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George and Mary 現金卡害了多少人?

八卦

2592437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感謝鄉民們的幫忙,本來只有五、六百讚的粉絲團兩天就破三千了,
比我之前還花錢推廣的效果要好太多了(淚)
如果可以的話,還請大家多多幫我拉讚,
法老王在金字塔也是很孤獨的,需要你的讚來陪伴......XD
(考個問題,你知道法老王的棺材是放在金字塔的哪個部分嗎?)

對了,文章意外的被登上今周刊的網站,
生平第一次,真是感動萬分,特別感謝一下今周刊呀....

照例先回一下先前的推文:

一、其實我也不是特別有耐心的人,大都是因為同情這些人,
一直提醒自己說他們已經很可憐了,多忍耐一下,不然遇到案子處理完還開始拉我去當他
的下線做直銷的當事人(對!拉律師去當他的直銷下線...),還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面對
他......。

二、有鄉民大大提到這只是基本的民法跟強制執行法,一般人念一下都能懂,我猜這位大
大應該沒辦過卡債的案件,因為卡債的案件其實很吃經驗值,我剛才辦的時候也搞不太清
楚,差點還要賠錢,沒有經驗累積,其實也不容易處理好。至於說在法官面前一個樣,債
權人面前一個樣,這不是當然的嗎?當事人會希望我像罵當事人一樣的罵法官,然後讓他
敗訴或是更生不通過嗎?@@

三、前面有人說我的文章沒有系統,其實我是故意的,法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常常寫一堆
看起來很有系統,然後看的人看不懂的文章,判決書夠有系統了吧,一般人可以全部讀懂
的還真的不多,判決書就算了,如果連給一般人看的文章都寫成這樣就只是寫給自己爽的
而已......,以前我也都是寫看起來很厲害的文章,不過後來發現身邊的人根本都看不懂
,所以後來就愈寫愈白話了,這也是我一直想做的法普教育的部分,把困難的東西寫成一
般人都看得懂的內容,這個才是功力,我還遠遠不夠,也是鄉民們不嫌棄,願意繼續看下
去,我會持續努力的...。
其實很想寫法律小說,目前好像很少看到又有深度又好看的法律小說,不過現實在實在是
沒有時間,寫小說賺不了錢呀......T T。

好,開始講正題了,這次的主題是重利罪:
一般人聽到利息很高就會想到重利罪,這首先有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要多高才是重利?
你覺得年息20%很高,可是對於做生意的人,可以週轉個一個星期,就算是30%也沒關係,
只要能借到錢就好!在這裡就看到了一件事,一個名詞給每個人會有不同的感受,對於法
官也是一樣,30%是不是過重?每個法官可能都有不同想法,這也是一般人常在講的自由
心證(這樣解釋不是很精確,不過大家懂就好了)所以光是討論利息是不是過重都沒有一個
統一的標準了,後面就不用說了......。

再來是就算法官覺得利息真的過重了,還要看借錢的時候,債權人是不是利用債務人很急
著用錢、或是很隨便輕率不經思考、或是以前沒有這樣的借錢經驗、或是他找不到其他地
方借錢的這種機會借他錢,如果不是的話,利息再高都是你們自己講好的,一個願打一個
願挨的,怪不了別人,自然也不會構成重利罪。其實就是看借錢出去的人是不是利用這些
特殊的情形,讓借錢的人沒有選擇或是被半強迫的跟你借這麼高利息的借款,如果不是的
話,自然也不會構成重利罪。另外實務上針對重利罪要多少才算太重,其實沒有一個明確
的態度,所以都是個案認定,前面有提過,之前有個判決認為年息36%也不算太重,所以
超過20%實在很難會被認為是重利罪的標準。。

仔細想一下就會發現,基本上銀行是不太可能構成這種犯罪的,第一是利息還在法定的最
高利率以下,第二是他們的借款條件幾乎都是公開的,早就公佈的資訊,債務人自己要去
借的,那要怪誰?

