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獨/性侵女兒100次!逼整形還檢查分泌物 北市狼父起訴後死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1名狼父利用家庭關係疏離,從女兒16歲開始性侵達百次,還要求整形、斷絕友人聯
繫,甚至因嫉妒女兒有男友,檢查其貼身衣物,計算生理期,訂購性感衣物要求穿上展現
身體曲線,女兒求助無門,瀕臨崩潰報警處理,檢方依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該名變態父上月突身亡,士林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起訴指出,被害女兒小婷(代號)因長期轉學與母親、胞兄關係疏離,其父親抓準這點向
小婷挑撥「這家中只有我能信賴」,再利用獨處時跟妻子謊稱「女兒很愛說謊」,導致小
婷陷於無人可求助局面。
2019年16歲的小婷被父親帶往大陸,第一次被侵犯得逞,直到2023年止。期間,狼父要求
不准紀錄、還帶小婷去整形、斷絕以前的人際關係,甚至嫉妒小婷有男友,而檢查其貼身
衣物,計算生理期。
小婷心生畏懼,為躲避生父甚至搬走,仍被父親逮到機會侵犯,事後又以控制金錢等,要
求發生性行為,令人髮指的是,狼父還訂購並要求小婷穿上展現身體曲線的性感衣物,逐
漸懂事的小婷決定脫離魔掌,蒐集證據報案。
狼父挨告後否認說,只有1次性行為,其他都是女兒主動來引誘。小婷母親說與女兒感情
不佳,偶然發現丈夫外遇對象,與小婷整形後的外貌神似,也目睹過丈夫摸女兒胸部。
小婷手足作證說,父親經常購買大尺度的衣服使小婷穿上,也看過2人同床,而小婷曾哭
訴「不喜歡穿大尺度衣服」。
檢察官為釐清這起離奇家內性侵案,日以繼夜勘驗相關證據,發現狼父曾自述與女兒發生
性行為100次,有10次特別舒服,小婷也表示對性行為反感,離譜狼父更以女兒男友身份
自居,且對女兒有男友事實產生忌妒。
然而,從小婷提出的照片中,發現狼父外遇對象確實與小婷整形後神似,小婷更因此罹患
身心疾病,綜合各種證據等,依10次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更認狼父為達其性交目的,不惜
戕害小婷身心,又使小婷與家人感情失和,犯後仍飾詞否認,且搬弄理由偽稱是小婷主動
迎合等等,其犯後態度甚為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警懲。
孰料,檢方今年4月偵結起訴,該名狼父6月6日卻突然身亡,法院根據相驗遺體證明書等
,判決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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