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才害高二女廁所產女嬰 18歲男又跟14歲女嘿咻(王元照提供)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3月底驚傳高中女生廁所產女事件,事件男主角邱姓男
子,近日竟又跟一名14歲的國二女生發生性行為,家人發現後找來長期投入公益活動的魔
術師王元照協助處理,他忍住怒火以保護小女生為優先,提醒邱男可能面臨刑責,也忍不
住感嘆短短時間邱男就輕易再犯下相關案件。經查,這名國中女生已在母親陪同下報案。
3月29日晚間8時43分,台中市消防局接獲報案,一所高中進修部二年級女學生在學校廁所
產下女嬰,救護人員趕到現場緊急處置後將母女平安送往醫院。事件至今不到3個月,產
女的高中生仍在接受社政單位追蹤關懷;事件男主角、18歲的邱姓男子,卻透過IG認識國
中女生後,就在女方家裡發生性行為。
國中女生家人透露,邱男自稱在IG認識女生,本月9日清晨4點多應邀到女方家中,兩人隨
即在二樓房間發生性行為。女方哥哥發現妹妹房間有異音,趕緊找來媽媽,才打開門就發
現兩人全身赤裸躺在床上,既氣憤又傷心。
趕往國中女生家中處理的魔術師王元照(藝名「可樂」)說,國中女生已過世的父親是他
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女生算是他的乾女兒,好友臨走前還交代他代為照顧妻兒子女,他很
慚愧沒有盡到責任。當時內心五味雜陳心中反覆燃起怒火,他說:「若是照以往的經驗根
本不用考慮,就先毒打一頓再聯繫對方家長。」
王元照忍住怒火協助好友遺孀跟乾女兒,詢問邱男背景時發現他已有女友,且還是3月間
在高中廁所產下女嬰的事件男女主角。邱男甚至找來懷孕生產的女友陪同到國中女生家中
,邱男輕易與未成年女子性交,王元照忍不住提醒他,《刑法》與幼年男女性交罪規定,
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邱男的行為明顯觸法。
王元照說,現在相關的法令規定都是以保護被害者為優先,近幾年投入公益也協助處理過
不少類似案件,只能耐著性子按照程序紀錄,希望自己的乾女兒可以得到適當的保護,其
他的就交給國家法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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