再來說說利息的部分,法律上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每年利息多少,那利息就會被定為年
息5%,雙方也可以自己約定利息,但是如果超過20%的話,也不是不能要,只是債權人跟
債務人要超過20%以上的利息的時候,債務人可以拒絕,然後只付20%的利息。但是呢,有
趣的是,如果債務人給了超過20%的利息,那就拿不回來了,因為法律是給債務人一個拒
絕的權利,如果債務人給了,那就表示你放棄了這個拒絕的權利,那債權人就有權拿這超
過20%的利息了喔!所以呀,法律不是保護好人,也不是保護壞人,是保護老王,啊,不
是,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最後是利息的五年時效的問題,法律規定利息的時效只有五年,所以五年以前沒有要的利
息就不能要了,但是銀行大都沒這麼笨,都會在五年之前就去提告,拿到判決或支付命令
,再聲請強制執行來查封你的財產,扣你的薪水,但是因為時效還是五年,所以會被隔五
年就去聲請一次強制執行,每一次聲請強制執行之後,就會再把期限往後延五年。

我有一次遇到一個十分扯蛋的案子,當事人欠了某銀行的錢,銀行就對當事人提告,然後
拿判決去查封當事人的房子,房子就被拍賣拿去還錢,另外也有其他債權銀行也來分錢,
然後還完之後還有剩的錢,就放在法院,本來當事人應該可以去拿的,可是因為不懂法律
,所以也沒去拿,然後過了快十年,這家銀行突然提告,說當事人欠他錢,我當時在幫這
位當事人處理別的案件,聽到這事就覺得很怪,後來去開庭的時候才知道,當初欠這家銀
行的錢本來就是這麼多(第一次加第二次請求的金額的總和),但是第一次告的時候時不知
道為什麼只列了一部分,所以才會發生房子拍賣、還完借款之後還有錢可以剩下來,因為
來開庭的法務也是新接手這個案子,也不知道以前發生了什麼事,就先起訴再說,可是問
題是這個案子在以前就已經提告過了,怎麼又來一次?最後是幫當事人跟對方銀行溝通,
在法庭上和解,和解條件也很妙,內容跟第一次的判決一模一樣的內容,然後利息只收五
年(五年以前的利息被我拒絕),裁判費由銀行負擔。結果就是銀行忙了一圈,打了兩個審
級,結果根本跟以前沒有差別,我都搞不懂我們雙方在忙什麼了......XD

好像有人誤以為我的專長是卡債,其實我很多才多藝(不務正業)的,還曾經幫一個設計界
的大老打一個著作權的官司,把原本最高法院多年來的已經確立的見解給推翻了,而且訴
訟外還發生很多事,這個案件真的是訴訟內外都很特別,有機會再來講這個故事好了.
.....(有人想要你講嗎?可以不要這麼自以為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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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0000001樓1f帥 07/13 12:11
O2ers2樓 07/13 12:11
PONANZA3樓2f帥 07/13 12:11
cp1094樓...會用現金卡的人 不值得同情 07/13 12:11
PONANZA5樓幹 改五樓 五樓帥 07/13 12:11
alanmayday6樓法老王放在金字塔的4個角交叉處? 07/13 12:12
kai25737樓先推 07/13 12:13
RTAngel8樓認真文給推 07/13 12:13
zzzf657539樓 07/13 12:13
Fino556610樓當然是塔頂 聖帝只能放在塔頂 07/13 12:13
ALL121711樓 07/13 12:14
jungyuen12樓認真文推一個 07/13 12:14
CowBaoGan13樓 07/13 12:15
flyinwinds14樓推...快變新八卦看版了 07/13 12:16
dixieland99915樓借錢是高尚的行為,不可以看不起人 07/13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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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2wen23樓法老王有黑暗人格嗎 07/13 12:21
tigotigo24樓因為窮就可以騙銀行錢 07/13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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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achavsky26樓乾我屁事阿 07/13 12:22
Tchachavsky27樓應該要立法智商低 銀行拒絕往來 07/13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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