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報導者》 | The Reporter
2.記者署名:文字/陳德倫;攝影/林彥廷、楊子磊
3.完整新聞標題:
女人能「自願出借」子宮嗎?在人性、利益與倫理間永恆激辯的代孕難題
4.完整新聞內文:
正反方跨國串聯交鋒,性別團體價值分歧
女人能「自願出借」子宮嗎?在人性、利益與倫理間永恆激辯的代孕難題
擁有子女的渴求加上少子化國安危機,人工生殖成為創造生命的最後寄託,但從「子宮出
租」到活生生的人的勞動和生活,代孕是多年來始終沒有正解的倫理難題,各方論述也一
再試探人性尊嚴和身體商品化的底線。圖為一家台灣生殖中心的裝飾藝術品。(攝影/林
彥廷)
https://imgur.com/kAb6BDJ
截至2024年,全球至少33個國家合法開放代孕生殖。但光從人權出發,代孕便有完全迥異
的評價,它是進步還是保守?是在醫療科技協助下,契約雙方自主合意落實「生育權」的
解方,還是有錢階級對弱勢女性的身體買賣?代孕生殖的倫理考量勢必牽涉兒童最佳利益
保護,但《報導者》在本文更聚焦多年爭論的核心分歧──代孕者權益保障是否可能──
這是道德價值的終極選擇,還是實務執行問題?
代孕議題攻防已非紙上談兵,由於生殖產業全球化,支持或反對方近年都積極在國際法律
戰場著力;回到台灣,各婦女/性別團體的運動策略和競合,也可見女性主義者的立場並
非鐵板一塊。從立法院、衛福部到民間都提出修法草案,如果終須尋求共識,我們如何透
過更好的討論創造更完善的制度?
在哈佛大學的大講堂裡,知名的政治哲學教授麥可・桑德爾(Michael Sandel)講起一個
故事。
1985年,住在美國紐澤西州的史坦(Stern)夫婦和瑪麗・懷赫(Mary Beth Whitehead)
簽了一紙契約,由於委託妻子伊莉莎白(Elizabeth)患有多發性硬化症,擔心懷孕會造
成嚴重的健康風險,於是透過生殖中心和律師尋求代孕協助。根據契約,瑪麗使用委託丈
夫威廉(William)的精子人工授精,將孩子的親權讓予史坦夫婦,以換取10,000美元。
1986年,一名可愛的小女嬰出生了。瑪麗卻反悔了,她捨不得將這個有血緣連結的生命交
出,帶著孩子逃到佛羅里達州,最後仍被警方抓住,孩子的撫養權究竟如何判定,官司就
此進入法院審理──這便是美國代孕的指標性個案「Baby M」。
「法官必須決定這份代孕契約要不要強制執行,你們覺得在道德上這個契約應該被執行嗎
?」桑德爾問著台下眾多學生,怎麼做才符合正義(justice)──若雙方都能從中獲益
,社會整體福祉提升變得更美好,在尊重契約自由下沒理由不執行;但如果瑪麗是迫於經
濟壓力,事前又無法評估對嬰兒產生的依戀,這份契約是真正的「同意」嗎?再者,有些
東西是否不應該用錢買賣?
