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文哲羈押禁見 裁定理由曝:明知違法仍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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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王聖藜、林孟潔

3.完整新聞標題:

柯文哲羈押禁見 裁定理由曝: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

4.完整新聞內文:

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延燒,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日前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聲
押禁見,但獲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今天重行聲押,法官呂政燁審,查2小時30分,裁定柯
羈押禁見

法院裁定指出,柯文哲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的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
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柯「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給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
,竟仍執意為之,柯貫徹意志,迥然若揭。

裁定說,柯文哲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的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因此柯涉犯貪汙
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

裁定書指出,本案就目前聲請書所述內容及偵查檢察官掌握的案情,雖形式上已符合貪汙治
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之要件,不過,柯文哲所為,究僅係單純圖利京華城共犯沈慶京、抑或
與共犯沈慶京期約甚至收受違背職務賄賂,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

法官認為,偵查是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轉成賄賂
罪重刑,則柯文哲為避免受到重刑,縱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輕、翻異
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

而且,柯文哲所述仍與已羈押的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等所述不一,為保障柯將來反對詰
問權及證人證言的貞潔,且柯文哲目前所涉犯圖利罪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確有事
實足認他有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裁定指出,考量柯文哲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尤其
刑事訴訟法對勾串共犯或證人並無有效預防規定,亦無法如刑事訴訟法規定以僅能於被告逃
匿時沒入保證金的具保擔保之。

裁定說,為保全證據,且經衡量貪汙犯行造成沈慶京在京華城案即獲有200餘億元的不法利
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故認為確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
代,而有羈押必要,將柯依刑事訴訟法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法官上午先讓柯文哲的律師團閱卷,閱卷程序花30分鐘,呂政燁向檢、辯說明上次聲押庭以
由檢方後補的偵查卷證,不羈庭審查範圍,檢、辯法庭攻防從下午2點開始,到下午4時30分
結束,法官再半小時後宣示裁定結果。

律師轉任法官的呂政燁曾擔任審查庭法官,審查庭處理告訴乃論等簡易案件居多,同仁評價
呂的辦案速度快,不過,呂曾將當事人傳喚到案卻未給予答辯機會,監察院調查認定呂嚴重
違反辦案程序及法官倫理規範加以彈劾。

台北地檢署偵查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上月31日聲押柯失利,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
認為柯「積極介入京華城案」,昨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檢方團隊聲押柯捲土重來,柯上午
9點15分步入法院,臉上面帶微笑。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數月,上周發動大規模搜索,依行收賄罪聲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
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獲准,再搜索傳喚柯文哲、當年兼任都委會主委的北市前副市長
彭振聲到案,訊後依涉犯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兩人。

北院認為柯文哲不是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與會人員,無法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無相關專
業,檢察官所提事證還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犯罪嫌疑不重大,本月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
回。

北檢補強資料後,本月3日提起抗告,高院指出,依彭振聲、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
朱亞虎、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的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等人的證述,及朱亞虎與應曉薇對
話紀錄、柯文哲被扣的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
曉薇犯罪嫌疑重大等。

高院認為,根據上述卷證資料、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柯文哲是否對京華城
案毫無知悉、未曾懷疑?又是否如他自己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還
有究明的必要,昨天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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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6879201樓垃圾柯文哲 09/05 18:03
aure09142樓綠色法皇厲害了 09/05 18:03
amare10153樓明知違法仍執意為之 法官 777777777777 09/05 18:03
XXXXBANG4樓原來如此 09/05 18:03
azure5樓高虹安誣告案 既視感 09/05 18:03
R3hab6樓塔綠班不用囂張 以後也會輪到你們跟家人 09/05 18:03
amare10157樓還好這次法官正常的 不然劉德華真傻眼 09/05 18:03
S25328428樓垃圾民進黨 綠畜 09/05 18:03
Brioni9樓看字面法院是認為560%怎樣都不能超過 09/05 18:03
wild201210樓下一個 輪到 蔣萬安了 他也是同意840%的 09/05 18:03
b118401411樓超過560%都是違法 我看柯有多少案 09/05 18:03
kepf12樓我就是圖利 犯法了嘛 ,真的進去土城了 09/05 18:03
Oggy13樓有證據 證明「明知違法」? 09/05 18:03
hiphopboy714樓這理由頗呵 擺明就是要定罪 09/05 18:04
yzhna15樓哇靠 法律人 這就是所謂的司法嗎 09/05 18:04
kangta081916樓名字沒上色 失敗 09/05 18:04
yzhna17樓自由心證到完全不演欸 09/05 18:04
NCTUFAIWEN18樓560以上就違法 這結論真的屌 09/05 18:04
Oggy19樓非建築專業 誰知道560是天花板? 09/05 18:04
a52097892620樓怎麼跟高虹安案子很像 09/05 18:04
zephyr10521樓欸 羈押都不用看證據的 很可怕耶 09/05 18:04
orca191222樓公三小 09/05 18:04
haha745623樓真的假的啦 綠色法官好棒棒 09/05 18:04
Oggy24樓還有個 1142的? 09/05 18:04
seed80050625樓人渣黨 09/05 18:04
i5lo26樓我說你明知 就是明知 來人啊 給我押進去 09/05 18:04
Brioni27樓應該說接下來商三超過560%的都是違法 09/05 18:04
qDaniel28樓560%天花板 要確定喔?這樣其他縣市…. 09/05 18:04
oldtype29樓監察院表示? 09/05 18:04
Amulet130樓施明德認證綠色法官 怎麼輸 09/05 18:04