往,有發展超越友誼的異性交往關係。
一審時法官認為,正宮邱女目前從事服務業,月收2萬多元,而阿傑在擔任台積電員工,
月薪8萬多元,而女網友從事托育工作,月薪約3萬多元,審酌資力、社會地位等情狀後,
判人夫得賠18萬元、女網友得賠25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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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vn25672樓輸不起的除罪幫又要提修法或再釋憲了吧 05/20 06:44
→ westlife09033樓一定不正 05/20 06:44
→ syntax1234樓好色喔 05/20 06:46
→ dreamdds5樓作業員點點點 05/20 06:48
QQmouse6樓只是同居沒發生關係騙鬼 05/20 06:52
YOLULIN19857樓台中地院 112,訴,2930 05/20 06:54
johnhmj8樓爆肝上班還有空搞這個? 05/20 06:56
qazxc11568929樓 05/20 06:58 smallwenwen10樓作業員不用爆肝吧 05/20 07:01
ab2u04fu4ab11樓台積電沒差這點錢 05/20 07:05
blairkimi12樓作業員錢太多又太閒 05/20 07:06
YOLULIN198513樓「現職為台積電之產線技術員,月收入 05/20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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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ouGongJin15樓拋家棄子還沒吃到? 05/20 07:09
a7777444416樓作業員薪水是公務員2倍 05/20 07:13
t4lin17樓都到汽旅了 05/20 07:14
GGing18樓不是同居 是租屋 05/20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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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tkin20樓月薪8萬多元 05/20 07:26
ccc10141921樓產線作業員月收八萬實在滿厲害的 05/20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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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ACK24樓老王賠18萬 小三賠25萬是何道理? 05/20 07:31
dosiris25樓慘了 連這種都能進GG 05/20 07:33
YumingHuang26樓阿傑你又調皮了~ 05/20 07:38
brad00127樓作業員就別講了 免洗 05/20 07:41
→ antigidu28樓可憐那 05/20 07:43
→ tctv200229樓作業員不是很操嗎 還有時間外遇 05/20 07:43
palapalanhu30樓8萬月薪還有獎金分紅 05/20 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