時隔多年,代理孕母依然是辯論比賽的經典題目,但世界的真實情況卻愈加複雜。
為了減少代理孕母對嬰兒的情感依附或道德疑慮,目前大多數開放代孕生殖的國家都只接
受借腹型代孕,而非Baby M案中的基因型代孕──換句話說,代理孕母純粹提供子宮,母
子不存在基因關聯。隨著全球化席捲,代孕不再限縮一國之內,生殖旅遊(reproductive
tourism)風行,有需求的委託者們前往費用更低廉的貧窮國家,桑德爾也表示「懷孕外
包」(outsourcing pregnancy)涉及市場與倫理更深層的討論,值得關注。
「我們反對人被當成工具」──抵擋開放呼聲,國際廢除代孕母職聯盟的串聯
國際廢除代孕母職聯盟(ICASM)在台灣雖沒有會員組織,但聯合主席德維爾(Marie-Jos
èphe Devillers)相當關注台灣修法進度,也表示各國要求開放代孕的呼聲愈來愈大,
若要抵抗需要彼此結盟。(攝影/林彥廷)
https://imgur.com/xlhTImL
當求子心切的家長們為圓夢跨越國境,反對代孕的倡議者們也設法串聯。台灣女人連線的
辦公室一早就有場視訊會議,鏡頭另一端是遠在法國的瑪麗・約瑟夫・德維爾(Marie-
Josèphe Devillers),隔著時差,凌晨天未亮,頂著一頭花白短髮的她仍非常有活力,
想了解台灣開放代理孕母的法案進度和社會態度。
德維爾從1970年代便參與法國風起雲湧的左翼政治運動,1990年代起更專注在女性和女同
志權益的爭取。2018年,國際廢除代孕母職聯盟(International Coalition for the
Abolition of Surrogate Motherhood, ICASM)正式成立,德維爾是創始成員兼聯合主席
,如今聯盟底下有超過50個會員組織,分布在15個國家。
為何將目光轉向代孕?德維爾在接受《報導者》越洋專訪時,回憶起兩個關鍵變化──早
期許多歐洲國家立法禁止代孕,但自2000年代中後,男同志社群積極要求開放代孕以保障
他們的個人權利。2015年,有91個成員國的海牙國際私法會議(HCCH)也啟動專案小組要
擬定國際公約,處理跨國代孕生殖子女的親權認定,假如順利通過,等同實質肯認代孕制
度的運行。為此,ICASM募集超過8千份的連署書,更召集會員到HCCH的會議現場抗議,但
並沒有獲得實質成果。
德維爾認為代孕是多重暴力的組合,同時展現在醫療、法律和經濟層面。代孕者必須面對
比一般孕產婦更高的健康風險,她們所簽下的契約並不平等,是對身體自主權和親權的侵
害,且代孕是社經地位高的委託者對弱勢婦女的壓迫和剝削。她更認為在討論代孕時,常
常只看見委託者的需求,代孕者的聲音和兒童權益則消失缺席。
「我們想要作為人類(human)來參與這個世界,而不是次等人類(sub-human)。反對代
孕跟我參與女同志或其他社會運動是相同初衷,我們不希望社會中一部分的女性被他人利
用、當成工具,這是不公平的。在新自由主義的世界一切都可以買賣,你可以買到一個嬰
兒、一個女人,所有的東西都在市場上,我們強烈反對這一點,人類不是用來買賣的。」
德維爾強調,即便過去禁止代孕的德國或法國,這些年都面臨龐大的開放壓力,遍布全球
的生殖產業讓想要孩子的人站上第一線,爭取大眾同情,以同志為名包裝成「進步」,商
業利益則隱身在後。在運動策略上,ICASM向歐洲議會請願,希望他們將代孕納為人口販
運和剝削的一種形式,但回應不如預期。她承認反代孕的仗打得相當辛苦,過去價值相近
、願意合作的政治人物,如今擔心丟失民意和選票,也不敢站出來發聲反對。
為了提出更多證據,ICASM透過和各國會員及學者的協力,監測並公開代孕生殖的黑暗面
。他們發現在代孕合法的希臘,仍有婦女和嬰兒成為人口販運的受害者;而被稱為「歐洲
子宮」的烏克蘭,被送進孤兒院的孩子有一半都是透過代孕生下的,卻被委託者拋棄。場
景換到亞洲,學者長期追蹤研究也發現,印度底層婦女並沒有因從事代孕而脫貧。
爭議案件不斷,但德維爾更擔憂跨國統計數據嚴重不足:「我們設法將這些議題放入政治
議程,但我們需要數據來說明,例如在法國2023年有大約140起家庭暴力致死案件,在印
度每16分鐘就有一個女性被性侵。但是關於代孕,我們沒有數據,沒有人能夠展示代孕的
影響。你可以在一個國家內獲得家暴數據,但你必須要有全球視角才能了解代孕。」
保守或進步?從子宮點燃女性主義者的永恆論戰
台灣家長守護婦幼權益協會今年3月赴立院反對《人工生殖法》修法,並抗議衛福部舉辦
