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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03:32 2024/09/02 中時 陳志賢
3.完整新聞標題:
柯文哲當庭釋放!無保請回裁定理由曝光 北檢將提抗告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嫌京華城弊案,遭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
賄罪、圖利罪聲押禁見,柯文哲歷經56小時往返北檢、北院的馬拉松式訊問後,台北地院
在9月1日晚間8時召開聲押庭,檢察官及律師當庭激烈攻防,法官2日認為柯文哲犯罪嫌疑
不重大,無保請回。檢方將提抗告。
北院表示,檢察官係以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
務圖利罪,以及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等語。而本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
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
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生之:1.台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
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2.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
,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柯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
但就20%之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即認為
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
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本案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
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但柯文哲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
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
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
而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
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
程度,故尚不能認柯文哲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
悉或指示,或柯文哲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柯文哲主觀上有明知違
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因此檢察官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
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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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1) 檢察官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
其釋明尚有不足,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評: 轟轟烈烈的驚天大案,法官裁定無保請回,而檢方勢必再提抗告,不會罷休。
到底誰是誰非,短期內難以落幕,但引發的政治效應,極為驚人。
柯文哲會跌落神壇? 還是成為浴火重生的戰神?
這場好戲,不到最後終局結果,真的看不出來,我們大家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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