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逼4童群交還拍片!北美館前員工判25年 「共犯」惡名更昭彰
作者 鏡週刊 責任編輯 張晏慈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6/15 21:0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6/15 21:04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06/15/20240615204322-29896628.jpg
權自立去年出獄後,開始以全新身分融入社會,並塑造自己的良好形象,以便繼續犯行。(
圖/翻攝畫面)
23年前殘忍性侵未成年兒童與少女、製成「大貓系列」光碟販售的權姓兄弟,當時最小的受
害者年僅3歲,令眾人強烈憤怒。然而,去年(2023),主嫌權自立坐牢10年出獄,其後化
名從事包車旅遊工作,未料,歹念難改的他,竟與台北市立美術館梁姓前員工一同性侵未成
年3姊妹及男童,並拍下百支影片;梁男日前被判處25年徒刑,但權自立卻因為在追捕過程
中跳窗身亡,逃過司法追訴。
梁姓男子與權自立一起照顧4名孩童時,竟獸性大發,持情趣用品性侵大姊,並逼迫三弟與
大姊、二姊性交;梁男也性侵2姊妹,強逼最小的妹妹在一旁觀看,甚至拍下39段性愛影片
。基隆地院依加重性交等罪判梁男25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2001年的「大貓案」,當年權自立因經商失敗,起歹念賣色情光碟賺錢,期間在網上搭
訕多名女童,分別約其碰面,下藥性侵得逞,並將性侵畫面拍成影片,其後交給弟弟權自強
燒錄成光碟,權自強還幫哥哥架設網站,該不堪影像以「大貓」為名販售。
警方當時循線逮捕權自立時,他居然在幫鄰居顧3歲女童,該名女童也成為被拍攝私處特寫
的年紀最小受害者。全案審理後,原本判其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權自立不認罪,立
不認罪,機動咆哮:「我沒做這種事,法官沒證據亂判!」他不服上訴,最終改判有期徒刑
10年、褫奪公權6年定讞。
10年的牢獄反省,並沒有讓權自立悔改,回歸社會後,他化名「權子源」成為「包車導遊」
。改頭換面的他,全台跑透透,甚至替自己的導遊事業成立粉絲專頁,常常在上面發布親子
合照、帶團經驗分享,他大多數都帶「親子團」,社群照片中,能看到許多與女童親密貼臉
、手抱幼童嘟嘴,試圖建立出孩子王的人設。
擁有新好形象的權自立,卻繼續和共犯梁男做喪天害理的行為。在權出獄的同年8月,花蓮
縣刑大在轄區執行搜索時,意外發現一組行動硬碟,檢閱後居然是穿著國小運動服女童被成
年男子侵犯的影片。後來警方據線索逮人,到逮捕現場時,權正在開南大學上領隊課,心虛
的他一看見警方,馬上藉口說要去4樓教室拿書籍等,想趁機落跑,沒想到後來竟在追捕過
程中從窗戶一躍而下,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全身多處骨折、雙腿變形,緊急送醫搶救後仍不
治。
權自立的死,並沒有讓被他傷害過的人就此抹滅陰影。權當初出獄後,仗著全新身分闖蕩社
會,陽光的外表下,卻將魔手伸向女友女兒以及鄰居的3名女童。「他的形象真的太好了,
不會想到他是這樣的人」,女童母親先前接受媒體採訪說到。
權自立善用營造熱心、喜愛小孩的形象操弄人心,如此信任權的女童爸媽,直到警方找上門
才驚覺,自己的3個寶貝女兒竟然被這披著人皮的狼下毒手,甚至被拍成性愛影片在網上流
傳。
女童母親沉痛質疑,23年前多名未成年女童受性侵害的「大貓偷拍案」,為何僅被關10年就
重獲自由?「即便檢警用心追查,司法若不改革,也只會讓凶手占盡便宜」,出獄後也沒有
追蹤考評,讓權自立還能以全新身份繼續加害下個無辜未成年女童。女童母親哽咽呼籲,政
府應更重視此事件,「不能因凶手身亡,就將這起案件草率結束」。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195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
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
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
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518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