公聽會程序不公,未充分納入公民意見。(攝影/楊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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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代孕的國際串聯不只ICASM。在2023年,有橫跨75國、超過100位專家簽署發表〈卡薩
布蘭卡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Casablanca),他們是一群律師、醫生、心理學家
,要求各國政府承諾廢除代孕。德維爾表示,〈卡薩布蘭卡宣言〉確實發揮了影響力,但
他們帶有天主教色彩,ICASM作為以女性主義出發的組織,必須聲明不同的反對理由,做
出立場區隔。
「對於宗教人士來說,他們認為子宮是神聖的,不屬於女性而屬於神,你不能對它做任何
事(例如墮胎),它是用來孕育嬰兒的。有些人則認為子宮對女性的生存不是必需品,是
一個可以轉讓給任何人的部位,如果不用它是種浪費,所以歡迎代孕,女性的生殖能力可
以被出售和出租,」德維爾說,宗教人士和支持完全市場化的新自由主義者,看法在這裡
竟諷刺地不謀而合──子宮都與女性分離了。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主任陳昭如,研究女性主義與法學,
並長期關注代理孕母議題,也協助翻譯ICASM提出的國際公約。陳昭如強調,無論是支持
或反對代孕,各自都混雜進步和保守的理由,有時就像「與敵人共枕」,而即便是女性主
義者也分為不同派別,對代孕有不同態度。
回望人工生殖和代理孕母在台灣輿論中初登板的1990年代,婦女團體間就有截然不同的論
述和主張,時任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現任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陳美華就曾以「物
化或解放」為題,分析婦運或性別運動內部的路線區別,常被相提並論的是性工作。
也許讀者們會想起,今年在奧斯卡拿下最佳女主角的艾瑪・史東(Emma Stone),在電影
《可憐的東西》中曾因身無分文到巴黎妓院工作,她的台詞正巧對這個問題提出一種回答
:「我們是自己的生產工具。(We are our own means of production.)」
反對者常將代孕形容為「生殖賣淫」(reproductive prostitution);支持者則認為性
工作和代孕都可以是運用身體的自主選擇,更有機會把性和生育從私領域解放出來(註)
。在台灣推動代理孕母解禁的代表人物、現任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多次表示,很多人以剝削
、物化、工具化等理由反對代孕,她要反問,「代理孕母、妻子、媳婦這三種角色,誰的
自主性最高?」她認為,代理孕母比起傳統婚姻家庭中的女性更能自主決定,更確保自願
。
直搗辯論火藥庫:知情同意、黑市檯面化、利他代孕的理想與現實
台大法律學系教授陳昭如長期研究女性主義法學,曾擔任代孕公民審議會議的授課專家。
她否認「生育權」論述的正當性,表示個人需求無法推導使用他人身體的權利。(攝影/
林彥廷)
https://imgur.com/yER9aFa
何以同是女性主義者卻得出不同結論?陳昭如直指關鍵是對「同意」(consent)的理解
:自由女性主義者認為要最大程度尊重女人的自由意志和主體性,包括身體、性、生育是
否要用來交換,以同意或被迫作為區分;激進女性主義者卻不認為這是有效標準。
「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期待當事人獲得充分資訊、做出自主選擇,但陳昭如
認為這在實務上不可行,「有人覺得挑生過小孩的(來做代孕),比較能了解懷孕是什麼
狀況,而且也想清楚小孩子是要交出去的。但是換個情境我們也可以質疑,一個人就算有
很多性經驗,難道就能預判這次跟這個人發生的關係,都不想要改變嗎?每次懷孕都是不
同狀況,跟胚胎的關係也可能不同,不會每次都一樣。」
她更進一步強調「同意」不是正當化(justify)一切的理由,「我們可以自願為奴嗎?
