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黃哲民、柯沛辰
3.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柯文哲當庭釋放「無保請回」 北院說明理由
4.完整新聞內文:
北檢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圖利案,聲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不過,北
院1日晚間召開羈押庭後,2日凌晨3點多諭知,
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當庭釋放。北院說明,柯文哲非都委會與會人員,也無相關專業,加上檢察官所提出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也尚未達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因此諭知請回。北院表示,本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
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
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
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
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
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
度。若是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
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
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
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
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
,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
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
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
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
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
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綜上諸情,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
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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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nyhome2樓賴皮狗官土皇帝,學馬英九搞政治鬥爭 09/02 03:36
→ tonyhome3樓司法迫害失敗,要焦慮了 09/02 03:36
→ nightwing4樓 09/02 03:36 rommel0465樓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09/02 03:36
→ nightwing6樓 09/02 03:36 → vow707樓完全被法官打爛臉,廢物檢調想押人取供 09/02 03:36
alan008樓柯P:窩不知道 09/02 03:37
Greatgenius9樓爽啦 政黑已經崩潰了 09/02 03:37
AMDMARSHAL10樓共產黨好可怕 09/02 03:37
→ Lumia556611樓北院可能要大風吹了 我猜的 09/02 03:37
→ winglight12樓所以最後揪結 20%? 09/02 03:37
→ nightwing13樓 09/02 03:37 Dimitre14樓木可最好不要出去太多話 小心第二波 09/02 03:37
→ dgq7514815樓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就蓋章 這都沒事? 09/02 03:37
WTF111116樓白話:羅織罪嫌失敗 09/02 03:37
kobe3041817樓有問題 但是沒有達到條件 09/02 03:37
Ben4018樓結果金流連提都沒提到 所以傳的那些錢是? 09/02 03:37
jackycheny19樓垃圾檢調換一換好嗎 09/02 03:38
huangjyuan20樓北檢下夕下景 過猶不及 阿北人氣有機 09/02 03:38
→ huangjyuan21樓會創新高 09/02 03:38
energy10020322樓法院這樣講 彭是真的危險了捏 09/02 03:38
→ kobe3041823樓沒金流 相信專業 結果被騙能怎樣 09/02 03:38
nfsong24樓推 09/02 03:38
a878500725樓有問題叫監察院去查XD 09/02 03:38
pvq21226樓什麼叫有問題但沒達到條件,法官講的已經 09/02 03:38
→ nfsong27樓沒查到金流….. 09/02 03:38
→ dgq7514828樓傳的金額 檢調早就出來否認了 09/02 03:38
→ pvq21229樓很委婉了,就是你檢察官亂搞 09/02 03:38
→ Ben4030樓圖利要件有「明知違法」阿 所以還真的是都 09/02 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