很抱歉,就是不能自願當別人的奴隸,我們不允許一個人讓自己成為『非人』。」且在真
實世界,每個人握有不一樣的資本和籌碼,同意經常是在不平等的狀況下給出。
另一說認為求子是人性,既然檯面下交易無法禁絕,不如制度化更能保障當事人權益。陳
昭如將之稱為「黑市論證」,她表示市場確實有供需雙方,但道德上並非有需求就要被滿
足,即便是近年盛行的「生育權」論述,也不見得能推導出代孕合法。最常類比的是器官
買賣,「我們不會認為,為了保障一個人的生命權,就應該有供給,就算生命權至高無上
,也不能正當化買別人的肝。」
除了道德疑慮,陳昭如更指出合法化無法徹底解決黑市問題。以性工作來說,如果我們希
望保障合法工作者的權益,要求消費者必須做健康檢查、強制戴保險套,「但一個愈保障
賣方的性,人家愈不想買,他的需求不是你合法管制下能給的供給,就是要透過不合法的
買賣才能夠得到,黑市還是存在。」
代孕契約也有這種根本的弔詭──「對委託人來說,這就像我要去訂製一個東西,我竟然
對那個東西沒有決定權。你對孕母的最佳化保障,必然違反這個契約原本的目的,所以大
家為什麼要去遵守這個契約?」陳昭如坦言,一旦契約被毀棄,最無法承擔後果的仍是代
孕者。
與此同時,為了避免落入剝削女性、販賣嬰兒的常見指控,許多國家將代孕區分為「利他
」和「商業」代孕,陳昭如則質疑這條線難以劃分,「利他」更接近一種包裝論述。她表
示,利他與否是「動機問題」,利他行為不代表不能獲利,並不因只是補償工作損失、還
是送一棟房子改變其本質;且支持者若認為生育要被當成有價勞動看待,為什麼不能有償
?
德維爾更同意「利他」只是一種修辭,今天利他代孕在有些地方也被稱為倫理型(
ethical)、團結型(solidarity)或人道型(humanitarian)代孕,代孕者拿比較少的
錢,承擔的風險卻完全沒有改變;相對地,仲介機構、律師、生殖診所卻不會被要求「利
他」,德維爾認為這展現了產業背後的利益邏輯,對代孕者完全不公平。
與社會變遷俱進,學者指修法細節未完備、盼全面檢討孕產制度
近30個民間團體在2月發表聯合聲明,要求《人工生殖法》修法應與代孕脫鉤處理。台灣
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中排右2)在記者會上也坦言,對於代孕生殖,各個團體有不同
看法、尚未達成共識。(攝影/林彥廷)
https://imgur.com/SUG8dUU
今年2月20日,近30個民間團體共同連署召開記者會,要求將單身女性、女同志配偶納入
人工生殖適用對象,在修法時應與代理孕母脫鉤處理。連署的老牌婦女團體和相對年輕的
同志團體過去曾並肩奮鬥,但在這個關口顯得氣氛微妙──雖然大家都支持女性身體自主
、使用自己卵子和子宮的權利,但顯然針對代孕還未取得共識,只能暫時擱置。
在各方烽火中,衛福部仍在5月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將代孕生殖列入條文:開
放借腹型代孕,強調代孕屬利他行為而非商業交易,可合理補償工作損失和營養金,不得
另外給予金錢報酬;為避免重蹈有些國家因「成本低廉」淪為生殖工廠的覆轍,對委託者
設下國籍和居住時間限制,且必須符合子宮病變或不宜孕產等條件。
事實上,草案基本方向都來自官方過去委託民間籌備的公民審議會議的結論建議。台灣大
學社會學系教授吳嘉苓長期投入醫療與科技研究,是公民審議會議計畫主持人之一,她回
想當年台灣幾乎沒什麼團體對代孕有深入了解,主辦單位想邀請也不曉得能找誰,但近年
如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的出現,有陪伴同志伴侶到國外人工生殖或代孕的經驗,就有機會
帶出實務運作的觀點。
吳嘉苓觀察台灣在晚婚晚育、甚至不婚不育的情況下,政府將少子化視為「國安危機」,
人工生殖成了某種程度被寄望的「解方」;加上同性婚姻通過,在修法議程上也傾向將同
志族群納入,「可是卻缺少很多細節,變成只是在討論(適用)資格而已。如果真的要順
利運行,很多流程要很仔細,但現在都不可思議的沒有討論。」
舉例來說,現在草案裡從評估方法、代孕契約、專業諮詢、費用、服務機構等細節,完全
都是「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究竟要如何執行並不清楚。
此外,她也指出媒體曝光的常是少數立委和意見領袖,聲音過於單一,公聽會上也多是同
樣面孔,讓議題討論範圍被限縮。更令人困惑的是,國健署明明多次委託學者針對代孕生
殖進行實務和法規研究,卻沒有公開報告內容。
身為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簡稱生動盟)的常務理事,吳嘉苓批評台灣當前的孕產制度
「設計不良」,比如大量使用侵入性篩檢、高剖腹產率、高會陰切開率,從產前教育到產
後照顧皆不足,這些問題也都可能出現在代孕生殖上。在英國有生產計畫書,若是代孕生
殖,代孕者跟委託者必須共同商量內容,以提升孕產照護品質,但根據生動盟調查發現,
台灣只有28%產婦有擬定生產計畫書。
「不管怎樣,要把孕產過程的保障設計得非常仔細,因為它的確是有風險的,不是說別人
生有風險,自己生就沒風險,都是有風險!」吳嘉苓提醒,從打造友善環境和增進孕產婦
權益出發,這次修法也將是通盤檢討的機會。
技術不難,難在社會關係和道德壓力:借鏡國外作法,台灣準備好了嗎?
曾任人工生殖技術諮詢委員會委員、代孕公民審議會議計畫主持人之一,陽明交大公衛所
副教授雷文玫見證多年來台灣代孕修法爭論的歷程。她強調無論通過與否,這段時間的討
論和借鏡都不會白費,能讓大眾有更多思辨。(攝影/林彥廷)
https://imgur.com/xI1b0PW
曾擔任衛福部人工生殖技術諮詢委員會委員,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雷文玫
長期參與法案討論,她觀察修法進度之所以能大幅推進,除了國內呼聲,也受到近年國際
趨勢影響:美國紐約州在2021年終於立法開放代孕;英國也鬆綁「出生後收養」的作法,
在利他代孕框架下,只要經過民間非營利代孕組織的把關和審核,就能鬆綁加速親權認定
。
但她強調,紐約和英國都有「雙軌制度」,一旦代孕過程有任何地方違法、不遵守契約、
侵害代孕者權益,甚或是任何一方想反悔,親權仍要上法院判決。反觀台灣的設計,代孕
子女在出生時直接視為委託者的婚生子女,這也是她對目前草案最擔憂之處。
「英國從1985年走到2024年將近40年,NGO很有經驗,政府就讓他們把關、開放鬆綁。紐
約州雖然是現在才開放,可是附近很多州都開放了,要找到有經驗的律師也不難。但我們
是主管機關沒經驗、NGO也還沒成立,代孕者跟委託者各自會是什麼樣貌都不清楚,就要
採取全球最friendly的(規定),也沒有去想像說,不符合的話有另外一個軌可以換軌。
」
雷文玫也擔心條文雖有列出罰則,但主管機關是否有機制和量能去執行,且罰錢對願意投
入大筆費用來求子的準家長來說,恐怕效果有限。基於上述未完善之處,她建議另外制定
專法討論代孕,更能提升立法品質;即便最後真要開放,也可以仿效英國成立專業的委員
會,公開透明回應大眾意見,且針對初期個案進行追蹤研究,定期檢討。
畢竟代孕者是以一己之力承擔胎兒的生命,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更脆弱,平常吃什麼、做什
麼,在懷孕期間都有另一層擔心──是否需要向委託者報備,孩子出生後不如預期,委託
者能否要求賠償?雷文玫坦言,以上種種都增添關係的複雜度,社會大眾卻低估代理懷孕
可能加諸的道德壓力。
她感嘆,難的不是技術而是社會關係,涉及代孕者、委託者、未來子女三方的權益,相較
於捐卵、凍卵,長達10個月的孕產過程如何保障人性尊嚴,不讓代孕者成為「孵卵器」,
並不簡單,「這是國健署或是衛福部從來沒有處理過的,他們擅長處理的是醫療機構、醫
療技術。」雷文玫直指:
「但是代孕不只是醫療技術,甚至醫療不是其中最關鍵的,因為操作已經太純熟了,關鍵
是在子宮的背後,一個活生生的人。」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is.gd/0ks3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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